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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两年前,我与李某协议离婚,随后我便离开家乡去南方打工。不久,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确信,这个孩子的父亲是前夫李某。我克服种种困难,坚持把孩子生了下来。前不久,我通知李某,他有儿子了,并要求他支付儿子的抚养费。没想到,李某不但不高兴,还拒不承认这是他的孩子,坚决不支付抚养费。我提出做亲子鉴定,李某也不肯配合。请问,如果我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孩子与李某的亲子关系,能申请法院强制李某做亲子鉴定吗?
黎琳(黑龙江齐齐哈尔)
律师意见: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2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据此,如果您向法院提供了孩子的出生证明、孕检证明等必要证据,同时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而您前夫李某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李某与孩子有亲子关系,而不必强制李某去做亲子鉴定。
黎琳(黑龙江齐齐哈尔)
律师意见: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2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据此,如果您向法院提供了孩子的出生证明、孕检证明等必要证据,同时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而您前夫李某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李某与孩子有亲子关系,而不必强制李某去做亲子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