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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论述了当前会计准则协调过程不合适的原因,并提出了一种适应“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会计准则协调方式:在中亚各国不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也不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情况下,以具体经济活动为基础,以投资者决策为导向,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在上海经济合作组织的框架下以中国和中亚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话协商发布政策性指令的方式进行会计准则直接等效,并论述了这种会计准则等效机制的优点。
关键词:一带一路 会计准则趋同 会计准则等效
一、会计准则趋同和会计准则等效
会计准则趋同和会计准则等效在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两者的区别有两个方面,第一,会计准则趋同强调以一个共同的标准使会计准则趋于一致,从而提高会计准则的可比性,而会计准则等效则是更多地强调国家之间的相互协作和相互妥协,会计准则等效允许和承认不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只要这些差异不影响投资者的决策;第二,会计准则趋同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主要要求形式上的相似或一致,而会计准则等效则需要一些法律法规或政策性的指令。
二、现有会计准则协调方式适应性分析
有文献表明中国已基本实现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但是由于中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经济结构比较单一,资本市场不发达,国际经济活动参与度也较低,因此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需求低、动机不强烈,即使付出巨大成本实现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也可能由于国际贸易规模小和资本市场不完善,导致所获得的收益相对较低。另外,当前区域会计准则协调方法主要应用于经济较发达和会计体系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如欧盟,而中亚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会计体系和监管相对不完善,可见,现有的区域会计准则协调方式并不符合中亚各国的短期共同利益。
总之,由于中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会计水平的制约,突变式的会计准则趋同或会计准则等效成本大于收益,短期内实现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并不现实,而“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迫在眉睫,因此,必须提出一种适合当前“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创新的会计准则协调方式。
三、适应“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会计准则等效机制及其优点
(一)新会计准则等效方式的提出
欧盟提出的会计准则等效的定义是如果投资者根据以第三国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和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对证券发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做出相似判断,并且很可能会做出相同的投资决定,那么就可以认为第三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这就表明会计准则等效的关键不是同哪个标准趋同,而是投资者是否能根据两套不同的会计准则做出相似的决策,如果两套会计准则差别很大,投资者是不可能做出相似的投资决策,那如何解决两套不同会计准则差别过大的问题呢?对于中亚各国,最好的办法就是,针对当前贸易和资本流动较多的经济领域,中国和中亚各国进行对话协商发布政策性指令的方式替代欧盟的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这样在重大合作领域,投资者根据这些政策性指令也能做出相似的投资决策,使得中国和中亚各国在部分经济领域的会计准则等效,促进“一带一路”战略下,重点经济合作领域快速发展,这些重点经济领域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其他领域的会计等效,进而实现全方位的会计准则等效。
现阶段适应“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会计准则等效机制:以具体经济活动为基础,以投资者决策为导向,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在上海经济合作组织的框架下以中国和中亚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话协商的方式进行会计准则等效。其基本目的就是先实现对于重点领域或行业的会计准则等效,这里的重点领域或行业是指中国与中亚各国贸易往来比较多的行业,促进这些重点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其他行业的经济合作,这些被带动的行业导致产生这些行业的会计准则等效需求,然后再进行这个被带动行业的会计准则等效,最终全面实现中国和中亚各国会计准则的等效。其基本方法是通过比较中国和中亚各国具体会计准则的差异,以投资者决策为导向,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协商消除影响投资者做出相似投资决策的因素,然后讨论研究发布政策性指令,再由中国和中亚各国具体实施。这个会计准则等效方式与欧盟的会计准则等效方式根本区别就在于不要求各国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而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针对每一类经济活动所对应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对话协商、发布政策指令,确保不影响投资决策。
(二)新会计准则等效方式的优点
第一,中国和中亚各国贸易规模较小、结构单一,可以在贸易往来比较多的领域进行会计准则等效,加快这些领域的合作与发展,从而带动其他领域的合作发展,反过来促进这些被带动的领域会计准则的等效。
第二,这是一个相对开放包容的会计准则等效机制,由点及面,从重点领域会计准则等效到全面的中国与中亚各国会计准则等效,在会计准则等效的同时还参照了国际会计准则,使得中国与中亚各国会计准则在等效的过程中不偏离国际会计准则的方向,既符合经济全球化的背景,又能使丝绸之路经济带向更广阔的的空间发展。
第三,增进了中国与中亚各国的会计交流,带动中亚各国会计水平的发展。
由于中国已经实现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因此,在中国与中亚各国会计准则对话交流中能够提高中亚各国的会计水平,促进它们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第四,这种方式的会计准则等效所需要的成本较低,而且是渐进式的,既顺应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背景,又不至于使中亚各国的经济产生较大的波动。
参考文献:
[1] 孔令辉,汤湘希.国际等效:会计准则协调的理念诉求[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11,25(1):40-48.
[2] 汪祥耀,等.欧盟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及等效机制研究[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2.
[3] 李宗彦.会计准则等效——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新路径[J].财会月刊,2009(10):103-104.
[4] 劉志中.“新丝绸之路”背景下中国中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研究[J].东北亚论坛,2014(1):113-118.
作者简介:赵丽红(1991—),女,山西吕梁人,山西财经大学2015学术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
关键词:一带一路 会计准则趋同 会计准则等效
一、会计准则趋同和会计准则等效
会计准则趋同和会计准则等效在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两者的区别有两个方面,第一,会计准则趋同强调以一个共同的标准使会计准则趋于一致,从而提高会计准则的可比性,而会计准则等效则是更多地强调国家之间的相互协作和相互妥协,会计准则等效允许和承认不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只要这些差异不影响投资者的决策;第二,会计准则趋同没有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主要要求形式上的相似或一致,而会计准则等效则需要一些法律法规或政策性的指令。
二、现有会计准则协调方式适应性分析
有文献表明中国已基本实现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但是由于中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经济结构比较单一,资本市场不发达,国际经济活动参与度也较低,因此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需求低、动机不强烈,即使付出巨大成本实现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也可能由于国际贸易规模小和资本市场不完善,导致所获得的收益相对较低。另外,当前区域会计准则协调方法主要应用于经济较发达和会计体系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如欧盟,而中亚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会计体系和监管相对不完善,可见,现有的区域会计准则协调方式并不符合中亚各国的短期共同利益。
总之,由于中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会计水平的制约,突变式的会计准则趋同或会计准则等效成本大于收益,短期内实现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并不现实,而“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迫在眉睫,因此,必须提出一种适合当前“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创新的会计准则协调方式。
三、适应“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会计准则等效机制及其优点
(一)新会计准则等效方式的提出
欧盟提出的会计准则等效的定义是如果投资者根据以第三国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和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对证券发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做出相似判断,并且很可能会做出相同的投资决定,那么就可以认为第三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这就表明会计准则等效的关键不是同哪个标准趋同,而是投资者是否能根据两套不同的会计准则做出相似的决策,如果两套会计准则差别很大,投资者是不可能做出相似的投资决策,那如何解决两套不同会计准则差别过大的问题呢?对于中亚各国,最好的办法就是,针对当前贸易和资本流动较多的经济领域,中国和中亚各国进行对话协商发布政策性指令的方式替代欧盟的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这样在重大合作领域,投资者根据这些政策性指令也能做出相似的投资决策,使得中国和中亚各国在部分经济领域的会计准则等效,促进“一带一路”战略下,重点经济合作领域快速发展,这些重点经济领域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其他领域的会计等效,进而实现全方位的会计准则等效。
现阶段适应“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会计准则等效机制:以具体经济活动为基础,以投资者决策为导向,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在上海经济合作组织的框架下以中国和中亚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话协商的方式进行会计准则等效。其基本目的就是先实现对于重点领域或行业的会计准则等效,这里的重点领域或行业是指中国与中亚各国贸易往来比较多的行业,促进这些重点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其他行业的经济合作,这些被带动的行业导致产生这些行业的会计准则等效需求,然后再进行这个被带动行业的会计准则等效,最终全面实现中国和中亚各国会计准则的等效。其基本方法是通过比较中国和中亚各国具体会计准则的差异,以投资者决策为导向,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协商消除影响投资者做出相似投资决策的因素,然后讨论研究发布政策性指令,再由中国和中亚各国具体实施。这个会计准则等效方式与欧盟的会计准则等效方式根本区别就在于不要求各国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而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针对每一类经济活动所对应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对话协商、发布政策指令,确保不影响投资决策。
(二)新会计准则等效方式的优点
第一,中国和中亚各国贸易规模较小、结构单一,可以在贸易往来比较多的领域进行会计准则等效,加快这些领域的合作与发展,从而带动其他领域的合作发展,反过来促进这些被带动的领域会计准则的等效。
第二,这是一个相对开放包容的会计准则等效机制,由点及面,从重点领域会计准则等效到全面的中国与中亚各国会计准则等效,在会计准则等效的同时还参照了国际会计准则,使得中国与中亚各国会计准则在等效的过程中不偏离国际会计准则的方向,既符合经济全球化的背景,又能使丝绸之路经济带向更广阔的的空间发展。
第三,增进了中国与中亚各国的会计交流,带动中亚各国会计水平的发展。
由于中国已经实现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因此,在中国与中亚各国会计准则对话交流中能够提高中亚各国的会计水平,促进它们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第四,这种方式的会计准则等效所需要的成本较低,而且是渐进式的,既顺应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背景,又不至于使中亚各国的经济产生较大的波动。
参考文献:
[1] 孔令辉,汤湘希.国际等效:会计准则协调的理念诉求[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11,25(1):40-48.
[2] 汪祥耀,等.欧盟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及等效机制研究[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2.
[3] 李宗彦.会计准则等效——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新路径[J].财会月刊,2009(10):103-104.
[4] 劉志中.“新丝绸之路”背景下中国中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研究[J].东北亚论坛,2014(1):113-118.
作者简介:赵丽红(1991—),女,山西吕梁人,山西财经大学2015学术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