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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镇化建设带来的金融服务变化
首先,服务需求由传统的结算需求向现代金融转变。随着城镇化不断加快,大量农户从原来分散居住集中到集中点居住,人口更加密集,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单纯的存贷款、结算业务已经不能满足农户需求,对农村金融机构的ATM、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现代金融服务需求明显增加。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累计拓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36477户,布放“快捷通”助农取款机具464台,全行离柜率较2011年末提高 26个百分点,达到54%。
其次,信贷需求由传统的量小面大向户少量大转变。伴随城镇化推进,大量农户从土地上剥离出来,农户对纯农业的信贷资金需求迅速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创业、就业、消费等贷款快速增加,同时单笔贷款金额增加,贷款户数呈现减少趋势。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各项贷款余额70.07亿元,较2011年末,增长23.6亿元,增幅50.78%,但是贷款户数仅增长8841户。
第三,服务方式由传统的分散型向社区集中型转变。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由零散转向集中,全县1997个自然村庄经过统筹规划,按照靠近集镇区、靠近工业园区、靠近商贸市场原则,重点规划建设125个农民集中居住区,有效地改善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环境,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
最后,风险方式由单一保证向综合保证转变。城镇化建设,实现了农户收入不再依靠传统的土地附着物,收入渠道更加多样化。在信贷风险防范上,也由传统的信用联保向抵质押、担保等多方式转变,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选择更加多样。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抵质押贷款占比38.94%,较2011年末提高23.7%。
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主要做法
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泗洪农商行经过深入调研,积极响应城镇化建设要求,大力开展产品创新和服务转型,全面提升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首先,扩大农户住房消费贷款发放,支持人口集中,实现聚集效应。
一是以新居乐贷款为推动,支持农村康居示范村建设。全县重点规划建设125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其中在建的有49个,已建成的有57个。针对此类房屋只能领取小产权证的现状,泗洪农商行创新“整贷零偿”方式发放“新居乐担保贷款”,由购房户自发组成联保小组,再由县财政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期限不超过五年,由县财政给予利息补贴和优惠,有效解决了农村居民购房资金短缺和担保难问题。截止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已累计投放此类贷款9502户、金额5.21亿元。二是以住房按揭为载体,服务城镇化建设。目前,泗洪县重点规划的集中居住区中,以土地出让方式建设的集中区有33个,面对这一部分群体,泗洪农商行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向乡镇集中区推广,按正常按揭贷款流程进行操作,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已累计投放此类按揭 686户、7263万元。
其次,支持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城镇化发展基础。
面对土地集中流转,泗洪农商行积极探索新型支持方式,对土地流转大户和企业,通过公司和个人贷款方式进行大力支持,对土地流转形成的高效农业、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也积极通过个人贷款、农业合作组织贷款等进行支持。目前,泗洪农商行已经开始尝试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土地经营权质押方式进行支持。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累计发放土地流转贷款328笔、9134万元,支持流转土地20余万亩。
第三,强化工业信贷投放,支持工业突破,提升城镇化保障水平。
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工业化是支撑。在支持乡镇工业化上,泗洪农商行通过丰富小微企业担保方式,推动由传统的贷款保证模式向多元化保证模式转变,覆盖了小微企业不动产抵押到动产抵押,股权抵押、法人代表个人贷款等。仅质押贷款一项,就包括承兑汇票、股权等4种,实现了小微企业各项资源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丰富了企业贷款途径。针对部分小微企业在提供全部抵押情况下,仍有可能出现短暂性资金短缺现象,泗洪农商行创新了“抵押+担保”的“易抵通”贷款,在企业提供全部资产抵押的情况下,企业最高可以获得资产评估价值100%的贷款,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泗洪农商行易抵通贷款达到85户、39167万元,占全行企业贷款的33.7%
最后,研发配套产品,服务消费需求,全面提升民生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创新担保方式,改善金融服务。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户资产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改以往贷款缺少抵质押、贷款额度相对偏小问题。泗洪农商行创新了以小产权房抵押的“小抵贷”信贷产品,对取得小产权房的农户,以不超过房屋购买价50%进行集中阳光授信和建档,授信期限五年,每年只需要年检,随时可以用信,全面提高农户信贷需求响应效率。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已经为全县9906户拥有小产权房的农户授信9.15亿元。二是丰富增收渠道,支持创业致富。随着土地集中的大范围开展,大量农民与土地脱离,急需进行产业转移,泗洪农商行专门为失地农户量身打造了失地农户创业贷款,对失地农户个人投资或合办的企业实行专项支持,在信贷政策、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保证农户失地不失业。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累计投放失地农户创业类贷款1503笔、1.24亿元。三是创新信贷品种,保障农户消费。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随着经济结构的升级,农户的房屋装修、汽车消费、生活消费以及大宗耐用品消费需求也不断增加,在支持农户大宗消费上,泗洪农商行通过整贷零偿的贷款方式,缓解农户集中还款压力,保障农户消费需求及时得到满足,提升生活质量。
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风险防范
首先,做优阳光信贷,提高信贷透明性。充分利用“阳光信贷”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阳光信贷“六到”工程,即“阳光信贷”到单位、到街道、到农户、到企业、到社区、到市场,对全县农户、小微企业等情况进行摸底,开展全面授信。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已经为10.61万户农户和小微企业授信83.37亿元,实现了服务对象“阳光信贷”全面覆盖。
其次,对发放的镇村在建住房贷款全部与政府担保公司合作,由政府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在贷款出现风险时及时得到处置。担保方式的转变,充分调动了农户还款热情,提前还款意识显著增强,截至目前,泗洪农商行发放的农村住房消费贷款中无一笔出现欠息或不良。
第三,加大贷后检查频率,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针对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已经较为集中的便利条件,要求信贷人员严格做好贷款“三查”,尤其是贷后管理和维护工作,提高贷后检查频率,由过去的每季检查一次提高到每月一次,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首先,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土地经营权质押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撑,在施行过程中,多是农村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协调出台的地方性规定甚至是政府口头承诺,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及时有效处置抵质押物。所以必须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形成规范的管理流程,为农村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其次,适度放宽行业准入。受机构性质限制,在支持地方城镇化建设上,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以农户分散支持为主,不能投放相关项目贷款,虽然目前相关准入已经出现了松动,但是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引,致使农村金融机构在城镇化项目贷款支持上很难有大的突破,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城镇化上发挥更大作用。监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监管意见,明确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城镇化中的支持范围、流程及限制条件。
第三,强化地方政府帮扶。支持城镇化的相关抵质押物和风险处置更多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和保障,如土地质押权的流转等,只有有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在贷款出现风险时,才能实现权益快速保障。
最后,加快配套工程建设。城镇化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农户与土地剥离、向城镇集中,农户生活环境虽然得到了改善,但是生活成本急剧上升,地方政府在加快人口集中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城镇化过程的工业、工商业、服务业等配套工程建设,保证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就近创业、就业,实现农户收入多元化,保证农户离地不减收,防止出现农户“进城致困”的尴尬境地。
首先,服务需求由传统的结算需求向现代金融转变。随着城镇化不断加快,大量农户从原来分散居住集中到集中点居住,人口更加密集,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单纯的存贷款、结算业务已经不能满足农户需求,对农村金融机构的ATM、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现代金融服务需求明显增加。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累计拓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36477户,布放“快捷通”助农取款机具464台,全行离柜率较2011年末提高 26个百分点,达到54%。
其次,信贷需求由传统的量小面大向户少量大转变。伴随城镇化推进,大量农户从土地上剥离出来,农户对纯农业的信贷资金需求迅速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创业、就业、消费等贷款快速增加,同时单笔贷款金额增加,贷款户数呈现减少趋势。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各项贷款余额70.07亿元,较2011年末,增长23.6亿元,增幅50.78%,但是贷款户数仅增长8841户。
第三,服务方式由传统的分散型向社区集中型转变。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由零散转向集中,全县1997个自然村庄经过统筹规划,按照靠近集镇区、靠近工业园区、靠近商贸市场原则,重点规划建设125个农民集中居住区,有效地改善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环境,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
最后,风险方式由单一保证向综合保证转变。城镇化建设,实现了农户收入不再依靠传统的土地附着物,收入渠道更加多样化。在信贷风险防范上,也由传统的信用联保向抵质押、担保等多方式转变,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选择更加多样。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抵质押贷款占比38.94%,较2011年末提高23.7%。
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主要做法
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泗洪农商行经过深入调研,积极响应城镇化建设要求,大力开展产品创新和服务转型,全面提升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首先,扩大农户住房消费贷款发放,支持人口集中,实现聚集效应。
一是以新居乐贷款为推动,支持农村康居示范村建设。全县重点规划建设125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其中在建的有49个,已建成的有57个。针对此类房屋只能领取小产权证的现状,泗洪农商行创新“整贷零偿”方式发放“新居乐担保贷款”,由购房户自发组成联保小组,再由县财政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期限不超过五年,由县财政给予利息补贴和优惠,有效解决了农村居民购房资金短缺和担保难问题。截止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已累计投放此类贷款9502户、金额5.21亿元。二是以住房按揭为载体,服务城镇化建设。目前,泗洪县重点规划的集中居住区中,以土地出让方式建设的集中区有33个,面对这一部分群体,泗洪农商行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向乡镇集中区推广,按正常按揭贷款流程进行操作,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已累计投放此类按揭 686户、7263万元。
其次,支持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城镇化发展基础。
面对土地集中流转,泗洪农商行积极探索新型支持方式,对土地流转大户和企业,通过公司和个人贷款方式进行大力支持,对土地流转形成的高效农业、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也积极通过个人贷款、农业合作组织贷款等进行支持。目前,泗洪农商行已经开始尝试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土地经营权质押方式进行支持。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累计发放土地流转贷款328笔、9134万元,支持流转土地20余万亩。
第三,强化工业信贷投放,支持工业突破,提升城镇化保障水平。
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工业化是支撑。在支持乡镇工业化上,泗洪农商行通过丰富小微企业担保方式,推动由传统的贷款保证模式向多元化保证模式转变,覆盖了小微企业不动产抵押到动产抵押,股权抵押、法人代表个人贷款等。仅质押贷款一项,就包括承兑汇票、股权等4种,实现了小微企业各项资源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丰富了企业贷款途径。针对部分小微企业在提供全部抵押情况下,仍有可能出现短暂性资金短缺现象,泗洪农商行创新了“抵押+担保”的“易抵通”贷款,在企业提供全部资产抵押的情况下,企业最高可以获得资产评估价值100%的贷款,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泗洪农商行易抵通贷款达到85户、39167万元,占全行企业贷款的33.7%
最后,研发配套产品,服务消费需求,全面提升民生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创新担保方式,改善金融服务。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户资产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改以往贷款缺少抵质押、贷款额度相对偏小问题。泗洪农商行创新了以小产权房抵押的“小抵贷”信贷产品,对取得小产权房的农户,以不超过房屋购买价50%进行集中阳光授信和建档,授信期限五年,每年只需要年检,随时可以用信,全面提高农户信贷需求响应效率。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已经为全县9906户拥有小产权房的农户授信9.15亿元。二是丰富增收渠道,支持创业致富。随着土地集中的大范围开展,大量农民与土地脱离,急需进行产业转移,泗洪农商行专门为失地农户量身打造了失地农户创业贷款,对失地农户个人投资或合办的企业实行专项支持,在信贷政策、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保证农户失地不失业。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累计投放失地农户创业类贷款1503笔、1.24亿元。三是创新信贷品种,保障农户消费。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随着经济结构的升级,农户的房屋装修、汽车消费、生活消费以及大宗耐用品消费需求也不断增加,在支持农户大宗消费上,泗洪农商行通过整贷零偿的贷款方式,缓解农户集中还款压力,保障农户消费需求及时得到满足,提升生活质量。
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风险防范
首先,做优阳光信贷,提高信贷透明性。充分利用“阳光信贷”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阳光信贷“六到”工程,即“阳光信贷”到单位、到街道、到农户、到企业、到社区、到市场,对全县农户、小微企业等情况进行摸底,开展全面授信。截至今年7月末,泗洪农商行已经为10.61万户农户和小微企业授信83.37亿元,实现了服务对象“阳光信贷”全面覆盖。
其次,对发放的镇村在建住房贷款全部与政府担保公司合作,由政府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在贷款出现风险时及时得到处置。担保方式的转变,充分调动了农户还款热情,提前还款意识显著增强,截至目前,泗洪农商行发放的农村住房消费贷款中无一笔出现欠息或不良。
第三,加大贷后检查频率,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针对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已经较为集中的便利条件,要求信贷人员严格做好贷款“三查”,尤其是贷后管理和维护工作,提高贷后检查频率,由过去的每季检查一次提高到每月一次,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首先,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土地经营权质押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撑,在施行过程中,多是农村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协调出台的地方性规定甚至是政府口头承诺,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及时有效处置抵质押物。所以必须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形成规范的管理流程,为农村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其次,适度放宽行业准入。受机构性质限制,在支持地方城镇化建设上,农村金融机构基本上以农户分散支持为主,不能投放相关项目贷款,虽然目前相关准入已经出现了松动,但是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引,致使农村金融机构在城镇化项目贷款支持上很难有大的突破,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城镇化上发挥更大作用。监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监管意见,明确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城镇化中的支持范围、流程及限制条件。
第三,强化地方政府帮扶。支持城镇化的相关抵质押物和风险处置更多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和保障,如土地质押权的流转等,只有有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在贷款出现风险时,才能实现权益快速保障。
最后,加快配套工程建设。城镇化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农户与土地剥离、向城镇集中,农户生活环境虽然得到了改善,但是生活成本急剧上升,地方政府在加快人口集中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城镇化过程的工业、工商业、服务业等配套工程建设,保证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就近创业、就业,实现农户收入多元化,保证农户离地不减收,防止出现农户“进城致困”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