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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在国际商事活动中被广泛应用。全球化发展以及中国世界贸易大国的地位使得中国的仲裁市场日益重要。由于仲裁范围不断拓宽,仲裁规则、仲裁员更加国际化,中国仲裁的长足进步在世界范围内受到瞩目。
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化,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关系将会更加紧密。仲裁在我国发展现状如何?未来前景怎样?中国距离成为全球广泛认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仲裁中心还有多远?
9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共同举办的2016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在北京开幕。本次论坛围绕仲裁的国际化与本土化趋势、国际仲裁中的热点问题、中国仲裁的成就和展望、“一带一路”国家支持仲裁的司法实践等议题展开研讨。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国际机构的负责人发表演讲,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仲裁机构代表和有关国家法官、专家、仲裁员、律师和工商界人士参会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就将中国建成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三点建议
在不久前召开的G20杭州峰会上,中国再次向世界展示了推动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这给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中国仲裁事业,仲裁业界应当珍惜机遇,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早日将中国建设成为全球广泛认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仲裁中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开幕式时指出。他为将中国建成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适应新形势,推进仲裁事业创新发展。要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仲裁裁决国籍确定问题、商事争议可仲裁性的范围、涉东道国政府的投资仲裁裁决的执行、“互联网+”时代在线仲裁等新情况新问题,推进仲裁理论创新,并及时将研究成果付诸仲裁法治实践。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为仲裁事业发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仲裁机构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标准和裁判尺度,推动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为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三是不断创新仲裁理念,深入推进中国仲裁体制机制改革。希望中国仲裁机构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创新仲裁理念和制度机制,加强同国际仲裁界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借鉴,同时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恪守规则、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素质仲裁队伍,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制订和制度建设,切实增强中国仲裁的国际竞争力,努力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周强强调,仲裁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力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支持仲裁机构发挥职能作用。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支持仲裁事业发展,积极加强法院与仲裁机构的对接,大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支持仲裁制度改革。”周强表示,中国法院将依据《仲裁法》等国内法律,恪守条约义务,制定与仲裁有关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努力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监督环境,促进仲裁事业发展。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
中国贸促会将推动中国成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
“贸仲委自成立以来,精心培育仲裁服务市场,在国际仲裁大家庭中树立了中国的良好形象,影响力不断的提升。”周强在致辞中如此肯定贸仲委所取得的成绩。
中国贸促会是仲裁法规定的涉外仲裁机构的组织设立主体,先后组织设立了中国贸仲委、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为中国仲裁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建立仲裁机构244家,受理案件13.6万件,标的总额达4112亿元人民币,中国的仲裁机构数、案件受理量和标的额均居世界的前列。
为将中国建成国际仲裁中心,中国贸促会将如何作为?
论坛上,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表示,近年来,中国提出了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发展要求,为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年正值中国涉外仲裁发展和贸仲委成立60周年,60年来中国仲裁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营造良好的经贸环境,促进中国外经贸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全国仲裁机构受理各类仲裁案件,比2014年增长了20%,标的总额达到4112亿元,比2014年增幅达55%。与此同时,裁决质量也保持较高水平。据统计,被人民法院裁定撤消和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比例分别保持在千分之一左右,中国仲裁机构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推动了仲裁事业快速发展。
“中国仲裁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打下了良好基础。”张伟强调,“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我们将积极推动中国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为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
张伟称,中国贸促会愿与国家立法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一道,积极推动营造更加友好的仲裁司法环境,完善仲裁法律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还将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修订和国际仲裁事务的研讨,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经验,为国际仲裁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李虎
仲裁人才急需国际化
谈到中国要成为国际仲裁中心在国际化方面的差距,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李虎表示,仲裁国际化不仅仅是机构的国际化,也包括仲裁员人才队伍的国际化,这是一个整体工程。他介绍说,去年国际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受理了涉及中方当事人的案件近90件,但是只有4位中国籍仲裁员实际被指定参与案件的审理,“这是非常少的,”李虎遗憾地表示,“当然,多半是当事人指定。可见我们中国籍仲裁员参与国际仲裁案件审理的数量是很少的,这4位仲裁员还包括中国香港特区的仲裁员。”他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国际上其他国家贸易投资活动会持续增加,“这将对我们仲裁员的要求,对我们职业律师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求会越来越高。我们要培养国际仲裁员,让我们的仲裁员走向国际,参与国际事务,参与国际仲裁案件的审理,努力提高我们审理仲裁案件的质量。”
李虎对中国成为国际仲裁中心充满信心。他认为,尽管《仲裁法》尚未修改,但是相关法律的修改已进一步展现出我国立法支持仲裁的立场。“比如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仲裁前保全,将国内裁决可预测的撤消实体进一步限缩,和国际保持统一,增强了国内裁决可执行的预测性,这都是很好的改进。中国司法为仲裁提供协助和支持,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副院长贺荣的发言中我们已经强烈感受到这个信息。”
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化,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关系将会更加紧密。仲裁在我国发展现状如何?未来前景怎样?中国距离成为全球广泛认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仲裁中心还有多远?
9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共同举办的2016中国仲裁高峰论坛在北京开幕。本次论坛围绕仲裁的国际化与本土化趋势、国际仲裁中的热点问题、中国仲裁的成就和展望、“一带一路”国家支持仲裁的司法实践等议题展开研讨。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国际机构的负责人发表演讲,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仲裁机构代表和有关国家法官、专家、仲裁员、律师和工商界人士参会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就将中国建成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三点建议
在不久前召开的G20杭州峰会上,中国再次向世界展示了推动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这给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中国仲裁事业,仲裁业界应当珍惜机遇,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早日将中国建设成为全球广泛认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仲裁中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开幕式时指出。他为将中国建成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适应新形势,推进仲裁事业创新发展。要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仲裁裁决国籍确定问题、商事争议可仲裁性的范围、涉东道国政府的投资仲裁裁决的执行、“互联网+”时代在线仲裁等新情况新问题,推进仲裁理论创新,并及时将研究成果付诸仲裁法治实践。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为仲裁事业发展创造良好司法环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仲裁机构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统一仲裁司法审查标准和裁判尺度,推动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为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三是不断创新仲裁理念,深入推进中国仲裁体制机制改革。希望中国仲裁机构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创新仲裁理念和制度机制,加强同国际仲裁界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借鉴,同时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恪守规则、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素质仲裁队伍,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制订和制度建设,切实增强中国仲裁的国际竞争力,努力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周强强调,仲裁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力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支持仲裁机构发挥职能作用。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支持仲裁事业发展,积极加强法院与仲裁机构的对接,大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支持仲裁制度改革。”周强表示,中国法院将依据《仲裁法》等国内法律,恪守条约义务,制定与仲裁有关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努力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监督环境,促进仲裁事业发展。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
中国贸促会将推动中国成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
“贸仲委自成立以来,精心培育仲裁服务市场,在国际仲裁大家庭中树立了中国的良好形象,影响力不断的提升。”周强在致辞中如此肯定贸仲委所取得的成绩。
中国贸促会是仲裁法规定的涉外仲裁机构的组织设立主体,先后组织设立了中国贸仲委、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为中国仲裁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建立仲裁机构244家,受理案件13.6万件,标的总额达4112亿元人民币,中国的仲裁机构数、案件受理量和标的额均居世界的前列。
为将中国建成国际仲裁中心,中国贸促会将如何作为?
论坛上,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表示,近年来,中国提出了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发展要求,为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年正值中国涉外仲裁发展和贸仲委成立60周年,60年来中国仲裁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营造良好的经贸环境,促进中国外经贸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全国仲裁机构受理各类仲裁案件,比2014年增长了20%,标的总额达到4112亿元,比2014年增幅达55%。与此同时,裁决质量也保持较高水平。据统计,被人民法院裁定撤消和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比例分别保持在千分之一左右,中国仲裁机构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推动了仲裁事业快速发展。
“中国仲裁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打下了良好基础。”张伟强调,“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我们将积极推动中国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为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
张伟称,中国贸促会愿与国家立法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一道,积极推动营造更加友好的仲裁司法环境,完善仲裁法律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还将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修订和国际仲裁事务的研讨,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经验,为国际仲裁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李虎
仲裁人才急需国际化
谈到中国要成为国际仲裁中心在国际化方面的差距,贸仲委仲裁院副院长李虎表示,仲裁国际化不仅仅是机构的国际化,也包括仲裁员人才队伍的国际化,这是一个整体工程。他介绍说,去年国际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受理了涉及中方当事人的案件近90件,但是只有4位中国籍仲裁员实际被指定参与案件的审理,“这是非常少的,”李虎遗憾地表示,“当然,多半是当事人指定。可见我们中国籍仲裁员参与国际仲裁案件审理的数量是很少的,这4位仲裁员还包括中国香港特区的仲裁员。”他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国际上其他国家贸易投资活动会持续增加,“这将对我们仲裁员的要求,对我们职业律师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求会越来越高。我们要培养国际仲裁员,让我们的仲裁员走向国际,参与国际事务,参与国际仲裁案件的审理,努力提高我们审理仲裁案件的质量。”
李虎对中国成为国际仲裁中心充满信心。他认为,尽管《仲裁法》尚未修改,但是相关法律的修改已进一步展现出我国立法支持仲裁的立场。“比如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仲裁前保全,将国内裁决可预测的撤消实体进一步限缩,和国际保持统一,增强了国内裁决可执行的预测性,这都是很好的改进。中国司法为仲裁提供协助和支持,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副院长贺荣的发言中我们已经强烈感受到这个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