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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珍珠
我现在养的猫咪叫黑珍珠,但我从来不这么叫她。当初取名字的时候,取的是《加勒比海盗》里杰克船长那艘船的名字。船叫“Black Pearl”,为了方便,我们都叫她Bpearl,有的人发不好这个音,只好叫她“匹普”。
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也差不多是我一段恋情开始的时候。她长到巴掌大的时候,我已经给这段恋情捆绑上了一个神圣的契约,我携着那位夫君来到她出生的地方,一个位于北京百子湾的平房,花了八百块钱将她塞在棉衣里靠近我动脉的地方,接走了,似乎有种让她做我婚姻见证者的意味。
我记得那是三月的一个晚上,那天的风很冽,可她离开妈妈时的惊叫却透着一股温暖,不蛮横,不声嘶力竭,好像在用着—种商量的口吻。她通体漆黑,爸爸是一只纯黑色的孟买猫,妈妈是一只纯黑色的折耳猫,她长得像妈妈,耳朵贴在脑壳上,两只眼睛又黑又亮。
可这并不代表她长得很好看,她的四个爪子出奇的大,好像戴着棉手套穿着雪地靴,四条腿又出奇的长,简直像《星球大战》里的帝国步行机AT-AT,耳朵的确是折的,可她并没有折耳猫特有的超级可爱包子脸,没有竖起来的大耳朵,她的脸就是一个长着两个圆球眼睛的等腰三角形,上面插着几根胡须。
那位夫君不允许她跟我们一起睡,到了晚上关上房门,将她一个留在漆黑的客厅。第一夜是她最难熬的,因为她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妈妈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过夜,没有妈妈爸爸和兄弟姐妹毛茸茸地围在一堆互相取暖,有的猫崽往往会因为突然被剥夺这种从出生就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而愤怒地叫上好几个晚上。她当然也叫,但是哀求式的挽歌般的试探性地叫,我于心不忍,却被夫君摁在床上,他有一个道听途说的理论:男人不能养猫,因为养猫会伤及男性如何如何。我固然会以保护夫君为首任,只好听之任之,并准备一夜不睡,听猫咪的控诉到天亮。可没想到她叫了几声,见没人应,就再没声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急匆匆地打开门,见她独自蜷在沙发上,正抬起小脑袋看着我,喵的一声,好像在说“早”,由于身躯长得太小,尚不能完全裹成一个团,就那么可怜地窝在那里,还没那男人的拳头大。男人上班去了,我便如获释放般将猫咪搂到被窝里好生安慰。
这以后就有了一个惯例,男人早上起床,将禁闭的门敞开,我躺在被窝里深情地呼唤:Bpearl!Bpearl!她闻声就会立马哼哼唧唧乐乐颠颠地跑进来,跳上床,躺在我的怀里,并伴随着呼噜呼噜的幸福声,还时常在我脖子上用她两个大爪子交替“按摩”,那时尚不知她这么做的原因,还揣摩她是不是个面案子工投胎转世,把我脖子上的软肉当成了面团来揉。
随着日子流逝,她慢慢长大了些,可竟然越来越丑,原本漆黑无杂的毛变成乱七八糟的黑灰相问,满脸肆意窜出来的灰毛简直像爆满青春痘的青少年的脸,后来那灰毛开玩笑似的在她脸上长了一圈,配上三角脸,活脱脱一个孙悟空。可我一点都不嫌弃她,换着姿势给她拍各种照片,还发给同样养猫的朋友们炫耀,对方多半不予置评,只发一个笑脸,想来也是不好意思说:这是所见过的最丑的猫。
我当然不会嫌弃她,毕竟曾有那么多猫咪,我都没能陪他们走到最后。所以,当Bpearl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我下定决心,十几年的光阴和温柔相待,我是给定了,才不管她美与丑,就好像将我曾经付出去的承诺,都要在她一个身上兑现。
葛日威
实际上,葛日威的妈妈才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只猫咪。她没有专属名字,全家人都叫她咪咪。她是一只中华田园猫,有着锋利的爪子和尖锐的性格。她来到我家是为了逮老鼠。不过她究竟是怎样来到我家,怎样跟邻居家的公猫谈了恋爱,怎样蹿到平房的二层棚生下葛日威,我已经不记得了,去搜索记忆的仓库,便是一团金黄的火焰在我家平房的仓库里逃来奔去的样子。
葛日威是一只黄白相间的虎斑猫,是咪咪的第一个儿子,不知是不是因为咪咪的体型太小,只生了这个独生子,还是把剩下的猫崽弃之不顾了,因为我们家没有梯子,也没有男人,没法去漆黑的平房二层棚一探究竟。总之咪咪把所有的溺爱都给了葛日威,溺爱到她生了第二胎时,葛日威还在吃她的奶,以至饿死了妹妹。我还记得咪咪叼着死掉的小母猫看着我们的眼神,她那无辜的样子好像根本不知道是她作为母亲的失职和对葛日威的专宠造成了这个结局。
我们并不知道咪咪有没有吸取这个教训,因为她没有来得及生第三胎就吃了毒老鼠死去了。葛日威便成了我家唯一的猫咪,他是一个大懒蛋,一个大馋猫,从来不去抓老鼠,因为咪咪临死前并没有将这个技能传授给他。咪咪总是嘴里叼着老鼠从外面归来,在平房的走廊里呼唤葛日威出来吃饭,那时她嘴里就发出这样的声音:葛日威。我们才知道猫咪原来不只会“喵喵”叫,为了“冒充”他的妈妈,我们也经常这么唤他。这就是他名字的由来。
咪咪死了以后,从小吃着老鼠肉长大的葛日威再也没有这么硬的伙食了,我们并不富裕的家庭并不能餐餐见肉,葛日威的伙食便成了菜汤泡米饭,这使得他从此以后总是一脸幽怨。如果我们家偶尔炖了肉,母亲为了防止他围着饭桌叫来叫去,将他关在门外,他会毫不客气地在门外大声嚎叫,像示威的人一样呼吁平等对待,不堪其扰的母亲丢一块肉给他,他对着好不容易得来的肉还要“呜呜嗷嗷”地嘟囔几句再吃。
因为这样,我们全家人都不太喜欢他,就像讨厌一个生在普通家庭却贪图享受贪得无厌的装蛋犯。
然而这并不影响我跟他的关系,因为他要吃要喝或一脸幽怨的对象不是我,而是我主持家务的母亲。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动物,是一个毛茸茸的手感很好的小家伙,是一个我薅住他的尾巴将他拖拽过来却不会像咪咪那样反爪狂挠我脸的乖乖虎。
每次我擒住他的尾巴,再將他搂在怀里,他都逆来顺受。
那次我狠狠地用小棍抽打他的身体,他也逆来顺受,只是惊恐地呼号。那是我第一次在自己的身上发现了暴戾的一面,只因为我看到同住表姨的前夫来看他们的女儿。我想起那对我不闻不问的父亲,就将葛日威,这只全家都不太喜欢的,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价值的,只知道素要肉吃的猫当成发泄的工具。 母亲又心疼我又心疼猫,有些嗔怒地反问:“你这么打它,它不疼吗?”
我并没有问母亲:“你根本就不喜欢它,为什么要关心它疼不疼?”
我只是看着母亲蹲下身子用手抚摸挤在墙角瑟瑟发抖的他,告诉他:“不用害怕,不打你了。”我是在那一刻明白了,即便不喜欢,也没有理由虐待,哪怕你比他高大强壮,哪怕他毫无还手之力。
葛日威五六岁的时候生了一场病,总是不分时间地点地呕吐,经常趁人不备地吐在沙发上,让整个屋子散发恶臭。那是母亲让木匠打的沙发,海绵都钉在木板上,无法拆卸清洗,母亲只好将沙发搬到院子外面,等雨水来做清洁工。也因为这样,母亲再也不让葛日威在客厅过夜,白天他偶尔可以睡在沙发上,可任谁听见他“呕呕”地发出声音,就赶紧将他驱赶。
住在平房,母亲非常辛苦,每到冬天要劈柴、铲煤、挖灰,在得知终于可以搬进单位盖的家属楼时,她毫不犹豫地报了名。那时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猫砂这种东西,母亲说楼里无法养猫,就将葛日威留给了买下我们平房的人。
我有些不舍,可终究没有哭,因为他真的算不上是个可爱的猫咪。
搬走后,偶尔想念他,放了学或假期的时候便绕了道去平房看他。有次我和母亲一起带了在饭店剩的鱼和肉,想着这是他最喜欢吃的了,他看到我们喵喵叫,对着鱼和肉却毫无兴趣,一口未沾,还是一脸幽怨。
那次之后,再去时却听平房的新主人说,已经许多时日不见他了。
长大后,开始养猫,知道猫咪要死的时候都会找一个地方藏起来不被人发现;长大后,开始懂猫,知道在他短暂的一生里,我和母亲都没能给他作为一个猫咪所希求的一切。我似乎从来没有听过来自他喉咙里的象征着信任、放松和幸福的呼噜呼噜声,也没见过他瞪着好奇的大眼睛跑跑跳跳玩耍的样子。
与他分别时,我没哭,后来知道他死了,我也没哭,我是将这眼泪都留到了现在。其实我已经记不清他的模样了,他的脸、爪子、尾巴,他的叫声,都记不清了,家里连一张他的照片也没有留下。
然而,我还是可以回想起我如何抱着他,回想起他在我怀里像个婴儿一样不挣扎不恼怒,就那么安静地承受着,没有对我伸出过一次利爪。想到这里,我总是流泪,这饱含无限的悔恨、内疚和思念的眼泪,恐怕一流就會是一辈子。
成都与喜宝
葛日威死了以后,我在楼房住了8年,直到2005年考上大学。这期间既没在街上见过流浪猫,也没在谁家见过养着的家猫,再见猫是上了大学之后。
成都是个城市,区别于我们莫力达瓦的小镇,经常在楼宇小区前的花坛树丛间出现压低着身子奔跑的流浪猫。其实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压低身子防备地逃跑,而是因为我只要一见到猫的身影就嘴里喊着“咪咪,咪咪”,然后弓着身子冲上去,他们本来在悠闲地迈着猫步,听见我的声音,先是原地立定,而后侧耳侧头,见我真的冲过来了,便迅速压低身子跑开。但也不是一溜烟儿跑没影,总是跑几步便不可置信似的回头侦查,看我攻势依然,就继续逃跑,我们总是亦步亦趋地形成对峙,直到猫们钻进灌木丛消失不见。
同行的朋友经常埋怨我的行为诡异,原本一行人走得好好的,突然一回头,见我被落下好远,像个虾米一样站在街中央,又像虾米游泳一样跑起来,就为了追只猫。他们不懂。其实那时我也不懂,可见了猫就像鱼见了饵,非要去试试不可。现在想来,从记事起家里就有猫咪,他们早已是我童年记忆的组成部分,如果按照弗洛伊德的童年决定论,再见猫,一定是失而复得的喜悦和本能让我变成了一个看上去很可笑的追猫者。
我还有这个习惯,直到现在。
真正重新拥有一只猫是在2011年。
2011年,我只身前往成都,或者说,回到成都,毕竟那是我曾经学习和工作的城市,那个见证我的成长和伤痛的城市,让我有种深深的羁绊感,既陌生又熟悉。离开又返回,只是为了—份爱情的召唤。
到了成都,租房自住,找一家杂志社上班。爱玩魔兽打麻将的男友终日对我不闻不问的态度并不让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已经许配出去的人。那时认识一个神秘兮兮的商人,我跟母亲私底下叫他“王老五”,他欣赏我能写字儿,偶尔请我吃饭,后来甚至与我一同去了宠物市场买了只猫送我。
那个宠物市场我去过很多次,离我住的地方不远,一楼有很多热带鱼和乌龟,经过一个坏掉的电梯到达二楼,是许多家出售猫咪的小店。第一次去是抱着“揩油”的恶念头,想装作一个预备买猫的客官揉抓揉抓那些小可爱,谁想老板们将猫咪保护得很好,为它们制作了很多透明的隔离小屋子,说是怕生人把手上的细菌带给它们,我只好饱眼福。走遍二楼所有的店,最便宜的一只猫也要两千八百块,可我刚刚租下房子,用的钱还是母亲寄来的。
那只最便宜的猫就是喜宝,“王老五”某次饭后同我一起逛宠物市场买来送了我。当时他说猫的所有者是他,只是放在我处寄养,买了猫也顺带将猫粮、猫砂、猫窝、猫厕所一并买了,可从此以后他再没过问这只猫过得怎样,只问我:“取了个什么名字?”
我答:“喜宝。”
我并不是亦舒的忠实粉丝,只在大学时读过她几本书,对“喜宝”这个名字尤为青睐,喜气洋洋珠光宝气,想着把它用给我这只棕虎斑折耳猫,证明它是我最喜爱的宝贝。
喜宝刚来我身边时也只有巴掌大,已经学会了吃猫粮和用猫砂。成都的冬天是很难捱的,阴冷透骨,我和喜宝夜夜搂在一个被窝里彼此取暖,她需要的是肢体上的温暖,而我需要的是一种陪伴的温暖。
白天出去上班,让喜宝守着家,傍晚用钥匙打开门,大喊着:喜宝喜宝!她就从卧室的被窝里钻出来,高兴地向我奔过来。白天我不在,她只顾睡觉也不怎么吃东西,跟我打过招呼之后就找到饭碗,咔咔地咬着猫粮,我也想她,她边吃我边摩挲她的脊梁,谁想还给她以后养成了边吃饭边按摩的臭毛病。
每晚睡前淋浴,一关上卫生间的门,她总以为我又要离开家撇下她了,蹲在卫生间的门口惨叫、挠门,搞得我总是洗得匆匆,赶紧打开门出现在她视线里让她安心,她想挨近我,小爪子一伸进来就沾了地上的水,那对她来说如同陷阱,她就又抗议般地对着我喊叫起来。 跟Bpearl不一样,喜宝从小就是个漂亮的姑娘,从我第一眼见到她到后来五个多月大的时候离开她,再到后来她现在的主人娇姐偶尔给我看她的照片,她一直保持着漂亮可爱;跟Bpearl不一样,她性格蛮横霸道,总是像被惯坏了的没教养的大小姐一样对我大喊大叫。
可我那时没有彩虹般的好心情接纳她的大喊大叫,我经常环里抱着她坐在沙发上歇斯底里地大哭大号,或者写着写着工作稿就突然用最高分贝对着电脑唱起了《青藏高原》,反正我的租住屋像一个冷宫一样无人问津,制造噪音可能只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
我不想用举目无亲这个词形容那时的自己,可的确没有更适合的了。自从租下那个房子,那个爱玩魔兽打麻将的男友固然是极少“莅临”,他的父母、我未来的公婆也从不到访,只是隔几个周末叫我去他家一块吃顿饭。我当时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因为我好像也不知道对的应该是什么样子,我只知道我总是浸淫在一种委屈、愤怒、迷茫、孤独之中,它们经常像英国电影《倒带人生》里斯图尔特所说的“黑色迷雾”一样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刻突然袭来。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把喜宝狠狠推开。那是个跟往常一样阴冷的晚上,她趴在我腿上,我则对着电脑熬夜写稿,写得通体酸痛,我想活动一下,可她就像块年糕一样粘在我腿上不愿意离开刚蓄好的暖窝。我轻轻地推了她两三次,连说带劝,她都一动不动,我的心里突然好像有什么东西爆炸了,我一把推开她,把她推出去好远。她瞪着惊恐的眼睛看了我许久,然后跳下床跑出了卧室。
可是她生气又怎么样呢?毕竟她只有我。我给她喂饭喂水,铲猫屎,夜里冷了,她还是得低三下四地娇叫着请求钻进被窝,我们就又和好如初。
随着我与男友沟通无果,同事也替我打抱不平:你凭什么年纪轻轻就像守着活寡。可我又没办法离开他,如果离开,那么我当初抛下一切来到成都岂不是成了一个笑话?我跟自己较劲,我的“黑色迷雾”越来越浓。
我开始变成一个喜怒无常的人,可除了喜宝,别人都不知道。
我时而对她柔声细语,时而对她破口大骂;时而搂搂抱抱,时而关在门外;时而卿卿我我,时而一把推开。由于她总是大喊大叫,我又总是神经衰弱,最严重的时候,我可以捡起她小小的身体然后扔在地上,对着她发了瘋似的大喊:“闭嘴!”
可即便是这样,我每次下班回家打开门呼唤她,她都无一例外地向我奔来。我从来不知道她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委屈、愤怒、迷茫、孤独,我就像我小的时候拿着小棍抽葛日威一样,用我的喜怒无常抽打喜宝对我所有的信任和依赖。谁说她不是举目无亲呢?她生活的空间就只有这六十多平米,她生命的全部都只是面对我一个人。
后来我搬家了,搬离了那个总是没有阳光照射的阴面房子;然后我分手了,他也许是我回到成都的理由,可却不能成为我不好好生活的理由;接着,母亲从内蒙老家来成都陪我,我终于结束了举目无亲的生活,也结束了喜怒无常。
喜宝那个时候应该有四个多月大了,她的生命中突然出现了另外一个人。
母亲自称为喜宝的“姥姥”,也就真的隔辈亲地宠爱喜宝。买猫的时候店家告诉我折耳猫的肠胃不好,一岁前除了猫粮不能喂其他东西,可是母亲不管那么多,经常偷偷地喂喜宝吃油条发糕面包猪肉香肠,我去上班的时候,她们俩面面相觑,经常拿着一颗枇杷籽儿玩得不亦乐乎。
喜宝从亲近我渐渐倒戈向亲近母亲,以至于后来都不让我抱了。
我心里想着是母亲用些手段故意跟我争抢喜宝,而喜宝也就真的验证了人们所说的“猫不忠诚”这个说法。我心底里越发讨厌起她们两个,她们玩得越高兴,我就越感觉到遭受背叛。
我不是一个有城府的人,母亲很快感受到了我的情绪,她并不知道是因为嫉妒,其实那时我也不知道。她只伤心地认为我是一个极端苛刻自私连自己的母亲都包容不了的不孝女,便收拾行李离开了。
与此同时,一个杂志社要举办为期一周的文学活动,我将喜宝托付给她“真正”的主人“王老五”,他很负责地找了娇姐寄养喜宝。七天过去,我回到成都前往娇姐家接猫,没想她竟然对我不理不睬,不管我怎么讨好,她一直背对着我。我更愤怒了,决定再也不要跟这个叛徒有什么瓜葛。
我对娇姐说:“我不要她了,送给你吧,反正她喜欢你这里。”
我给母亲致电,告诉她已将喜宝送人,母亲说我心太狠,然后哭了好些日子。
可我也真的再没什么理由留在成都了。
2012年夏天,我搬到了北京,跟在北京生活的发小叙旧。聊天中她问起喜宝,我说,由于她的背叛,我已经离弃了她。发小无奈地笑笑说,猫都那样,被送走寄养会生气的,你接回来哄两天就好了。
可还来得及吗?
母亲也要求我与娇姐反悔,跟她商量好,等我们在北京稳定下来就将喜宝接回来,不管要花多少钱,不管有多麻烦。我也记不清是哪一天,我和母亲都觉得是时候了,可以将她接回来了,我们两人商量怎么跟娇姐说,然后掐指一算,喜宝已经在她家养了半年多,比我自己养的时间还要长。
是来不及了。
来不及跟喜宝道个歉,为我所有的喜怒无常,为我意气用事的离弃,为我将她当成附属品的自私。其实当初在买喜宝的时候,我知道她会活十几年,可实际上我并没有好好地考虑十几年究竟有多长,从她三十天大的时候到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我们一共在一起也不过四个月的时间。现在,她已经五岁了,每次回想起她,都是我将她推开之后失望不解的脸和被我关在门外后凄厉的叫声。
就这样,我又一次辜负了一只猫。
记得以前她经常领着我或者母亲来到自己饭碗跟前,待我们蹲下开始用手掌摩挲她了,她才肯吃饭,不知她现在是不是还保留着这个臭毛病。我真的很想什么时候再回成都看她一眼,对着她漂亮的小脸很认真地说句:对不起。我想她一定听得懂。
Nia Nia
母亲禁止我再养猫或任何宠物。可我拥有的第二只猫咪也不是自己买的,他也是一个礼物,来自我搬到北京后谈的一个设计师男友。
我现在养的猫咪叫黑珍珠,但我从来不这么叫她。当初取名字的时候,取的是《加勒比海盗》里杰克船长那艘船的名字。船叫“Black Pearl”,为了方便,我们都叫她Bpearl,有的人发不好这个音,只好叫她“匹普”。
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也差不多是我一段恋情开始的时候。她长到巴掌大的时候,我已经给这段恋情捆绑上了一个神圣的契约,我携着那位夫君来到她出生的地方,一个位于北京百子湾的平房,花了八百块钱将她塞在棉衣里靠近我动脉的地方,接走了,似乎有种让她做我婚姻见证者的意味。
我记得那是三月的一个晚上,那天的风很冽,可她离开妈妈时的惊叫却透着一股温暖,不蛮横,不声嘶力竭,好像在用着—种商量的口吻。她通体漆黑,爸爸是一只纯黑色的孟买猫,妈妈是一只纯黑色的折耳猫,她长得像妈妈,耳朵贴在脑壳上,两只眼睛又黑又亮。
可这并不代表她长得很好看,她的四个爪子出奇的大,好像戴着棉手套穿着雪地靴,四条腿又出奇的长,简直像《星球大战》里的帝国步行机AT-AT,耳朵的确是折的,可她并没有折耳猫特有的超级可爱包子脸,没有竖起来的大耳朵,她的脸就是一个长着两个圆球眼睛的等腰三角形,上面插着几根胡须。
那位夫君不允许她跟我们一起睡,到了晚上关上房门,将她一个留在漆黑的客厅。第一夜是她最难熬的,因为她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妈妈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过夜,没有妈妈爸爸和兄弟姐妹毛茸茸地围在一堆互相取暖,有的猫崽往往会因为突然被剥夺这种从出生就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而愤怒地叫上好几个晚上。她当然也叫,但是哀求式的挽歌般的试探性地叫,我于心不忍,却被夫君摁在床上,他有一个道听途说的理论:男人不能养猫,因为养猫会伤及男性如何如何。我固然会以保护夫君为首任,只好听之任之,并准备一夜不睡,听猫咪的控诉到天亮。可没想到她叫了几声,见没人应,就再没声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急匆匆地打开门,见她独自蜷在沙发上,正抬起小脑袋看着我,喵的一声,好像在说“早”,由于身躯长得太小,尚不能完全裹成一个团,就那么可怜地窝在那里,还没那男人的拳头大。男人上班去了,我便如获释放般将猫咪搂到被窝里好生安慰。
这以后就有了一个惯例,男人早上起床,将禁闭的门敞开,我躺在被窝里深情地呼唤:Bpearl!Bpearl!她闻声就会立马哼哼唧唧乐乐颠颠地跑进来,跳上床,躺在我的怀里,并伴随着呼噜呼噜的幸福声,还时常在我脖子上用她两个大爪子交替“按摩”,那时尚不知她这么做的原因,还揣摩她是不是个面案子工投胎转世,把我脖子上的软肉当成了面团来揉。
随着日子流逝,她慢慢长大了些,可竟然越来越丑,原本漆黑无杂的毛变成乱七八糟的黑灰相问,满脸肆意窜出来的灰毛简直像爆满青春痘的青少年的脸,后来那灰毛开玩笑似的在她脸上长了一圈,配上三角脸,活脱脱一个孙悟空。可我一点都不嫌弃她,换着姿势给她拍各种照片,还发给同样养猫的朋友们炫耀,对方多半不予置评,只发一个笑脸,想来也是不好意思说:这是所见过的最丑的猫。
我当然不会嫌弃她,毕竟曾有那么多猫咪,我都没能陪他们走到最后。所以,当Bpearl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我下定决心,十几年的光阴和温柔相待,我是给定了,才不管她美与丑,就好像将我曾经付出去的承诺,都要在她一个身上兑现。
葛日威
实际上,葛日威的妈妈才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只猫咪。她没有专属名字,全家人都叫她咪咪。她是一只中华田园猫,有着锋利的爪子和尖锐的性格。她来到我家是为了逮老鼠。不过她究竟是怎样来到我家,怎样跟邻居家的公猫谈了恋爱,怎样蹿到平房的二层棚生下葛日威,我已经不记得了,去搜索记忆的仓库,便是一团金黄的火焰在我家平房的仓库里逃来奔去的样子。
葛日威是一只黄白相间的虎斑猫,是咪咪的第一个儿子,不知是不是因为咪咪的体型太小,只生了这个独生子,还是把剩下的猫崽弃之不顾了,因为我们家没有梯子,也没有男人,没法去漆黑的平房二层棚一探究竟。总之咪咪把所有的溺爱都给了葛日威,溺爱到她生了第二胎时,葛日威还在吃她的奶,以至饿死了妹妹。我还记得咪咪叼着死掉的小母猫看着我们的眼神,她那无辜的样子好像根本不知道是她作为母亲的失职和对葛日威的专宠造成了这个结局。
我们并不知道咪咪有没有吸取这个教训,因为她没有来得及生第三胎就吃了毒老鼠死去了。葛日威便成了我家唯一的猫咪,他是一个大懒蛋,一个大馋猫,从来不去抓老鼠,因为咪咪临死前并没有将这个技能传授给他。咪咪总是嘴里叼着老鼠从外面归来,在平房的走廊里呼唤葛日威出来吃饭,那时她嘴里就发出这样的声音:葛日威。我们才知道猫咪原来不只会“喵喵”叫,为了“冒充”他的妈妈,我们也经常这么唤他。这就是他名字的由来。
咪咪死了以后,从小吃着老鼠肉长大的葛日威再也没有这么硬的伙食了,我们并不富裕的家庭并不能餐餐见肉,葛日威的伙食便成了菜汤泡米饭,这使得他从此以后总是一脸幽怨。如果我们家偶尔炖了肉,母亲为了防止他围着饭桌叫来叫去,将他关在门外,他会毫不客气地在门外大声嚎叫,像示威的人一样呼吁平等对待,不堪其扰的母亲丢一块肉给他,他对着好不容易得来的肉还要“呜呜嗷嗷”地嘟囔几句再吃。
因为这样,我们全家人都不太喜欢他,就像讨厌一个生在普通家庭却贪图享受贪得无厌的装蛋犯。
然而这并不影响我跟他的关系,因为他要吃要喝或一脸幽怨的对象不是我,而是我主持家务的母亲。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动物,是一个毛茸茸的手感很好的小家伙,是一个我薅住他的尾巴将他拖拽过来却不会像咪咪那样反爪狂挠我脸的乖乖虎。
每次我擒住他的尾巴,再將他搂在怀里,他都逆来顺受。
那次我狠狠地用小棍抽打他的身体,他也逆来顺受,只是惊恐地呼号。那是我第一次在自己的身上发现了暴戾的一面,只因为我看到同住表姨的前夫来看他们的女儿。我想起那对我不闻不问的父亲,就将葛日威,这只全家都不太喜欢的,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价值的,只知道素要肉吃的猫当成发泄的工具。 母亲又心疼我又心疼猫,有些嗔怒地反问:“你这么打它,它不疼吗?”
我并没有问母亲:“你根本就不喜欢它,为什么要关心它疼不疼?”
我只是看着母亲蹲下身子用手抚摸挤在墙角瑟瑟发抖的他,告诉他:“不用害怕,不打你了。”我是在那一刻明白了,即便不喜欢,也没有理由虐待,哪怕你比他高大强壮,哪怕他毫无还手之力。
葛日威五六岁的时候生了一场病,总是不分时间地点地呕吐,经常趁人不备地吐在沙发上,让整个屋子散发恶臭。那是母亲让木匠打的沙发,海绵都钉在木板上,无法拆卸清洗,母亲只好将沙发搬到院子外面,等雨水来做清洁工。也因为这样,母亲再也不让葛日威在客厅过夜,白天他偶尔可以睡在沙发上,可任谁听见他“呕呕”地发出声音,就赶紧将他驱赶。
住在平房,母亲非常辛苦,每到冬天要劈柴、铲煤、挖灰,在得知终于可以搬进单位盖的家属楼时,她毫不犹豫地报了名。那时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猫砂这种东西,母亲说楼里无法养猫,就将葛日威留给了买下我们平房的人。
我有些不舍,可终究没有哭,因为他真的算不上是个可爱的猫咪。
搬走后,偶尔想念他,放了学或假期的时候便绕了道去平房看他。有次我和母亲一起带了在饭店剩的鱼和肉,想着这是他最喜欢吃的了,他看到我们喵喵叫,对着鱼和肉却毫无兴趣,一口未沾,还是一脸幽怨。
那次之后,再去时却听平房的新主人说,已经许多时日不见他了。
长大后,开始养猫,知道猫咪要死的时候都会找一个地方藏起来不被人发现;长大后,开始懂猫,知道在他短暂的一生里,我和母亲都没能给他作为一个猫咪所希求的一切。我似乎从来没有听过来自他喉咙里的象征着信任、放松和幸福的呼噜呼噜声,也没见过他瞪着好奇的大眼睛跑跑跳跳玩耍的样子。
与他分别时,我没哭,后来知道他死了,我也没哭,我是将这眼泪都留到了现在。其实我已经记不清他的模样了,他的脸、爪子、尾巴,他的叫声,都记不清了,家里连一张他的照片也没有留下。
然而,我还是可以回想起我如何抱着他,回想起他在我怀里像个婴儿一样不挣扎不恼怒,就那么安静地承受着,没有对我伸出过一次利爪。想到这里,我总是流泪,这饱含无限的悔恨、内疚和思念的眼泪,恐怕一流就會是一辈子。
成都与喜宝
葛日威死了以后,我在楼房住了8年,直到2005年考上大学。这期间既没在街上见过流浪猫,也没在谁家见过养着的家猫,再见猫是上了大学之后。
成都是个城市,区别于我们莫力达瓦的小镇,经常在楼宇小区前的花坛树丛间出现压低着身子奔跑的流浪猫。其实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压低身子防备地逃跑,而是因为我只要一见到猫的身影就嘴里喊着“咪咪,咪咪”,然后弓着身子冲上去,他们本来在悠闲地迈着猫步,听见我的声音,先是原地立定,而后侧耳侧头,见我真的冲过来了,便迅速压低身子跑开。但也不是一溜烟儿跑没影,总是跑几步便不可置信似的回头侦查,看我攻势依然,就继续逃跑,我们总是亦步亦趋地形成对峙,直到猫们钻进灌木丛消失不见。
同行的朋友经常埋怨我的行为诡异,原本一行人走得好好的,突然一回头,见我被落下好远,像个虾米一样站在街中央,又像虾米游泳一样跑起来,就为了追只猫。他们不懂。其实那时我也不懂,可见了猫就像鱼见了饵,非要去试试不可。现在想来,从记事起家里就有猫咪,他们早已是我童年记忆的组成部分,如果按照弗洛伊德的童年决定论,再见猫,一定是失而复得的喜悦和本能让我变成了一个看上去很可笑的追猫者。
我还有这个习惯,直到现在。
真正重新拥有一只猫是在2011年。
2011年,我只身前往成都,或者说,回到成都,毕竟那是我曾经学习和工作的城市,那个见证我的成长和伤痛的城市,让我有种深深的羁绊感,既陌生又熟悉。离开又返回,只是为了—份爱情的召唤。
到了成都,租房自住,找一家杂志社上班。爱玩魔兽打麻将的男友终日对我不闻不问的态度并不让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已经许配出去的人。那时认识一个神秘兮兮的商人,我跟母亲私底下叫他“王老五”,他欣赏我能写字儿,偶尔请我吃饭,后来甚至与我一同去了宠物市场买了只猫送我。
那个宠物市场我去过很多次,离我住的地方不远,一楼有很多热带鱼和乌龟,经过一个坏掉的电梯到达二楼,是许多家出售猫咪的小店。第一次去是抱着“揩油”的恶念头,想装作一个预备买猫的客官揉抓揉抓那些小可爱,谁想老板们将猫咪保护得很好,为它们制作了很多透明的隔离小屋子,说是怕生人把手上的细菌带给它们,我只好饱眼福。走遍二楼所有的店,最便宜的一只猫也要两千八百块,可我刚刚租下房子,用的钱还是母亲寄来的。
那只最便宜的猫就是喜宝,“王老五”某次饭后同我一起逛宠物市场买来送了我。当时他说猫的所有者是他,只是放在我处寄养,买了猫也顺带将猫粮、猫砂、猫窝、猫厕所一并买了,可从此以后他再没过问这只猫过得怎样,只问我:“取了个什么名字?”
我答:“喜宝。”
我并不是亦舒的忠实粉丝,只在大学时读过她几本书,对“喜宝”这个名字尤为青睐,喜气洋洋珠光宝气,想着把它用给我这只棕虎斑折耳猫,证明它是我最喜爱的宝贝。
喜宝刚来我身边时也只有巴掌大,已经学会了吃猫粮和用猫砂。成都的冬天是很难捱的,阴冷透骨,我和喜宝夜夜搂在一个被窝里彼此取暖,她需要的是肢体上的温暖,而我需要的是一种陪伴的温暖。
白天出去上班,让喜宝守着家,傍晚用钥匙打开门,大喊着:喜宝喜宝!她就从卧室的被窝里钻出来,高兴地向我奔过来。白天我不在,她只顾睡觉也不怎么吃东西,跟我打过招呼之后就找到饭碗,咔咔地咬着猫粮,我也想她,她边吃我边摩挲她的脊梁,谁想还给她以后养成了边吃饭边按摩的臭毛病。
每晚睡前淋浴,一关上卫生间的门,她总以为我又要离开家撇下她了,蹲在卫生间的门口惨叫、挠门,搞得我总是洗得匆匆,赶紧打开门出现在她视线里让她安心,她想挨近我,小爪子一伸进来就沾了地上的水,那对她来说如同陷阱,她就又抗议般地对着我喊叫起来。 跟Bpearl不一样,喜宝从小就是个漂亮的姑娘,从我第一眼见到她到后来五个多月大的时候离开她,再到后来她现在的主人娇姐偶尔给我看她的照片,她一直保持着漂亮可爱;跟Bpearl不一样,她性格蛮横霸道,总是像被惯坏了的没教养的大小姐一样对我大喊大叫。
可我那时没有彩虹般的好心情接纳她的大喊大叫,我经常环里抱着她坐在沙发上歇斯底里地大哭大号,或者写着写着工作稿就突然用最高分贝对着电脑唱起了《青藏高原》,反正我的租住屋像一个冷宫一样无人问津,制造噪音可能只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
我不想用举目无亲这个词形容那时的自己,可的确没有更适合的了。自从租下那个房子,那个爱玩魔兽打麻将的男友固然是极少“莅临”,他的父母、我未来的公婆也从不到访,只是隔几个周末叫我去他家一块吃顿饭。我当时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因为我好像也不知道对的应该是什么样子,我只知道我总是浸淫在一种委屈、愤怒、迷茫、孤独之中,它们经常像英国电影《倒带人生》里斯图尔特所说的“黑色迷雾”一样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刻突然袭来。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把喜宝狠狠推开。那是个跟往常一样阴冷的晚上,她趴在我腿上,我则对着电脑熬夜写稿,写得通体酸痛,我想活动一下,可她就像块年糕一样粘在我腿上不愿意离开刚蓄好的暖窝。我轻轻地推了她两三次,连说带劝,她都一动不动,我的心里突然好像有什么东西爆炸了,我一把推开她,把她推出去好远。她瞪着惊恐的眼睛看了我许久,然后跳下床跑出了卧室。
可是她生气又怎么样呢?毕竟她只有我。我给她喂饭喂水,铲猫屎,夜里冷了,她还是得低三下四地娇叫着请求钻进被窝,我们就又和好如初。
随着我与男友沟通无果,同事也替我打抱不平:你凭什么年纪轻轻就像守着活寡。可我又没办法离开他,如果离开,那么我当初抛下一切来到成都岂不是成了一个笑话?我跟自己较劲,我的“黑色迷雾”越来越浓。
我开始变成一个喜怒无常的人,可除了喜宝,别人都不知道。
我时而对她柔声细语,时而对她破口大骂;时而搂搂抱抱,时而关在门外;时而卿卿我我,时而一把推开。由于她总是大喊大叫,我又总是神经衰弱,最严重的时候,我可以捡起她小小的身体然后扔在地上,对着她发了瘋似的大喊:“闭嘴!”
可即便是这样,我每次下班回家打开门呼唤她,她都无一例外地向我奔来。我从来不知道她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委屈、愤怒、迷茫、孤独,我就像我小的时候拿着小棍抽葛日威一样,用我的喜怒无常抽打喜宝对我所有的信任和依赖。谁说她不是举目无亲呢?她生活的空间就只有这六十多平米,她生命的全部都只是面对我一个人。
后来我搬家了,搬离了那个总是没有阳光照射的阴面房子;然后我分手了,他也许是我回到成都的理由,可却不能成为我不好好生活的理由;接着,母亲从内蒙老家来成都陪我,我终于结束了举目无亲的生活,也结束了喜怒无常。
喜宝那个时候应该有四个多月大了,她的生命中突然出现了另外一个人。
母亲自称为喜宝的“姥姥”,也就真的隔辈亲地宠爱喜宝。买猫的时候店家告诉我折耳猫的肠胃不好,一岁前除了猫粮不能喂其他东西,可是母亲不管那么多,经常偷偷地喂喜宝吃油条发糕面包猪肉香肠,我去上班的时候,她们俩面面相觑,经常拿着一颗枇杷籽儿玩得不亦乐乎。
喜宝从亲近我渐渐倒戈向亲近母亲,以至于后来都不让我抱了。
我心里想着是母亲用些手段故意跟我争抢喜宝,而喜宝也就真的验证了人们所说的“猫不忠诚”这个说法。我心底里越发讨厌起她们两个,她们玩得越高兴,我就越感觉到遭受背叛。
我不是一个有城府的人,母亲很快感受到了我的情绪,她并不知道是因为嫉妒,其实那时我也不知道。她只伤心地认为我是一个极端苛刻自私连自己的母亲都包容不了的不孝女,便收拾行李离开了。
与此同时,一个杂志社要举办为期一周的文学活动,我将喜宝托付给她“真正”的主人“王老五”,他很负责地找了娇姐寄养喜宝。七天过去,我回到成都前往娇姐家接猫,没想她竟然对我不理不睬,不管我怎么讨好,她一直背对着我。我更愤怒了,决定再也不要跟这个叛徒有什么瓜葛。
我对娇姐说:“我不要她了,送给你吧,反正她喜欢你这里。”
我给母亲致电,告诉她已将喜宝送人,母亲说我心太狠,然后哭了好些日子。
可我也真的再没什么理由留在成都了。
2012年夏天,我搬到了北京,跟在北京生活的发小叙旧。聊天中她问起喜宝,我说,由于她的背叛,我已经离弃了她。发小无奈地笑笑说,猫都那样,被送走寄养会生气的,你接回来哄两天就好了。
可还来得及吗?
母亲也要求我与娇姐反悔,跟她商量好,等我们在北京稳定下来就将喜宝接回来,不管要花多少钱,不管有多麻烦。我也记不清是哪一天,我和母亲都觉得是时候了,可以将她接回来了,我们两人商量怎么跟娇姐说,然后掐指一算,喜宝已经在她家养了半年多,比我自己养的时间还要长。
是来不及了。
来不及跟喜宝道个歉,为我所有的喜怒无常,为我意气用事的离弃,为我将她当成附属品的自私。其实当初在买喜宝的时候,我知道她会活十几年,可实际上我并没有好好地考虑十几年究竟有多长,从她三十天大的时候到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我们一共在一起也不过四个月的时间。现在,她已经五岁了,每次回想起她,都是我将她推开之后失望不解的脸和被我关在门外后凄厉的叫声。
就这样,我又一次辜负了一只猫。
记得以前她经常领着我或者母亲来到自己饭碗跟前,待我们蹲下开始用手掌摩挲她了,她才肯吃饭,不知她现在是不是还保留着这个臭毛病。我真的很想什么时候再回成都看她一眼,对着她漂亮的小脸很认真地说句:对不起。我想她一定听得懂。
Nia Nia
母亲禁止我再养猫或任何宠物。可我拥有的第二只猫咪也不是自己买的,他也是一个礼物,来自我搬到北京后谈的一个设计师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