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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3月2日证监许可[2012]274号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报告》(交施[2011]14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