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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研发费用资本化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划分的比较模糊,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可操作性;研究开发阶段的划分和满足资本化的条件弹性较大,给企业操纵利润留下了机会;按照新《准则》关于内部研究开发资本化规定来确定资本化金额时,与资产的真实价值仍存在较大差别;新《准则》未规范开发失败后如何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等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准则》中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明确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等相关规定,从而使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更客观、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