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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建设工程领域中对质量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尤其对见证取样送样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起到了根本作用。见证取样送样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检测机构是独立于厂商、设计、甲方、施工、监理单位以外的专设机构,因此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的重要环节和前提基础。质量是百年大计,没有合格的原材料和构配件,要保证施工质量等于纸上谈兵。见证取样自90年代后期实施至今已走过了十几个春秋,在实际工作中对保证原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也是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见证取样;问题
见证取样送样的基本程序如下:按标准、按批量取样→见证送样→试验方接受委托→按规范检测→按标准评定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委托方交监理方及有关方,第四步按规范检测后对不合格试件再按标准、按批量加倍取样复试,然后重新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根据上述基本程序,笔者在从事见证取样送样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题,与从事该项工作的同行共同探讨。
一、钢筋机械性能中墙柱筋电渣压力焊
规定要求,“在现浇钢筋混凝土中,应以300个同牌号的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而实际见证取样送检中,工程主体结构往往在开始阶段尚能遵照现场取样送样执行,待楼层施工几层后,就开始开小灶了。施工方提出你见证取样就不要每次去现场爬楼层了,我这里已经取好样了,见证取样人员想想也是,如遇在夏季高温期间,就更加不舍得离开空调间了,也就顺理成章地在取样单上签字盖章了,反正隐蔽工程,质量又有谁看的见。
二、普通商品混凝土试件取样
就商品混凝土而言,规定要求:“当一次连续浇筑少于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而在实际工作中,笔者曾经遇到施工单位连试模组数都不能满足实际取样要求的事件,采取的相应办法是:在与商品混凝土厂家签订供应合同中注明,取样试件由商品混凝土公司负责制作和提供试件,现场也就不进行制作了。后经见证人员指出,虽在现场制作,但仍发现有现场试件与厂家制作试件掉包现象发生。而商品混凝土经过多年的发展,也是比较成熟的工艺了,对于配合比本着节约的原则,有些供应商水泥用量掌握的也比较“精准”,就像考证一样,及格万岁。至于商品混凝土驾驶人员将橄榄车开至现场后,加不加水就是你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事了。在这种情况下,混凝土试件与现场实体结构完全脱节,取样送样的砼试件也就难以代表实体结构施工质量了。诚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也反应出混凝土试块见证取样送样中存在的质量控制不到位现象。
三、节能分部工程中的部分检测项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第4.2.7条规定:“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的粘结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由于对该试验要求、方法无具体规定,也就没有相应的检测依据和标准,故也出现了一些检测不正确的现象。笔者也曾遇到某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一项目指定南京某检测单位进行上述保温板材现场拉拔试验,保温板材(EPS板)厚度30MM,粘贴后已符合检测周期要求,检测人员将墙面材料用特种切割机切出3块100MM见方保温板,并与四周分离,随后将面层抗裂砂浆和网格布与板材剥离,拌制AB胶将拉拔用标准铁件与EPS板试图粘牢,但几次均自行掉落,检测试验未能获得成功,而事后检测报告出具的数据显示,每个检测试样和每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均大于0.1Mpa,判定合格。试想连标准块都未粘牢,而且是在检测方法错误的前提下出具的“合格”报告又怎能真正合格。当然这也只是极个别现象,但反应出的问题也值得深思。
四、对策
4.1规范检测市场秩序
进一步加强检测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用法律的形式,规范检测机构的市场行为。要重视和加强对建设、施工、检测等责任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他们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杜绝委托方和检测方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现象,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
4.2提高检测队伍素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服务性较强的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开展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此,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各类检测人员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检测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政治思想素质,努力增强检测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以及对人民、社会和国家负责的信念,着力提高全体检测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检测队伍。
4.3推进检测工作规范化
检测管理工作具有综合性和全面性的特点,按照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和检测人员岗位资格管理办法以及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检测机构的人员资格、设备配备、检测能力、检测行为、质量体系等多方面、全过程统一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资金投入,不断更新和添置仪器设备,改善检测环境。抓好检测委托手续、见证取样送检、试样密码管理、“两块”抗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规范化、标准化,对影响结构安全的水泥、骨料、钢筋、砂浆及砼强度等基本检测内容要从严管理,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从内部管理上,实行检测操作、记录、汇总数据分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做到数据的采集、处理和报告的出具之间的无缝链接,减少检测人员个人主观上对检测数据的控制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检测过程中人对数据的影响,减少人为误差,提升检测机构的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缩小检测机构间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差距。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范化试点,制定一系列检查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检测试样留置制度、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4.4加大监管力度
针对当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检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检测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水平。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监管力度。要从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的建立、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试样留置、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等方面着手,采取资料检查、试验场所检查及组织比对试验等检查方式,对检测单位的组织机构、质保体系、人员配置、检测设备、试验场所、能力验证、检测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五、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见证取样送样中存在的各种弊端是建筑工程质量的“杀手”,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切实保证见证取样送样环节符合要求,也才能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参考文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
[2]《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三版)
关键词:见证取样;问题
见证取样送样的基本程序如下:按标准、按批量取样→见证送样→试验方接受委托→按规范检测→按标准评定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委托方交监理方及有关方,第四步按规范检测后对不合格试件再按标准、按批量加倍取样复试,然后重新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根据上述基本程序,笔者在从事见证取样送样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题,与从事该项工作的同行共同探讨。
一、钢筋机械性能中墙柱筋电渣压力焊
规定要求,“在现浇钢筋混凝土中,应以300个同牌号的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而实际见证取样送检中,工程主体结构往往在开始阶段尚能遵照现场取样送样执行,待楼层施工几层后,就开始开小灶了。施工方提出你见证取样就不要每次去现场爬楼层了,我这里已经取好样了,见证取样人员想想也是,如遇在夏季高温期间,就更加不舍得离开空调间了,也就顺理成章地在取样单上签字盖章了,反正隐蔽工程,质量又有谁看的见。
二、普通商品混凝土试件取样
就商品混凝土而言,规定要求:“当一次连续浇筑少于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而在实际工作中,笔者曾经遇到施工单位连试模组数都不能满足实际取样要求的事件,采取的相应办法是:在与商品混凝土厂家签订供应合同中注明,取样试件由商品混凝土公司负责制作和提供试件,现场也就不进行制作了。后经见证人员指出,虽在现场制作,但仍发现有现场试件与厂家制作试件掉包现象发生。而商品混凝土经过多年的发展,也是比较成熟的工艺了,对于配合比本着节约的原则,有些供应商水泥用量掌握的也比较“精准”,就像考证一样,及格万岁。至于商品混凝土驾驶人员将橄榄车开至现场后,加不加水就是你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事了。在这种情况下,混凝土试件与现场实体结构完全脱节,取样送样的砼试件也就难以代表实体结构施工质量了。诚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也反应出混凝土试块见证取样送样中存在的质量控制不到位现象。
三、节能分部工程中的部分检测项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第4.2.7条规定:“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保温板材与基层之间的粘结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由于对该试验要求、方法无具体规定,也就没有相应的检测依据和标准,故也出现了一些检测不正确的现象。笔者也曾遇到某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一项目指定南京某检测单位进行上述保温板材现场拉拔试验,保温板材(EPS板)厚度30MM,粘贴后已符合检测周期要求,检测人员将墙面材料用特种切割机切出3块100MM见方保温板,并与四周分离,随后将面层抗裂砂浆和网格布与板材剥离,拌制AB胶将拉拔用标准铁件与EPS板试图粘牢,但几次均自行掉落,检测试验未能获得成功,而事后检测报告出具的数据显示,每个检测试样和每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均大于0.1Mpa,判定合格。试想连标准块都未粘牢,而且是在检测方法错误的前提下出具的“合格”报告又怎能真正合格。当然这也只是极个别现象,但反应出的问题也值得深思。
四、对策
4.1规范检测市场秩序
进一步加强检测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用法律的形式,规范检测机构的市场行为。要重视和加强对建设、施工、检测等责任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他们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杜绝委托方和检测方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现象,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
4.2提高检测队伍素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服务性较强的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开展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为此,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各类检测人员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检测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政治思想素质,努力增强检测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以及对人民、社会和国家负责的信念,着力提高全体检测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检测队伍。
4.3推进检测工作规范化
检测管理工作具有综合性和全面性的特点,按照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和检测人员岗位资格管理办法以及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检测机构的人员资格、设备配备、检测能力、检测行为、质量体系等多方面、全过程统一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资金投入,不断更新和添置仪器设备,改善检测环境。抓好检测委托手续、见证取样送检、试样密码管理、“两块”抗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规范化、标准化,对影响结构安全的水泥、骨料、钢筋、砂浆及砼强度等基本检测内容要从严管理,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从内部管理上,实行检测操作、记录、汇总数据分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做到数据的采集、处理和报告的出具之间的无缝链接,减少检测人员个人主观上对检测数据的控制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检测过程中人对数据的影响,减少人为误差,提升检测机构的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缩小检测机构间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差距。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范化试点,制定一系列检查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检测试样留置制度、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4.4加大监管力度
针对当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检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检测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水平。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监管力度。要从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的建立、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试样留置、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等方面着手,采取资料检查、试验场所检查及组织比对试验等检查方式,对检测单位的组织机构、质保体系、人员配置、检测设备、试验场所、能力验证、检测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五、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见证取样送样中存在的各种弊端是建筑工程质量的“杀手”,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切实保证见证取样送样环节符合要求,也才能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参考文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
[2]《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