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与新工科人才培养相融合之路径探索

来源 :当代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gqidi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高等工程教育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探索之中,其核心是构建多学科、多专业、多领域相交融的“新工科”,以培养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新业态所需要的复合型高端工程科技人才.长期以来,我国工程教育体系相对单一,使其培养的人才已满足不了新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其中因法学教育缺位,使得法学给予工科人才的必要教育和积极影响难以形成.新工科的构建,为法学教育融入工程教育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法学教育在新工科人才的培养中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新工科人才树立社会主义人权观、掌握必要的国内外法律知识并具备规则思维.目前,法学教育在新工科人才培养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主要反映在教育观念存在误区、课程设置不合理、社会实践资源利用率低等方面.相应地,推动法学教育与新工科人才培养相融合的对策主要包括转变育人观念、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体系、打造校内外协同育人基地等.
其他文献
逃税罪中的初犯免责条款,本质上是行刑反转,背景是针对行政犯的行刑协同共治,目的既在于避免再次刑事犯罪,也在于避免再次行政违法,从而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在解释这一条款时,
我国书证提出命令条款填补了强制型取证程序的部分空白,但自2015年施行以来一直未能广泛适用.《新民事证据规定》修改或增加的要件仍然过分狭窄或不尽合理,已经严重限制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