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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中亚及周边各国经济上采取全方位开放政策,面对这一次区域经济集团化态势,新疆应与中亚国家建立高层次区域经济合作平台,最终建立包括新疆在内的中亚次区域经济圈。
[关键词]次区域经济合作 平台构建 新疆与中亚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06)03-0054-02
[基金项目]2004xj01
[作者简介]高志刚(1972-),河南濮阳人,经济学博士,新疆财经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系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区域经济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
一、中亚国家次区域经济集团化态势
近年来,中亚及周边各国经济上采取全方位开放政策,力求加强对外经济联系,积极参加国际经济组织和组建地方性组织。
1. 哈俄白三国关税联盟:1995年1月,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白俄罗斯三国建立关税联盟。1996年3月在莫斯科,俄、白、哈和吉尔吉斯斯坦四国首脑就促进经济和社会一体化签署了条约。
2.中亚三国自由贸易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首脑1995年4月17日在阿拉木图会晤,通过了在2000年前建立统一的经济区域的协议。
3.中西亚十国自由贸易区:巴基斯坦、伊朗、土耳其、中亚五国、阿塞拜疆、阿富汗于1995年3月15日在伊斯兰堡签署《宣言》和《联合公报》,确定建立自由贸易区。
4.伊土巴经济合作组织:由伊朗、土耳其、巴基斯坦于1964年成立,1992年又接纳阿塞拜疆、乌兹别克、土库曼、塔吉克和吉尔吉斯为其成员国,并达成协议,尽快取消区内各种关税壁垒,实现自由贸易。2004年9月14日,第八次经济合作组织政府首脑高峰会签署了《杜尚别宣言》,确定2015年建立自由经济区。
5.哈吉乌经济空间条约:1994年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签署统一的经济空间条约,成立中亚联盟,奠定了中亚一体化过程的基础(1998年3月,塔吉克斯坦参加了该条约)。根据统一的经济空间条约,联盟通过了1995—2000年中亚经济共同体国家一体化纲要。2002年2月,中亚合作组织(ЦАС)成立,哈、吉、塔、乌四国签署了终止中亚经济共同体外长会议决定的效力文件,中亚合作组织成为中亚经济共同体权利和义务的继承人。
面对如此众多的中、西亚及独联体国家一体化进程,经济发展落后于沿海及内陆省份的新疆,如果坐等周边国家形成高层次的经济集团,其“北上南下、东联西出、向西倾斜”的开放战略将会受挫。因此,新疆应与中亚国家建立高层次区域经济合作平台,积极参与中亚国家次区域经济集团化,最终建立包括新疆在内的中亚次区域经济集团。
二、新疆与中亚次区域经济合作平台的构建思路
新疆与中亚国家毗邻,许多民族有历史亲缘关系,在语言、文化、生活习俗乃至宗教信仰等方面有许多共通之处,民间往来与贸易交往源远流长,资源、环境和经济结构上有较强的相似性和互补性。因此利用地缘优势,扩大沿边开放,与中亚国家建立高层次的经贸合作平台,是新疆经济走向21世纪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与中亚五国在地边贸易、经济技术合作上有很大发展,并且在伊宁、博乐、塔城设立了边境经济合作开发区,但还没有实质性的合作协定,目前合作还只是处于松散型阶段。
为更好地协调并解决目前经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国家宏观层面上,我们建议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由中国和中亚五国组成“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首脑会议(包括元首会议和总理会议)”。在国家层面上以上海合作组织为框架基础,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条件、机构和平台,可以充分发挥并促进上合组织经济合作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不但有利于上合组织经济合作功能的深化,也有利于从高层面促进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次区域经济集团化。首脑会议应是中亚区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主要研究和商定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规划、项目和协调措施,为行业、企业和地区的合作创造条件。鉴于次区域合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应在“首脑会议”下设立常设机构即联络处,负责研究提出合作开发的规划、计划、项目,拟订合作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检查督促合作开发项目的执行,以及与国内外的联系和合作开发信息的收集、服务等。
在中观层面上,建议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协调建立包括中国新疆在内的中亚次区域经贸合作机构或协调委员会,由中国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新疆政府和中亚五国相应部门和地方政府组成。该机构可隶属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首脑会议”,属于部长级层面。中亚次区域经贸合作机构或协调委员会,可以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形成定期会晤机制,主要是具体讨论并落实“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首脑会议”所签署的框架合作意向,并负责具体实施。主要承担两种职能:一是根据各中央政府的授权和各中央政府间达成的原则框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合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协调好主要项目的衔接工作;二是发现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务可以及时协商解决,超出授权范围的事务提交中央政府,乃至“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首脑会议”,经双边和多边协商解决。中亚次区域经贸合作机构或协调委员会,下设常设机构——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新疆应积极行动力争让秘书处设在乌鲁木齐。还可建立交通、能源、矿产、贸易与投资、旅游、环境、电信、金融等行业或项目合作联席会议,设立工作小组,具体讨论并筛选近期、中期和远期建设的重点项目事宜。在这些常设机构、联席会议和工作小组的协调下,在物流、信息、金融、产权、人力资源以及贸易和交通运输等方面构建一体化平台,以最终实现整个区域的经济一体化。
为使中亚次区域经济合作委员会的作用落到实处,同时能够启动合适的合作项目,建议设立中亚次区域经济开发与合作基金,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隶属于中亚次区域经济协调委员会。基金主要用于:联络处的运转费用;召开首脑会议和举办各类论坛的费用;重点建设项目的启动费用,并以此争取各国和区域外各种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的参与,开辟多种渠道,形成多元化资金流入机制。
还可考虑建立类似于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PECC)性质的中亚区域官、民、学三位一体的论坛和协调、协商机构,可称为“中亚次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论坛”,讨论和协商解决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现有的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经济论坛——中西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为建立“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论坛”提供了很好的基础,通过这个平台可交流信息,聚合智慧,推进合作,共谋发展,最终形成中亚次区域经济圈。
[关键词]次区域经济合作 平台构建 新疆与中亚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06)03-0054-02
[基金项目]2004xj01
[作者简介]高志刚(1972-),河南濮阳人,经济学博士,新疆财经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系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区域经济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
一、中亚国家次区域经济集团化态势
近年来,中亚及周边各国经济上采取全方位开放政策,力求加强对外经济联系,积极参加国际经济组织和组建地方性组织。
1. 哈俄白三国关税联盟:1995年1月,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白俄罗斯三国建立关税联盟。1996年3月在莫斯科,俄、白、哈和吉尔吉斯斯坦四国首脑就促进经济和社会一体化签署了条约。
2.中亚三国自由贸易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首脑1995年4月17日在阿拉木图会晤,通过了在2000年前建立统一的经济区域的协议。
3.中西亚十国自由贸易区:巴基斯坦、伊朗、土耳其、中亚五国、阿塞拜疆、阿富汗于1995年3月15日在伊斯兰堡签署《宣言》和《联合公报》,确定建立自由贸易区。
4.伊土巴经济合作组织:由伊朗、土耳其、巴基斯坦于1964年成立,1992年又接纳阿塞拜疆、乌兹别克、土库曼、塔吉克和吉尔吉斯为其成员国,并达成协议,尽快取消区内各种关税壁垒,实现自由贸易。2004年9月14日,第八次经济合作组织政府首脑高峰会签署了《杜尚别宣言》,确定2015年建立自由经济区。
5.哈吉乌经济空间条约:1994年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签署统一的经济空间条约,成立中亚联盟,奠定了中亚一体化过程的基础(1998年3月,塔吉克斯坦参加了该条约)。根据统一的经济空间条约,联盟通过了1995—2000年中亚经济共同体国家一体化纲要。2002年2月,中亚合作组织(ЦАС)成立,哈、吉、塔、乌四国签署了终止中亚经济共同体外长会议决定的效力文件,中亚合作组织成为中亚经济共同体权利和义务的继承人。
面对如此众多的中、西亚及独联体国家一体化进程,经济发展落后于沿海及内陆省份的新疆,如果坐等周边国家形成高层次的经济集团,其“北上南下、东联西出、向西倾斜”的开放战略将会受挫。因此,新疆应与中亚国家建立高层次区域经济合作平台,积极参与中亚国家次区域经济集团化,最终建立包括新疆在内的中亚次区域经济集团。
二、新疆与中亚次区域经济合作平台的构建思路
新疆与中亚国家毗邻,许多民族有历史亲缘关系,在语言、文化、生活习俗乃至宗教信仰等方面有许多共通之处,民间往来与贸易交往源远流长,资源、环境和经济结构上有较强的相似性和互补性。因此利用地缘优势,扩大沿边开放,与中亚国家建立高层次的经贸合作平台,是新疆经济走向21世纪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与中亚五国在地边贸易、经济技术合作上有很大发展,并且在伊宁、博乐、塔城设立了边境经济合作开发区,但还没有实质性的合作协定,目前合作还只是处于松散型阶段。
为更好地协调并解决目前经济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国家宏观层面上,我们建议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由中国和中亚五国组成“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首脑会议(包括元首会议和总理会议)”。在国家层面上以上海合作组织为框架基础,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条件、机构和平台,可以充分发挥并促进上合组织经济合作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不但有利于上合组织经济合作功能的深化,也有利于从高层面促进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次区域经济集团化。首脑会议应是中亚区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主要研究和商定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规划、项目和协调措施,为行业、企业和地区的合作创造条件。鉴于次区域合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应在“首脑会议”下设立常设机构即联络处,负责研究提出合作开发的规划、计划、项目,拟订合作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检查督促合作开发项目的执行,以及与国内外的联系和合作开发信息的收集、服务等。
在中观层面上,建议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协调建立包括中国新疆在内的中亚次区域经贸合作机构或协调委员会,由中国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新疆政府和中亚五国相应部门和地方政府组成。该机构可隶属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首脑会议”,属于部长级层面。中亚次区域经贸合作机构或协调委员会,可以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形成定期会晤机制,主要是具体讨论并落实“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首脑会议”所签署的框架合作意向,并负责具体实施。主要承担两种职能:一是根据各中央政府的授权和各中央政府间达成的原则框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合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协调好主要项目的衔接工作;二是发现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务可以及时协商解决,超出授权范围的事务提交中央政府,乃至“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首脑会议”,经双边和多边协商解决。中亚次区域经贸合作机构或协调委员会,下设常设机构——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新疆应积极行动力争让秘书处设在乌鲁木齐。还可建立交通、能源、矿产、贸易与投资、旅游、环境、电信、金融等行业或项目合作联席会议,设立工作小组,具体讨论并筛选近期、中期和远期建设的重点项目事宜。在这些常设机构、联席会议和工作小组的协调下,在物流、信息、金融、产权、人力资源以及贸易和交通运输等方面构建一体化平台,以最终实现整个区域的经济一体化。
为使中亚次区域经济合作委员会的作用落到实处,同时能够启动合适的合作项目,建议设立中亚次区域经济开发与合作基金,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隶属于中亚次区域经济协调委员会。基金主要用于:联络处的运转费用;召开首脑会议和举办各类论坛的费用;重点建设项目的启动费用,并以此争取各国和区域外各种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的参与,开辟多种渠道,形成多元化资金流入机制。
还可考虑建立类似于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PECC)性质的中亚区域官、民、学三位一体的论坛和协调、协商机构,可称为“中亚次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论坛”,讨论和协商解决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现有的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经济论坛——中西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为建立“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论坛”提供了很好的基础,通过这个平台可交流信息,聚合智慧,推进合作,共谋发展,最终形成中亚次区域经济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