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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应用物理专业,随后加入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至今。在十余年的工作中,宋锐锋先后担任公司首任专利工程师、专利主管、专利经理,并于2008年组建了歌尔知识产权部,先后担任部门经理、部长、高级部长等部门负责人职务。开启了歌尔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建立并持续完善了公司整体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经过十余年的团队建设和不懈努力,歌尔专利申请数量持续稳定增长,商标、版权等保护日益完善,2015年歌尔知识产权团队已超过20人
成立于2001年6月并于2008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经历多年的发展壮大,已成长为中国电声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全球微电声领域领导厂商。目前,公司的知识产权团队每年申请专利超过一千项,累计进行专利诉讼、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等案件接近100项,其中不乏跨国知识产权纠纷。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莫过于2013年歌尔声学首次遭遇美国楼氏发起的337调查后,双方展开了极其复杂漫长的全球专利诉讼。这起跨国专利诉讼共涉及双方九项专利,2013年至2015年间在中国苏州中院、中国潍坊中院、美国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法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等地形成多起案件,在历时近两年的对抗与斡旋后,双方最终达成令人满意的和解和合作协议。该案例也成为中国出口型企业应对美国专利纠纷的典型案例。而在整个过程中,带领歌尔声学知识产权部组织中美律师团队积极进行应对的,正是现任公司知识产权部部长的宋锐锋。
自2004年加入歌尔声学至今,宋锐锋十余年如一日地奋战在公司知识产权工作最前沿,致力于寻求能够为企业带来真正价值的知识产权工作模式。也正是宋锐锋,在2008年一手组建了公司的知识产权部,开启了歌尔声学的知识产权系统管理时代。但是谁又能想到,他最初入职歌尔声学,看中的却是公司在电声行业积累的深厚基础与自己所学的应用物理专业的契合性。
China IP:是什么促使您于2008年组建了歌尔声学的知识产权部?
宋锐锋:我在加入歌尔以后,岗位按照原定计划被安排在研发部门。不过,时任研发主管和公司管理层认为歌尔致力于成为全球行业领先的电声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容忽视。研发部开始寻求内部综合素质尚佳并有意愿从事此方面工作的人员。本人日常喜欢检索查询日韩同行业领先者的专利以参考学习,对专利有一定了解,被选派负责专利工作。
到2008年,歌尔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共三名,形成了一个小的专利小组,不过全部隶属于研发部。而当时公司发展已具备相当规模,在国内外多地设有研发和市场分支机构,专利小组需要承接公司各个部门或子公司的专利、商标等一系列知识产权的注册、查询以及纠纷处理,原有的管理模式带来的职责、权限、汇报关系的不对称,对歌尔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障碍。鉴于此,本人向公司最高管理层提出成立独立职权的知识产权部并且直接向公司高管汇报的设想,得到了管理层的强力支持,随后公司顺利成立知识产权部门。
China IP:在组建知识产权部的过程中,是否遇到一些问题或阻碍?又是如何克服的?
宋锐锋:知识产权部从研发部门脱离而独立成为职能部门之一,遇到的最大问题是需要与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行政等一系列职责较为成熟、“群众基础好”的其他职能部门平行比较工作输出和大家的认可度。即便是得到管理层的支持,但因为工作专业性强、所服务的部门相对单一,能够在公司范围内得到同等的认知、理解和重视的难度非常大。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部门一是修炼内功,对服务需求多、粘性强的研发、市场等部门加强专利检索分析和专利申请布局的服务,避免专利工作为他们带来额外负担,让他们轻松接受并支持我们的工作;二是对业务关联性低的财务、行政、人力等部门,加强专业工作的沟通,让他们理解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从而支持我们的工作。
China IP:在您看来,作为中国电声行业龙头企业,歌尔声学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都有哪些特别之道?
宋锐锋:歌尔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基因是务实和主动。务实体现在无论短期是否能够获得足够的认可,知识产权团队始终脚踏实地地走在立足于研发、服务于市场的工作理念中。主动则体现在知识产权团队认为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价值在于帮助企业发现机会和风险,而不是就事论事地解决纠纷。为此,歌尔知识产权的工作核心始终是基于产业、同行、产品、技术等多个维度的专利检索分析,从而能够最准确地理解自身知识产权环境并且构建有效的知识产权组合。
China IP:在您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这些年间,整个知识产权行业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职业地位都发生了哪些变化?其中,令您感悟最深的是什么?
宋锐锋: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以山东潍坊为例,作为一个在中国GDP排名30左右的城市,2004年我是整个潍坊市企业中第一个专职的专利人员,而现在潍坊市已经有多个企业建立了组织基本完善的知识产权部门,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的重要性和工作回报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再比如,十年前在中小城市的普通大众中,极少有人认可知识产权工作者的职业地位,而现在这种局面得到了很大改观。其中原因,还是在于宏观国际环境、中国产业升级的需求和政府导向带来的变化,同时中国企业的自我管理提升也使得管理层越来越认可知识产权经理人的作用。
China IP:请您结合自身的工作情况,谈谈对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的理解。
宋锐锋:作为一个知识产权经理人,要正确地理解自己的企业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工作价值,看自己擅长的能否为企业带来这种价值。每个企业都需要具有个性化的知识产权开展模式,只有找到这个模式,才能够有效地串联起各个部门,有效地得到管理层的支持。但无论如何,对大多数企业而言,知识产权工作仍是偏居一隅,我们必须要勇于担责,将工作职责和责任渗透到与自己工作有关联的部门,永不退缩,执着才将成就专业。
在周围的人没有正确认识清楚我们的价值之前,我们应该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把手伸得远一点,更加主动地帮助相关部门看到知识产权工作的意义。
China IP:在您看来,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的发展前景如何?就整个行业而言,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哪些亟待解决和突破的问题?
宋锐锋:中国知识产权经理人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但相对于其他经理人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者而言,企业知识产权部门的业绩指标往往难以务实准确地制定,同时,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的工作绩效也非常难以评价,这就约束了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得到进一步提升。
积极识别公司和各个部门对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要求非常重要,此外,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知识产权部门应该勇敢地“逆袭”法务部门,不断突出知识产权在大法务体系中的重要性。当非常多的知识产权经理人能够不断提升进入企业核心管理层时,整个知识产权行业的发展将到达一个新的高度。
政府和各种组织开展的针对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的论坛、沙龙活动,也极大促进了大家的学习提升,应该不断加强。
工作业绩及奖项:
歌尔知识产权团队每年申请专利超过一千项,累计进行专利诉讼、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等案件接近100项,其中包括多起跨国知识产权纠纷,形成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2013年至2015年歌尔与美国楼氏之间展开的跨国专利诉讼涉及了双方9项专利,在中国苏州中院、中国潍坊中院、美国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法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等地形成多起案件。在历时近两年的诉讼过程中,宋锐锋带领知识产权部并组织中美律师团队积极应对,体现了良好的专业能力,最终双方达成令人满意的和解和合作协议,成为中国出口型企业应对美国专利纠纷的典型案例。
先后获得公司颁发的优秀工程师、总裁特别奖等荣誉。鉴于歌尔知识产权工作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带头作用,宋锐锋先后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潍坊高新区优秀共产党员、潍坊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