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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各类较大事故情况稳定好转,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均两位数下降,为“十一五”以来年份最好水平。
一、较大事故情况
全省发生各类较大事故51起、死亡189人,同比减少10起、38人,分别下降16.4%、16.7%。比2007年减少34起、127人,分别下降40.0%、40.2%。
分月情况:1月4起,同比持平;2月4起,减少1起;3月4起,减少1起;4月没有发生(创5年来最好水平),同期8起;5月7起,减少3起;6月8起,增加3起;7月6起,增加1起;8月6起,增加1起;9月4起,同比持平;10月3起,增加2起:11月4起,减少1起;12月1起,减少3起。
分行业情况:行业较大事故同比,道路交通下降,火灾、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持平,工矿商贸、农业机械、其他类上升。具体情况:工矿商贸6起,同比增加1起;火灾3起,同比持平:道路交通37起,减少12起;水上交通1起,同比持平;农业机械1起,同期没有发生;渔业船舶1起,同比持平:其他2起,增加1起。铁路交通、水上交通中的内河交通、工矿商贸中的非煤矿山已连续5年没有发生较大事故。
分设区市(区)情况:三明市、平潭区没有发生,同期分别为5起、1起;福州市1起,同期7起;厦门市3起,减少2起;莆田市1起,减少3起;泉州市10起,增加2起;漳州市6起,增加2起;南平市5起,减少1起;龙岩市6起,增加5起;宁德市3起,增加1起。
全省84个县(市、区)中有57个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同比增加3个。
二、较大事故死亡人员情况
按事故死亡人员地域分。各类较大事故51起死亡189人中,省内140人、占74.1%,省外49人,占25.9%。其中,5月3日,沈海高速公路漳州市漳浦县路段大客车事故死亡5人,涉及广西、贵州、江西、浙江4个省份;10月27,日福安市工矿商贸事故死亡4人,涉及江西、浙江、江苏、湖北4个省份。可见,当前人口跨省份流动范围广、流动量大。
按事故死亡人员性别分。事故死亡人数中男性死亡126人,占66.7%;女性死亡63人,占33.3%。工矿商贸6起、死亡20人,均为男性。火灾3起、死亡13人,其中男性8人、女性5人。道路交通37起、死亡138人,其中男性82人、女性56人。渔业船舶1起、死亡5人,均为男性。水上交通1起死亡3人,其中女性1人。农业机械1起死亡4人,均为男性。其他2起死亡6人,其中女性1人。可见,女性在火灾、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比重较高,分别占类别事故死亡人数的38.5%、40.6%。
按事故死亡人员年龄分。较大事故中16岁以下未成年人死亡22人,占11.6%;17—35岁青年人死亡61人,占32.3%;36—59岁中年人死亡96人,占50.8%;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10人,占5.3%。可见。事故死亡人数中大部分是青年、中年人,两者占83.1%。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达12%,但由于出行少,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明显低于所占人口比重。
三、较大事故原因
1.工矿商贸。较大事故6起中,铁路桥梁施工坠落、道路隧道施工坍塌事故各1起;车间罐体清灰中毒、余热项目事故一氧化碳中毒各1起,造成6人死亡(2人中毒,因施救不当导致死亡人数增加4人):煤矿顶板事故2起。
2.火灾。较大事故3起中,民房火灾2起,死亡9人;服装店火灾1起,死亡4人。
3.道路交通。较大事故37起中:①车辆相撞(含与摩托车、电动车相撞)事故26起,占66.7%,成为较大事故的主要原因。②车辆单方事故11起,其中车辆撞击护栏、电线杆、防撞墙等7起,坠入河流、水库3起,翻车1起。由于农村摩托车数量大,违章行为多,因此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一次死亡3人达11起(无牌摩托车5起),其中10起与货车相撞、1起坠河:涉及货车与电动车相撞1起。
从事故发生时间段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8起,占21.6%,与2011年17起占34.7%相比,降低13.1个百分点。
4.水上交通。较大事故1起,因船舱货物移位导致机舱进水沉没。
5.农业机械。较大事故1起,拖拉机运石料违章载人在村道上行驶翻入农田,造成4人死亡。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比重高。从近五年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占各类较大事故起数比重平均79.6%,其中2009年高达85.8%。
2.部分设区市较大事故多发。2012年,泉州、漳州、龙岩市分别发生较大事故10起、6起、6起,合计22起,同比增加9起,上升69.2%,占九个设区市较大事故35起的62.9%。
3.部分时段较大事故多发。5—8月,全省分别发生各类较大事故7起、8起、6起、6起,合计27起,占全年较大事故起数的52.9%(2008-2012年平均39.8%),比同期比重上升11.9个百分点。
五、防范较大事故建议
1.加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重视抓好营运货车企业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非客运车辆载客、农村摩托车超载监管和驾驶人员培训、安全教育,临水、临崖、急弯等危险路段防护设施建设。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要重视防止超速、追尾。
2.加强较大工矿商贸事故防范。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应急救援工作,开展企业员工安全培训、遇险自救教育,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3.注重较大事故多发时段的防范。深入分析较大事故多发的原因,对高温作业场所防暑降温,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在台风、暴雨、雾天等恶劣气候下减速慢行,及时修复损毁道路等措施防范。(编辑/李燕)
一、较大事故情况
全省发生各类较大事故51起、死亡189人,同比减少10起、38人,分别下降16.4%、16.7%。比2007年减少34起、127人,分别下降40.0%、40.2%。
分月情况:1月4起,同比持平;2月4起,减少1起;3月4起,减少1起;4月没有发生(创5年来最好水平),同期8起;5月7起,减少3起;6月8起,增加3起;7月6起,增加1起;8月6起,增加1起;9月4起,同比持平;10月3起,增加2起:11月4起,减少1起;12月1起,减少3起。
分行业情况:行业较大事故同比,道路交通下降,火灾、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持平,工矿商贸、农业机械、其他类上升。具体情况:工矿商贸6起,同比增加1起;火灾3起,同比持平:道路交通37起,减少12起;水上交通1起,同比持平;农业机械1起,同期没有发生;渔业船舶1起,同比持平:其他2起,增加1起。铁路交通、水上交通中的内河交通、工矿商贸中的非煤矿山已连续5年没有发生较大事故。
分设区市(区)情况:三明市、平潭区没有发生,同期分别为5起、1起;福州市1起,同期7起;厦门市3起,减少2起;莆田市1起,减少3起;泉州市10起,增加2起;漳州市6起,增加2起;南平市5起,减少1起;龙岩市6起,增加5起;宁德市3起,增加1起。
全省84个县(市、区)中有57个没有发生较大事故,同比增加3个。
二、较大事故死亡人员情况
按事故死亡人员地域分。各类较大事故51起死亡189人中,省内140人、占74.1%,省外49人,占25.9%。其中,5月3日,沈海高速公路漳州市漳浦县路段大客车事故死亡5人,涉及广西、贵州、江西、浙江4个省份;10月27,日福安市工矿商贸事故死亡4人,涉及江西、浙江、江苏、湖北4个省份。可见,当前人口跨省份流动范围广、流动量大。
按事故死亡人员性别分。事故死亡人数中男性死亡126人,占66.7%;女性死亡63人,占33.3%。工矿商贸6起、死亡20人,均为男性。火灾3起、死亡13人,其中男性8人、女性5人。道路交通37起、死亡138人,其中男性82人、女性56人。渔业船舶1起、死亡5人,均为男性。水上交通1起死亡3人,其中女性1人。农业机械1起死亡4人,均为男性。其他2起死亡6人,其中女性1人。可见,女性在火灾、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比重较高,分别占类别事故死亡人数的38.5%、40.6%。
按事故死亡人员年龄分。较大事故中16岁以下未成年人死亡22人,占11.6%;17—35岁青年人死亡61人,占32.3%;36—59岁中年人死亡96人,占50.8%;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10人,占5.3%。可见。事故死亡人数中大部分是青年、中年人,两者占83.1%。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达12%,但由于出行少,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明显低于所占人口比重。
三、较大事故原因
1.工矿商贸。较大事故6起中,铁路桥梁施工坠落、道路隧道施工坍塌事故各1起;车间罐体清灰中毒、余热项目事故一氧化碳中毒各1起,造成6人死亡(2人中毒,因施救不当导致死亡人数增加4人):煤矿顶板事故2起。
2.火灾。较大事故3起中,民房火灾2起,死亡9人;服装店火灾1起,死亡4人。
3.道路交通。较大事故37起中:①车辆相撞(含与摩托车、电动车相撞)事故26起,占66.7%,成为较大事故的主要原因。②车辆单方事故11起,其中车辆撞击护栏、电线杆、防撞墙等7起,坠入河流、水库3起,翻车1起。由于农村摩托车数量大,违章行为多,因此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一次死亡3人达11起(无牌摩托车5起),其中10起与货车相撞、1起坠河:涉及货车与电动车相撞1起。
从事故发生时间段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8起,占21.6%,与2011年17起占34.7%相比,降低13.1个百分点。
4.水上交通。较大事故1起,因船舱货物移位导致机舱进水沉没。
5.农业机械。较大事故1起,拖拉机运石料违章载人在村道上行驶翻入农田,造成4人死亡。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比重高。从近五年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看,占各类较大事故起数比重平均79.6%,其中2009年高达85.8%。
2.部分设区市较大事故多发。2012年,泉州、漳州、龙岩市分别发生较大事故10起、6起、6起,合计22起,同比增加9起,上升69.2%,占九个设区市较大事故35起的62.9%。
3.部分时段较大事故多发。5—8月,全省分别发生各类较大事故7起、8起、6起、6起,合计27起,占全年较大事故起数的52.9%(2008-2012年平均39.8%),比同期比重上升11.9个百分点。
五、防范较大事故建议
1.加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重视抓好营运货车企业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非客运车辆载客、农村摩托车超载监管和驾驶人员培训、安全教育,临水、临崖、急弯等危险路段防护设施建设。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要重视防止超速、追尾。
2.加强较大工矿商贸事故防范。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应急救援工作,开展企业员工安全培训、遇险自救教育,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3.注重较大事故多发时段的防范。深入分析较大事故多发的原因,对高温作业场所防暑降温,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在台风、暴雨、雾天等恶劣气候下减速慢行,及时修复损毁道路等措施防范。(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