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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橫琴校區建設項目,劉司長98億元的封頂預算言猶在耳,這邊廂審計報告卻揭發,工程總開支超過102億元。面對審計報告,縱使百口莫辯,有關部門仍有得辯,說98億只是工程費用,不包括顧問諮詢、基礎建設及工程監理、質量控制等54項其他建設開支在內。
對大型公共工程的整體預算,建設發展辦公室似乎總是把握不透。早前氹仔新碼頭的總體工程費用,建設辦對外號稱18億元,後經本人統計,粗略估算超過26億元,才臨時改口承認其總花費為26億;澳大橫琴校區工程再次犯下同樣的錯誤,陳漢傑主任回應媒體質疑,仍然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一句“睇下你點睇囖!工程部分確確實實係已經封頂”了事,實在太兒戲。工程總共究竟花了多少公帑,不是建設辦玩玩“數字遊戲”就可以遮掩,政府每項開支有行政批示,審計署可以作專項審計,真相總有大白的一天。
問題的關鍵是,為何同一部門同樣的問題一而再發生,主管官員仍然可以高枕無憂?根源是特區政府對工程超支過於寬容,承建商打著“公共工程”的旗號,政府“肉在砧板上”,預算超了,寫建議追加即可,而主管官員、設計、顧問、監理等不需負任何責任,長期責任缺位,導致大型公共工程以低價投得,待工程實際展開後,通過不斷追加達到目的,並非從整體的公共效益出發。官員在沒有問責壓力的情況下,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絲毫沒有改變現狀的動力,輕軌工程存在同樣的問題,大型公共工程將成為吞噬特區資產的黑洞。
回歸後,澳門經過13年的快速發展,積累了2,000多億的財政儲備,可能很多人認為家底雄厚,其實不然。13年來,澳門經濟取得傲人的成績,但是,很多民生工程卻是百廢待舉,比如:醫院、公屋、政府大樓、公共休憩區、公共停車場、海底隧道、立體交通網絡、填海造地增加生活空間等等,澳門的公共工程,動輒上億、幾十億、甚至數百億,2,000多億的家底,又能開展多少個?
公共部門使用公帑,不能夠只是嘴上說“善用公帑,謹慎理財”,落實到行動上又是“闊佬懶理”,而應該從首抓工程整體預算入手,實行全程工程預算控制,與此同時,還要主動引入審計監察機制,加大問責力度,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善用公帑,謹慎理財”。
整體工程預算,即完成整個建設項目的全部開支,除了工程施工費用外,還包括土地測量、場地勘察、設計、監理、質量控制等開支。透過整體估算可讓相關部門安排項目需要的資金,減低財務預算上的不確定性,這也是澳門公共工程一直失信於民的地方。其根源在於,澳門公共工程大部分採用系列價金承攬,而非總額承攬。系列價金承攬制度規定,工程總造價等於合同訂定每類工程的單價乘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由於合同沒有規定實際完成工程量的多少,也就是說,它是可變的,因此,總造價也是可變的。事實上,要做好工程整體預算,經細分工程項目後,在選擇工程結算方式上,應該做好系列價金承攬和總額承攬之間的平衡,不應該獨沽一味。
全過程的工程預算是整體工程預算的核心,包括投資估算、修正預算、設計預算、施工圖預算、施工預算、工程結算。其中投資估算、施工預算和設計預算屬於設計階段的預算,它們是做好工程預算管理的前提;施工預算和施工圖預算屬於施工過程中的預算,是做好工程預算管理的重中之重;而工程結算是預算管理的目的所在。澳門正是缺乏這種環環相扣的預算體系,有待今後在構建公共工程預算制度中運用。
審計作為內部糾錯機制,起到一定的監察作用。澳門現雖有選擇性的對公共工程展開審計,但是效果並不理想。以本次澳大橫琴校區的審計為例,一共16頁的審計報告,政府回應只有2.5頁,其中1.5頁是介紹有關項目的背景、意義、特殊性等,真正針對審計報告的回應不足1頁,社會上評價審計報告是無牙老虎,在這裡得到充分體現。審計署只有向審計對象提出建議的職能,審計對象是否依據建議作出改善,又是另一回事。澳門廉政公署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因此,有必要通過修法擴大審計署和廉署的職權,要求被“審計”或“報告”的部門和官員,除了向上級有所交代外,還需要向“兩署”提交詳細的檢視報告和修改建議。
公共工程預算中出現的所有問題,若用一句話歸納,非“問責缺失”莫屬。在世界很多國家和地區,審計署或廉署都是重要的監察部門,經其審計或報告的部門或官員,很少相安無事,反觀澳門,可能就是與別不同。也正是問責機制缺失,導致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因此,只有加大問責力度,才是對症下藥之方。
對大型公共工程的整體預算,建設發展辦公室似乎總是把握不透。早前氹仔新碼頭的總體工程費用,建設辦對外號稱18億元,後經本人統計,粗略估算超過26億元,才臨時改口承認其總花費為26億;澳大橫琴校區工程再次犯下同樣的錯誤,陳漢傑主任回應媒體質疑,仍然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一句“睇下你點睇囖!工程部分確確實實係已經封頂”了事,實在太兒戲。工程總共究竟花了多少公帑,不是建設辦玩玩“數字遊戲”就可以遮掩,政府每項開支有行政批示,審計署可以作專項審計,真相總有大白的一天。
問題的關鍵是,為何同一部門同樣的問題一而再發生,主管官員仍然可以高枕無憂?根源是特區政府對工程超支過於寬容,承建商打著“公共工程”的旗號,政府“肉在砧板上”,預算超了,寫建議追加即可,而主管官員、設計、顧問、監理等不需負任何責任,長期責任缺位,導致大型公共工程以低價投得,待工程實際展開後,通過不斷追加達到目的,並非從整體的公共效益出發。官員在沒有問責壓力的情況下,意見接受,態度照舊,絲毫沒有改變現狀的動力,輕軌工程存在同樣的問題,大型公共工程將成為吞噬特區資產的黑洞。
回歸後,澳門經過13年的快速發展,積累了2,000多億的財政儲備,可能很多人認為家底雄厚,其實不然。13年來,澳門經濟取得傲人的成績,但是,很多民生工程卻是百廢待舉,比如:醫院、公屋、政府大樓、公共休憩區、公共停車場、海底隧道、立體交通網絡、填海造地增加生活空間等等,澳門的公共工程,動輒上億、幾十億、甚至數百億,2,000多億的家底,又能開展多少個?
公共部門使用公帑,不能夠只是嘴上說“善用公帑,謹慎理財”,落實到行動上又是“闊佬懶理”,而應該從首抓工程整體預算入手,實行全程工程預算控制,與此同時,還要主動引入審計監察機制,加大問責力度,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善用公帑,謹慎理財”。
整體工程預算,即完成整個建設項目的全部開支,除了工程施工費用外,還包括土地測量、場地勘察、設計、監理、質量控制等開支。透過整體估算可讓相關部門安排項目需要的資金,減低財務預算上的不確定性,這也是澳門公共工程一直失信於民的地方。其根源在於,澳門公共工程大部分採用系列價金承攬,而非總額承攬。系列價金承攬制度規定,工程總造價等於合同訂定每類工程的單價乘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由於合同沒有規定實際完成工程量的多少,也就是說,它是可變的,因此,總造價也是可變的。事實上,要做好工程整體預算,經細分工程項目後,在選擇工程結算方式上,應該做好系列價金承攬和總額承攬之間的平衡,不應該獨沽一味。
全過程的工程預算是整體工程預算的核心,包括投資估算、修正預算、設計預算、施工圖預算、施工預算、工程結算。其中投資估算、施工預算和設計預算屬於設計階段的預算,它們是做好工程預算管理的前提;施工預算和施工圖預算屬於施工過程中的預算,是做好工程預算管理的重中之重;而工程結算是預算管理的目的所在。澳門正是缺乏這種環環相扣的預算體系,有待今後在構建公共工程預算制度中運用。
審計作為內部糾錯機制,起到一定的監察作用。澳門現雖有選擇性的對公共工程展開審計,但是效果並不理想。以本次澳大橫琴校區的審計為例,一共16頁的審計報告,政府回應只有2.5頁,其中1.5頁是介紹有關項目的背景、意義、特殊性等,真正針對審計報告的回應不足1頁,社會上評價審計報告是無牙老虎,在這裡得到充分體現。審計署只有向審計對象提出建議的職能,審計對象是否依據建議作出改善,又是另一回事。澳門廉政公署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因此,有必要通過修法擴大審計署和廉署的職權,要求被“審計”或“報告”的部門和官員,除了向上級有所交代外,還需要向“兩署”提交詳細的檢視報告和修改建議。
公共工程預算中出現的所有問題,若用一句話歸納,非“問責缺失”莫屬。在世界很多國家和地區,審計署或廉署都是重要的監察部門,經其審計或報告的部門或官員,很少相安無事,反觀澳門,可能就是與別不同。也正是問責機制缺失,導致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因此,只有加大問責力度,才是對症下藥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