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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29年12月9日至次年2月17日,南京国民政府与英、美、荷兰、法、挪威、巴西六国外交代表在南京就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改组问题进行了谈判,前后共二十八次,最后签署了《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这次交涉虽然没有实现司法独立,但使帝国主义在上海租界司法方面的势力有了一些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