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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地税局从规范执法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人手,自2月1日起在全市地税系统实行“家查账多家认账”地税检查新办法,纳税企业一般不再接受重复检查,该局规定,全市名类地方税收检查.一律由市、县两级稽查分局责统,组织实施。由、县两级稽查分局组织开展的税收检查.其检查结果在系统内具有普遍认可性、下级稽查分局一般不对同检查对象的同一检查内容重复检查;各征收管理单位可依据市、县两级稽查分局的检查结果实施税务管理;征收管理单位在日常征管中发现、处理的税务违章问题,稽查分局亦予认可,对同一问题不再进行重复检查。为保证检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