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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已对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规范管理构成严重威胁,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因而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文在分析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表现后,提出了通过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计法规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见解,希望能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尽一份微薄的力量。
关键词: 会计信息 质量 提高途径
当前,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对这一问题都极为关注。而这个问题也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会计信息是各种经济信息的基础,是政府部门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由于会计信息占了整个经济信息量70%以上,因而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决定了经济信息的质量,进而影响经济工作决策的质量。但是,严峻的事实却是,我国目前会计信息普遍存在失实的情况,有些甚至非常严重,可以说是“造假”,直接影响了国家税收,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整个经济工作的秩序,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外在原因
1.法规不健全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已初见规模。但《企业会计准则》、十三个行业《会计制度》、相继颁布的具体准则共同起作用,状况较乱。《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急需进行修改,出台相应的实施措施。
2.会计理论不完善
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真实的现在情况;重要性原则,是将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事项合并反映,由于合并了相对不重要的事项,使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出入;谨慎原则在应用时,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少预计或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使会计信息带有了估计成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外部监督乏力
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下属单位,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
4.收入分配制度
收入分配制度和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不适应经济的发展,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由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还未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企业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东部与西部等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果与经营者的收入联系的紧密度低,对经营者的积极性激励不够,会导致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体利益铤而走险,违反财经法纪做假账、设帐外账,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5.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要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关键在于依法执法,是否能将违法违纪者绳之以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之一。执法不严,法将不法,对违法行为往往只是以罚代法,支付一些罚金,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一些企业的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因此对法律熟视无睹,法律观念极为淡薄,一些执法机构也往往有章不循,执法时随意性大,从而助长了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朝量化方向发展。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原因
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搞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人员失职
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最终都出自会计之手。有些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
3.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措施
1.加强会计法规建设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会计法》的修订工作,将修改《会计法》的不足之处,明确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将虚假会计信息提供给国家、社会、投资人,并导致损失的人员在《会计法》中规定给予重罚,详细规定处罚的具体标准,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使指导会计工作的技术标准只有《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使具体业务核算必须遵循相应具体准则的规定,防范会计舞弊,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2.加大执法力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个环节要齐抓,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逐步完善会计理论
会计理论与实践发展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有些原则、假设虽有缺陷,但还将继续使用。我们在发展会计理论的同时,尽量减少信息失真的程度。随着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会计理论也将不断创新和发展,使提供的会计信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4.改革会计管理体制
会计委派制,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统一向企业派遣会计人员的制度,被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调整、任免和管理由委派机关负责,使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制约,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
5.加强监督力度
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下转229页)(上接219页)出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应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依法执业,客观公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四 、结束语
认真了解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认清楚它的危害性,将对策时刻运用于会计工作中,只有这样,才能将会计信息正确运用于企业的决策过程,使企业在市场竞争的激流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 会计信息 质量 提高途径
当前,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对这一问题都极为关注。而这个问题也确实是非常重要的。会计信息是各种经济信息的基础,是政府部门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由于会计信息占了整个经济信息量70%以上,因而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决定了经济信息的质量,进而影响经济工作决策的质量。但是,严峻的事实却是,我国目前会计信息普遍存在失实的情况,有些甚至非常严重,可以说是“造假”,直接影响了国家税收,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整个经济工作的秩序,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外在原因
1.法规不健全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已初见规模。但《企业会计准则》、十三个行业《会计制度》、相继颁布的具体准则共同起作用,状况较乱。《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急需进行修改,出台相应的实施措施。
2.会计理论不完善
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真实的现在情况;重要性原则,是将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事项合并反映,由于合并了相对不重要的事项,使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出入;谨慎原则在应用时,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少预计或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使会计信息带有了估计成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外部监督乏力
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下属单位,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
4.收入分配制度
收入分配制度和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不适应经济的发展,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由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还未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企业与企业、部门与部门、东部与西部等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果与经营者的收入联系的紧密度低,对经营者的积极性激励不够,会导致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体利益铤而走险,违反财经法纪做假账、设帐外账,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5.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要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关键在于依法执法,是否能将违法违纪者绳之以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之一。执法不严,法将不法,对违法行为往往只是以罚代法,支付一些罚金,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一些企业的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因此对法律熟视无睹,法律观念极为淡薄,一些执法机构也往往有章不循,执法时随意性大,从而助长了部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朝量化方向发展。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原因
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搞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人员失职
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最终都出自会计之手。有些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
3.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措施
1.加强会计法规建设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会计法》的修订工作,将修改《会计法》的不足之处,明确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将虚假会计信息提供给国家、社会、投资人,并导致损失的人员在《会计法》中规定给予重罚,详细规定处罚的具体标准,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使指导会计工作的技术标准只有《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使具体业务核算必须遵循相应具体准则的规定,防范会计舞弊,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2.加大执法力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个环节要齐抓,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逐步完善会计理论
会计理论与实践发展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有些原则、假设虽有缺陷,但还将继续使用。我们在发展会计理论的同时,尽量减少信息失真的程度。随着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会计理论也将不断创新和发展,使提供的会计信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4.改革会计管理体制
会计委派制,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统一向企业派遣会计人员的制度,被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调整、任免和管理由委派机关负责,使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制约,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
5.加强监督力度
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下转229页)(上接219页)出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应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依法执业,客观公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四 、结束语
认真了解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认清楚它的危害性,将对策时刻运用于会计工作中,只有这样,才能将会计信息正确运用于企业的决策过程,使企业在市场竞争的激流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