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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无形
一个活得有主张的人,从穿衣打扮便可窥出三四分。年前一次去干洗店,店主打开我一兜待洗的衣服,扯出一件件在灯光下照,半晌,问我,你的衣服是次品?这几件“次品”分别是:有四只袖子的黑风衣(其中两只小袖子可作围脖),一块大如毯子几乎找不到袖子的羊绒大衣,只有四个洞眼的一块皱巴巴的矩形布料(围巾和衣服两用,若作衣服可有三种穿法)。
我默认了衣如其人,即我本人可能也是某种程度上的次品——次品即不合标准,即意味着个性,对我。
我的主张为我母亲所唾弃:不从众(从审美到价值观),散漫自由,讨厌规矩和标准,偏执,外加一定程度的固执……这种主张表现在服饰上便成了灾难,每次上街都很难购到称心的衣物,因为服装市场上到底常态的衣服多,逾矩越规的少。而我的择衣标准是:一是要大;二是至少要有一个细节是非常夸张的;三是面料棉麻,带点褶皱的最好。
夸张就是个性,标准意味着平庸。哲学家赵汀阳有话,宁要错误的智慧,不要正确的平庸。哪怕是错误的夸张也比中规中矩要来得有风景。至于第三点,则源于我喜爱的日本设计大师三宅一生,他在面料上的别出心裁,尤其是对于褶皱的频繁使用,使我立马对他进行美学上的认祖归宗。
三宅一生喜欢从日本宣纸、白棉布、针织棉布、亚麻等面料上去创造各种肌理效果,他所设计的衣服是解构主义的,衣无形,可以说他的每一件衣服都颠覆着衣服的概念。他的衣服最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对于自由和无拘的心性的追求。衣服是我们的第二层皮肤,它可以直指人的内心,我们常说什么样的人,穿什么样的衣服,有什么样的主张,欣赏什么样的美学。
衣着的丰富性除了衣物本身外还要体现在各种佩饰上,佩饰在着装上所起的作用就像是句子中的连词:和、或者等等。佩饰体现的是衣物与衣物之间的关系,比如领子与衣袂的关系,衣服与裙子或裤子的关系,裤子和鞋子的关系,甚至衣服和发型的关系。
从衣物推及人物,比如女演员中,我最爱张曼玉,醇厚、百变、沧桑。讨厌花瓶式明星,美而浅,浅得只能让你注意到她的美貌。而这个世界有时候不仅仅是美,不止是美。
TIPS
“穿衣就是Have Fun!”
香港词人黄伟文曾写道:“情投华服/把酒助庆/这就是娱乐”。我喜欢有想法有创意的设计,尤其是在周末的日子,放开胆去尝试,让它成为一种乐趣。
好玩的、有设计感的、出其不意的、酷酷的单品,总是特别吸引我,所以ZARA、H&M、TOPSHOP这些高街品牌是我购买最多的,百元左右的单品混搭常常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而我喜欢的设计师,也大多风格独特,像Vivienne Westwood、山本耀司、Ann Demeulemeester、Thom Browne、Jeremy Scott、Marc Jacobs等等。
Q:你的时尚偶像是谁?为什么?
A:Tilda Swinton,她个人风格明确,并且非常了解什么最适合自己。
Q:你认为自己是“衣不惊人死不休”的人吗?
A:并不是。我只是乐于在搭配的过程中加入一些比较有趣的成分,相比中规中矩的打扮,会让心情更活泼一点。
色不戒
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给我穿各种各样的花色衣裙,导致了我成年后“无色不欢”的穿衣癖。
我对衣服的颜色讲究甚过造型,我的衣柜中很少有单色系的,灰黑白从来是配角。上帝给了我们光,光就是用来分辨颜色的,因为有了光,世界便有了七彩的颜色,如果不物尽其美地使用这些颜色我觉得简直是暴殄天物!
和旅行有关的职业使我在领略世界各地美景的同时,也领略了各地女性在着装上的风情。光照充足使得人会更加去注重世界万象所呈现的色彩,如西班牙、南非等国家;光照也定型了人的性格,日照稀少的北欧人更内敛冷漠,喜素色衣服,而南欧人则热情、单纯。还有波希米亚人,用其混搭的着装风格来对应他们内心对随遇而安、浪迹天涯的生活的追求。而我,则用色彩来对应本质上的那个热情简单、不喜欢逻辑以及装模作样思考的我。但其实色彩里也是讲逻辑的。据说一个标准的上流社会的法国女人在打扮时,从帽子到鞋袜绝不会有超过三种以上的颜色。这条规则在我这里虽然貌似果决地打破了,但事实上我在混搭颜色时,是用反逻辑的方法来建立逻辑的。比如,当我身上有五种颜色的衣物时,其中有两到三种必定是同色系的,它们不过是在颜色的深浅上作一个区分;而如果撞色,也必是两种色系的撞色,如红紫,而不是几种颜色一起撞得头破血流。
从小到大,在大事上我都是按部就班的,一直沿着一个乖孩子的路线,考学、恋爱……选择大众就是选择安全,但生活有时候需要一点不一样的东西。社会很大,规则坚如磐石,很多时候都很无聊,当我们想获得一点新鲜感时,不如从衣饰入手,当穿上那些花红柳绿时,假设世界也像衣装一样,可以每天都变,可以每天都很热情,每天都像光谱的调和一样充满各种可能,每天都很有趣!
TIPS
“风格是一个监狱,创造就
先要发出自己的声音!”
我从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因為:“颜色炫耀不代表不得体,穿衣出挑也不代表不符合身份。而且很多东西一定要由内而外,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何必一定要改变自己迎合某些东西呢?”
所以我并不想用固定的风格局限自己,虽然最喜欢Dolce & Gabbana品牌,最爱Marc Jacobs的设计,但我穿衣没有所谓的套路,习惯于极度地发散思维,不断“挖掘”自己,否则就感觉缺乏存在感。我的偶像是华裔知名博主Susie Bubble,她就是一个“色不戒”之人,对我影响极大,如果没有看她的博客,或许我不会成为blogger。
Q:最喜欢的单品是哪种类型的?
A:我可以说我自己就是单品吗?因为我可以连接所有的东西,让它们变得更美。
Q:你认为自己是“衣不惊人死不休”的人吗? A:早期会选择很出挑的搭配,现在则慢慢沉淀下来,常常从艺术、历史、建筑等方面获取灵感。搭配代表了我对人生的体会,穿衣服也是有思想有灵魂的。
奇装异服的背后
他说:装束其实也是武器
我有两个好友,一个豆蔻年华,容貌端庄,但总把自己打扮得怪异夸张,不是一身未来战士的黑袍,方肩阔领,发髻高雄,面若冰霜,就是一身薇薇安·维斯特伍德的不疯魔不成活的装束,浑身上下透露着骨感的颓废。她没有平常时刻,似乎永远都开启着这种模式。而往往诸多场合,只要她一出现,空气中似乎潜伏着妖魔,氛围总是转向另一个值域,即使那些女孩与她的数量是99:1,但也照样妖气横行。
对于大多女孩而言,怪异夸张的装束其实是一件厉害武器,它很自然地在群体中把自己与他人分割开来。包括她们的爱情也是另类模式,就像那女孩,多年前,她曾有個摇滚男友,分手后至今三四年她再也没恋爱。
我的另外两个同事与她是天敌。但奇怪的是我跟她们双方都相安无事。后来,我得出了结论,对于奇装异服者,人们在交往的时候总是不够勇敢。由于不够勇敢,所以对她们的装束会自动开启自我保护程序。奇装异服者,唯有勇敢者可以征服她们,因为勇敢与她们的内心所渴望达到的气质是同一个虚拟的电磁频率,比如那女孩,她常与我很直接地讨论工作与情色电影。
另外一个女友,系精心打扮型,甚至可以用一丝不苟来形容,无论是每日妆容,还是服饰配搭、腕表鞋履,简直可以随时拍大片。某种程度上,由于她生活的焦点过度聚集在打扮与装束上,比如每天微博上谈论的不是miumiu出了某个新品,就是日本潮牌Bape的设计师有什么绯闻,看上去,显得她的生活重心有点沦陷。
我跟她关系不错,并不是缘于某种性别引力,更不是某种荷尔蒙因素(她很漂亮),我最后思来想去,得出一个理由:我的社交生态圈中,必须有这样一位朋友,用来平衡我的人际生态。说实话,我想显得正常一点儿,有一个爱美的,热爱物欲的朋友,不然周围人老是以为我内心充满了各种反人类的冒险文艺思想。
女性穿什么其实不重要,不管是奇装异服或精致正常的衣物,其实都不妨碍我窥见她们服装背后的内心。
她说:因为不甘平庸的内心
爱好夸张范儿着装的人,往往有着不甘平庸、希望被注意到的内心!
在“强烈风格”背后,往往有几种心理因素。一是成长中的某段时期,缺少自我认同,被父母长期忽略,所以,成年后试图通过夸张的外表,引起他人注意;二是人生态度较为特立独行,有自己鲜明的美学意识,不希望从众,而无论本人外形如何,她们希望通过服饰传递一种特别的美学信号。还有一种可能就比较严重些,在心理学临床诊断中,人格障碍里有一个分类叫“表演型人格障碍”,成因有前面所说,还有其他的一些情况。
对于喜欢服饰不走常规路的人来说,往往个性张扬,讨厌“撞衫”,这个撞衫不是指与某件衣服撞上,而是与整个所谓的“当季潮流”撞上,网络上那些“热销”“爆款”是她们最警惕拒绝的字眼!因此她们购衣的关键词多是“设计感”“手工”“小众”,而绝不会是“时尚”“潮搭”之类。
每个人都有身体的隔离界限,作为“第二皮肤”的衣饰就是最基本的一道隔离界。日本人类社会学教授涩谷昌三教授曾指出,如果一个人的界限感很薄弱,那么他除了感觉不到自己和他人的不同,也很难掌握与他人之间的距离。想要增强界限感的人,就会穿上和别人明显不同的醒目服装。
而喜欢宽松风格的人,通常被认为有来自体形与心理的不安全感,但实际上,她们并不一定就是“胖子界”的,喜欢宽松只表明她们更愿意与他人保持界限,像我认识的一女子,最喜棉麻复古文艺袍子,说穿来感觉自在又不从众,即使是正式场合,她也不穿职业套装之类。如同她的人生,抗拒一切束缚。
通常着装风格夸张的人,较能掌握自己的步伐,有气场。但作为非娱乐界人士,夸张还是需要注意下审美的平衡,不然像妮琪·米娜那样将风格延伸到雷人就不妥了,如此可能会给你的人际交往带来一定程度的困惑呢!
一个活得有主张的人,从穿衣打扮便可窥出三四分。年前一次去干洗店,店主打开我一兜待洗的衣服,扯出一件件在灯光下照,半晌,问我,你的衣服是次品?这几件“次品”分别是:有四只袖子的黑风衣(其中两只小袖子可作围脖),一块大如毯子几乎找不到袖子的羊绒大衣,只有四个洞眼的一块皱巴巴的矩形布料(围巾和衣服两用,若作衣服可有三种穿法)。
我默认了衣如其人,即我本人可能也是某种程度上的次品——次品即不合标准,即意味着个性,对我。
我的主张为我母亲所唾弃:不从众(从审美到价值观),散漫自由,讨厌规矩和标准,偏执,外加一定程度的固执……这种主张表现在服饰上便成了灾难,每次上街都很难购到称心的衣物,因为服装市场上到底常态的衣服多,逾矩越规的少。而我的择衣标准是:一是要大;二是至少要有一个细节是非常夸张的;三是面料棉麻,带点褶皱的最好。
夸张就是个性,标准意味着平庸。哲学家赵汀阳有话,宁要错误的智慧,不要正确的平庸。哪怕是错误的夸张也比中规中矩要来得有风景。至于第三点,则源于我喜爱的日本设计大师三宅一生,他在面料上的别出心裁,尤其是对于褶皱的频繁使用,使我立马对他进行美学上的认祖归宗。
三宅一生喜欢从日本宣纸、白棉布、针织棉布、亚麻等面料上去创造各种肌理效果,他所设计的衣服是解构主义的,衣无形,可以说他的每一件衣服都颠覆着衣服的概念。他的衣服最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对于自由和无拘的心性的追求。衣服是我们的第二层皮肤,它可以直指人的内心,我们常说什么样的人,穿什么样的衣服,有什么样的主张,欣赏什么样的美学。
衣着的丰富性除了衣物本身外还要体现在各种佩饰上,佩饰在着装上所起的作用就像是句子中的连词:和、或者等等。佩饰体现的是衣物与衣物之间的关系,比如领子与衣袂的关系,衣服与裙子或裤子的关系,裤子和鞋子的关系,甚至衣服和发型的关系。
从衣物推及人物,比如女演员中,我最爱张曼玉,醇厚、百变、沧桑。讨厌花瓶式明星,美而浅,浅得只能让你注意到她的美貌。而这个世界有时候不仅仅是美,不止是美。
TIPS
“穿衣就是Have Fun!”
香港词人黄伟文曾写道:“情投华服/把酒助庆/这就是娱乐”。我喜欢有想法有创意的设计,尤其是在周末的日子,放开胆去尝试,让它成为一种乐趣。
好玩的、有设计感的、出其不意的、酷酷的单品,总是特别吸引我,所以ZARA、H&M、TOPSHOP这些高街品牌是我购买最多的,百元左右的单品混搭常常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而我喜欢的设计师,也大多风格独特,像Vivienne Westwood、山本耀司、Ann Demeulemeester、Thom Browne、Jeremy Scott、Marc Jacobs等等。
Q:你的时尚偶像是谁?为什么?
A:Tilda Swinton,她个人风格明确,并且非常了解什么最适合自己。
Q:你认为自己是“衣不惊人死不休”的人吗?
A:并不是。我只是乐于在搭配的过程中加入一些比较有趣的成分,相比中规中矩的打扮,会让心情更活泼一点。
色不戒
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给我穿各种各样的花色衣裙,导致了我成年后“无色不欢”的穿衣癖。
我对衣服的颜色讲究甚过造型,我的衣柜中很少有单色系的,灰黑白从来是配角。上帝给了我们光,光就是用来分辨颜色的,因为有了光,世界便有了七彩的颜色,如果不物尽其美地使用这些颜色我觉得简直是暴殄天物!
和旅行有关的职业使我在领略世界各地美景的同时,也领略了各地女性在着装上的风情。光照充足使得人会更加去注重世界万象所呈现的色彩,如西班牙、南非等国家;光照也定型了人的性格,日照稀少的北欧人更内敛冷漠,喜素色衣服,而南欧人则热情、单纯。还有波希米亚人,用其混搭的着装风格来对应他们内心对随遇而安、浪迹天涯的生活的追求。而我,则用色彩来对应本质上的那个热情简单、不喜欢逻辑以及装模作样思考的我。但其实色彩里也是讲逻辑的。据说一个标准的上流社会的法国女人在打扮时,从帽子到鞋袜绝不会有超过三种以上的颜色。这条规则在我这里虽然貌似果决地打破了,但事实上我在混搭颜色时,是用反逻辑的方法来建立逻辑的。比如,当我身上有五种颜色的衣物时,其中有两到三种必定是同色系的,它们不过是在颜色的深浅上作一个区分;而如果撞色,也必是两种色系的撞色,如红紫,而不是几种颜色一起撞得头破血流。
从小到大,在大事上我都是按部就班的,一直沿着一个乖孩子的路线,考学、恋爱……选择大众就是选择安全,但生活有时候需要一点不一样的东西。社会很大,规则坚如磐石,很多时候都很无聊,当我们想获得一点新鲜感时,不如从衣饰入手,当穿上那些花红柳绿时,假设世界也像衣装一样,可以每天都变,可以每天都很热情,每天都像光谱的调和一样充满各种可能,每天都很有趣!
TIPS
“风格是一个监狱,创造就
先要发出自己的声音!”
我从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因為:“颜色炫耀不代表不得体,穿衣出挑也不代表不符合身份。而且很多东西一定要由内而外,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何必一定要改变自己迎合某些东西呢?”
所以我并不想用固定的风格局限自己,虽然最喜欢Dolce & Gabbana品牌,最爱Marc Jacobs的设计,但我穿衣没有所谓的套路,习惯于极度地发散思维,不断“挖掘”自己,否则就感觉缺乏存在感。我的偶像是华裔知名博主Susie Bubble,她就是一个“色不戒”之人,对我影响极大,如果没有看她的博客,或许我不会成为blogger。
Q:最喜欢的单品是哪种类型的?
A:我可以说我自己就是单品吗?因为我可以连接所有的东西,让它们变得更美。
Q:你认为自己是“衣不惊人死不休”的人吗? A:早期会选择很出挑的搭配,现在则慢慢沉淀下来,常常从艺术、历史、建筑等方面获取灵感。搭配代表了我对人生的体会,穿衣服也是有思想有灵魂的。
奇装异服的背后
他说:装束其实也是武器
我有两个好友,一个豆蔻年华,容貌端庄,但总把自己打扮得怪异夸张,不是一身未来战士的黑袍,方肩阔领,发髻高雄,面若冰霜,就是一身薇薇安·维斯特伍德的不疯魔不成活的装束,浑身上下透露着骨感的颓废。她没有平常时刻,似乎永远都开启着这种模式。而往往诸多场合,只要她一出现,空气中似乎潜伏着妖魔,氛围总是转向另一个值域,即使那些女孩与她的数量是99:1,但也照样妖气横行。
对于大多女孩而言,怪异夸张的装束其实是一件厉害武器,它很自然地在群体中把自己与他人分割开来。包括她们的爱情也是另类模式,就像那女孩,多年前,她曾有個摇滚男友,分手后至今三四年她再也没恋爱。
我的另外两个同事与她是天敌。但奇怪的是我跟她们双方都相安无事。后来,我得出了结论,对于奇装异服者,人们在交往的时候总是不够勇敢。由于不够勇敢,所以对她们的装束会自动开启自我保护程序。奇装异服者,唯有勇敢者可以征服她们,因为勇敢与她们的内心所渴望达到的气质是同一个虚拟的电磁频率,比如那女孩,她常与我很直接地讨论工作与情色电影。
另外一个女友,系精心打扮型,甚至可以用一丝不苟来形容,无论是每日妆容,还是服饰配搭、腕表鞋履,简直可以随时拍大片。某种程度上,由于她生活的焦点过度聚集在打扮与装束上,比如每天微博上谈论的不是miumiu出了某个新品,就是日本潮牌Bape的设计师有什么绯闻,看上去,显得她的生活重心有点沦陷。
我跟她关系不错,并不是缘于某种性别引力,更不是某种荷尔蒙因素(她很漂亮),我最后思来想去,得出一个理由:我的社交生态圈中,必须有这样一位朋友,用来平衡我的人际生态。说实话,我想显得正常一点儿,有一个爱美的,热爱物欲的朋友,不然周围人老是以为我内心充满了各种反人类的冒险文艺思想。
女性穿什么其实不重要,不管是奇装异服或精致正常的衣物,其实都不妨碍我窥见她们服装背后的内心。
她说:因为不甘平庸的内心
爱好夸张范儿着装的人,往往有着不甘平庸、希望被注意到的内心!
在“强烈风格”背后,往往有几种心理因素。一是成长中的某段时期,缺少自我认同,被父母长期忽略,所以,成年后试图通过夸张的外表,引起他人注意;二是人生态度较为特立独行,有自己鲜明的美学意识,不希望从众,而无论本人外形如何,她们希望通过服饰传递一种特别的美学信号。还有一种可能就比较严重些,在心理学临床诊断中,人格障碍里有一个分类叫“表演型人格障碍”,成因有前面所说,还有其他的一些情况。
对于喜欢服饰不走常规路的人来说,往往个性张扬,讨厌“撞衫”,这个撞衫不是指与某件衣服撞上,而是与整个所谓的“当季潮流”撞上,网络上那些“热销”“爆款”是她们最警惕拒绝的字眼!因此她们购衣的关键词多是“设计感”“手工”“小众”,而绝不会是“时尚”“潮搭”之类。
每个人都有身体的隔离界限,作为“第二皮肤”的衣饰就是最基本的一道隔离界。日本人类社会学教授涩谷昌三教授曾指出,如果一个人的界限感很薄弱,那么他除了感觉不到自己和他人的不同,也很难掌握与他人之间的距离。想要增强界限感的人,就会穿上和别人明显不同的醒目服装。
而喜欢宽松风格的人,通常被认为有来自体形与心理的不安全感,但实际上,她们并不一定就是“胖子界”的,喜欢宽松只表明她们更愿意与他人保持界限,像我认识的一女子,最喜棉麻复古文艺袍子,说穿来感觉自在又不从众,即使是正式场合,她也不穿职业套装之类。如同她的人生,抗拒一切束缚。
通常着装风格夸张的人,较能掌握自己的步伐,有气场。但作为非娱乐界人士,夸张还是需要注意下审美的平衡,不然像妮琪·米娜那样将风格延伸到雷人就不妥了,如此可能会给你的人际交往带来一定程度的困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