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对于银行来讲,属于“轻资本”的中间业务。在当前银行息差获利空间缩窄的环境下,银行本应该对这类能够带来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敞开怀抱。是什么原因导致多数银行对这一项业务避而远之呢?
P2P网贷资金如何存管,一直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出台再次受到关注。这部指引究竟为何引发社会各界如此热议?
其实,无论是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还是2016年8月银监会等四部委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都无一例外地强调,P2P网贷资金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存管。接下来,《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是否会在前两项制度的基础上,对银行如何开展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呢?我们拭目以待。可以肯定的是,银行在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领域的地位将得到不断巩固和强化。毫无疑问,银行是实现P2P网贷资金存管的最佳机构,没有之一。
尴尬的是,整个网贷行业2000多家P2P平台中,真正上线银行存管系统的P2P平台不足100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9月底,尽管有近300家P2P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但真正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上线的平台只有95家,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比例仅4.9%。涉足资金存管的银行以城商行为主,如徽商银行、江西银行、华兴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和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存管业务仍然较为犹豫。
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对于银行来讲,属于“轻资本”的中间业务。在当前银行息差获利空间缩窄的环境下,银行本应该对这类能够带来非利息收入以及增量客户的业务敞开怀抱。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多数银行对这一项业务避而远之呢?
银行对于监管要求有疑惑 P2P网贷平台业务在我国发展较快,但监管起步较晚,相关制度办法出台存在一定的时滞,P2P网贷经历了一段“野蛮发展”时期。如P2P网贷平台存管细则,千呼万唤未出来。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机构,不得不对监管红线持有警惕之心。在业务细则没有出台之前,具体的业务模式是否合规,成为银行不敢對此项业务轻举妄动的重要原因。例如,此前部分平台在上线的资金存管系统中,采用了银行机构存管和非银行机构存管并行的方式,即投资者不开通存管账户也能投资部分标的;还有一些平台,同时接入两个以上的银行存管,以规避银行对平台资金的全面监测。这些做法虽然“创新”,但是否符合监管要求,银行还需观望。所以在细则正式出台之前,部分银行的态度趋于谨慎。
银行对于流程设计有远虑 根据目前的要求,P2P网贷资金银行存管系统应由银行主导设计,从开户、充值、投标、提现、撤单、缴费等环节应当事先能够完整记录资金的流转,保证账户开设、监管和清算环节实现完全的独立性,封闭在银行体系内。这不但要求银行有强大的系统开发能力,还需要有强大的信息挖掘能力,尤其是对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借款人、借款数量等方面要充分掌握。从操作层面看,每个P2P网贷平台的情况不同,银行需要跟各个合作平台一一对接,导致工作量大大增加。后来出现一些合作方式,比如支付由第三方支付来提供支持,银行专注资金存管。虽然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第三方支付的介入,银行少了很多工作量,减少与网贷平台直接接触,银行的积极性开始提升。
银行对声誉风险有担忧 前几年,P2P网贷的不规范发展积聚了大量风险,也为银行带来了烦恼。社会大众对网贷资金银行存管业务不够了解,对银行在其中的角色和责任有一些误解。其实,在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银行只负责资金存管,并不对P2P平台本身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承担责任。此外,部分P2P网贷平台借资金存管之机,大肆进行宣传,将“存管”混淆为“监管”,企图将银行的信用“错配”到平台自身上来。更有少数劣质平台,在没有实行资金存管的情况下,故意宣称资金由银行进行监管,恶意误导投资者和舆论,产生严重后果。我们可以发现,至今仍有“P2P跑路,银行遭围堵”等现象发生。银行为避免类似的声誉风险和群体性事件出现,往往只能“一刀切”,闻P2P色变也就不足为奇。
但不管怎么样,P2P网贷作为重要的新金融业态还在继续发展,资金存管既是监管要求,又有市场需求,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业务机会。那么,如何采取针对P2P网贷资金存管切实有效的措施,打消顾虑、化解尴尬进而实现“三赢”呢?
在制度建设上,应尽快明确网贷资金存管业务规则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已有时日,应尽快出台,明确资金存管业务模式及相关工作要求、标准和流程,让银行开展存管业务时有据可依。同时,通过业务指引,明确银行在存管业务中的责任,即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等,从源头打消银行的种种顾虑。
在合作模式上,引入专业机构对平台进行风险筛查和评估 如徽商银行与融360开展战略合作,借助融360的专业尽职调查团队和大数据监控能力,强化对存管业务的风险管控。有意向接入徽商存管服务的平台,需要向融360提交考察申请,考察报告作为徽商银行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准入的重要参考。融360目前拥有一支具有风控、审计和评估等金融背景的专业队伍,可以保障风险评估考察的专业性和时效性。据悉,融360已经接到了60多家平台的申请。
在技术层面上,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优化资金存管系统 在不影响独立从事资金存管业务的前提下,银行可在支付通道、系统搭建等方面与具有丰富开发经验、过硬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技术服务公司合作,提升和优化网贷资金银行存管系统。如银行把控存管业务的核心流程,借款人和投资者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同时,为客户提供银行通道、第三方支付通道等多种方式,优化客户体验,如徽商银行近期推出的“一站式存管”服务。
在舆论环境上,媒体对资金存管业务要进行正确引导 一方面,媒体不断批评银行“嫌贫爱富”,不愿意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另一方面,网贷平台出现风险,媒体往往将责任与存管银行联系在一起。显然,这是有失偏颇的。要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银行在资金存管业务中的角色和责任,网贷平台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数据质量问题等,并非由存管银行承担。同时,投资者风险自担意识也应进一步提升。
P2P网贷资金如何存管,一直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出台再次受到关注。这部指引究竟为何引发社会各界如此热议?
其实,无论是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还是2016年8月银监会等四部委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都无一例外地强调,P2P网贷资金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存管。接下来,《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是否会在前两项制度的基础上,对银行如何开展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呢?我们拭目以待。可以肯定的是,银行在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领域的地位将得到不断巩固和强化。毫无疑问,银行是实现P2P网贷资金存管的最佳机构,没有之一。
尴尬的是,整个网贷行业2000多家P2P平台中,真正上线银行存管系统的P2P平台不足100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9月底,尽管有近300家P2P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但真正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上线的平台只有95家,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比例仅4.9%。涉足资金存管的银行以城商行为主,如徽商银行、江西银行、华兴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和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存管业务仍然较为犹豫。
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对于银行来讲,属于“轻资本”的中间业务。在当前银行息差获利空间缩窄的环境下,银行本应该对这类能够带来非利息收入以及增量客户的业务敞开怀抱。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多数银行对这一项业务避而远之呢?
银行对于监管要求有疑惑 P2P网贷平台业务在我国发展较快,但监管起步较晚,相关制度办法出台存在一定的时滞,P2P网贷经历了一段“野蛮发展”时期。如P2P网贷平台存管细则,千呼万唤未出来。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机构,不得不对监管红线持有警惕之心。在业务细则没有出台之前,具体的业务模式是否合规,成为银行不敢對此项业务轻举妄动的重要原因。例如,此前部分平台在上线的资金存管系统中,采用了银行机构存管和非银行机构存管并行的方式,即投资者不开通存管账户也能投资部分标的;还有一些平台,同时接入两个以上的银行存管,以规避银行对平台资金的全面监测。这些做法虽然“创新”,但是否符合监管要求,银行还需观望。所以在细则正式出台之前,部分银行的态度趋于谨慎。
银行对于流程设计有远虑 根据目前的要求,P2P网贷资金银行存管系统应由银行主导设计,从开户、充值、投标、提现、撤单、缴费等环节应当事先能够完整记录资金的流转,保证账户开设、监管和清算环节实现完全的独立性,封闭在银行体系内。这不但要求银行有强大的系统开发能力,还需要有强大的信息挖掘能力,尤其是对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借款人、借款数量等方面要充分掌握。从操作层面看,每个P2P网贷平台的情况不同,银行需要跟各个合作平台一一对接,导致工作量大大增加。后来出现一些合作方式,比如支付由第三方支付来提供支持,银行专注资金存管。虽然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第三方支付的介入,银行少了很多工作量,减少与网贷平台直接接触,银行的积极性开始提升。
银行对声誉风险有担忧 前几年,P2P网贷的不规范发展积聚了大量风险,也为银行带来了烦恼。社会大众对网贷资金银行存管业务不够了解,对银行在其中的角色和责任有一些误解。其实,在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银行只负责资金存管,并不对P2P平台本身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承担责任。此外,部分P2P网贷平台借资金存管之机,大肆进行宣传,将“存管”混淆为“监管”,企图将银行的信用“错配”到平台自身上来。更有少数劣质平台,在没有实行资金存管的情况下,故意宣称资金由银行进行监管,恶意误导投资者和舆论,产生严重后果。我们可以发现,至今仍有“P2P跑路,银行遭围堵”等现象发生。银行为避免类似的声誉风险和群体性事件出现,往往只能“一刀切”,闻P2P色变也就不足为奇。
但不管怎么样,P2P网贷作为重要的新金融业态还在继续发展,资金存管既是监管要求,又有市场需求,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业务机会。那么,如何采取针对P2P网贷资金存管切实有效的措施,打消顾虑、化解尴尬进而实现“三赢”呢?
在制度建设上,应尽快明确网贷资金存管业务规则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已有时日,应尽快出台,明确资金存管业务模式及相关工作要求、标准和流程,让银行开展存管业务时有据可依。同时,通过业务指引,明确银行在存管业务中的责任,即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等,从源头打消银行的种种顾虑。
在合作模式上,引入专业机构对平台进行风险筛查和评估 如徽商银行与融360开展战略合作,借助融360的专业尽职调查团队和大数据监控能力,强化对存管业务的风险管控。有意向接入徽商存管服务的平台,需要向融360提交考察申请,考察报告作为徽商银行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准入的重要参考。融360目前拥有一支具有风控、审计和评估等金融背景的专业队伍,可以保障风险评估考察的专业性和时效性。据悉,融360已经接到了60多家平台的申请。
在技术层面上,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优化资金存管系统 在不影响独立从事资金存管业务的前提下,银行可在支付通道、系统搭建等方面与具有丰富开发经验、过硬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技术服务公司合作,提升和优化网贷资金银行存管系统。如银行把控存管业务的核心流程,借款人和投资者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同时,为客户提供银行通道、第三方支付通道等多种方式,优化客户体验,如徽商银行近期推出的“一站式存管”服务。
在舆论环境上,媒体对资金存管业务要进行正确引导 一方面,媒体不断批评银行“嫌贫爱富”,不愿意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另一方面,网贷平台出现风险,媒体往往将责任与存管银行联系在一起。显然,这是有失偏颇的。要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银行在资金存管业务中的角色和责任,网贷平台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数据质量问题等,并非由存管银行承担。同时,投资者风险自担意识也应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