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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对所辖9个县支行采取集中監督管理模式,以中心支行为监督主体,县支行为监督对象,保持人民银行县支行纪检监察体制,由支行一名副行长兼任纪检组长,设立监察室,与支行办公室合署办公,配备兼职监察室主任。将县支行的内审工作上收到中心支行统一管理,县支行不再设内审机构和人员。支行纪检组在同级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中心支行纪委的领导,中支纪委监察室和内审部门做好对县支行监察室的监督指导工作。从2006年7月实施以来,普洱中支依据“成都分行加强县(市)支行监督机制建设指引”和“进一步加强县(市)支行监督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县支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县支行监督检查办法”等规章制度,在整合机构和人力资源方面,有效防范岗位(廉政)风险和资金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通过开展持续、有序、有效的再监督,形成了制度、执行、监督并重,科学、严密、有效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工作机制,全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规履职和监督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所辖9个县支行通过组织实施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了制度、执行、监督并重,科学、严密、有效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工作机制,杜绝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管理、以情面代替纪律的现象。加大对基础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执行、业务风险控制的监督管理,促使业务部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管理,有效控制了业务差错和内控风险的发生,辖内国库、会计、发行等核算差错率明显下降,核算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全辖人行系统连续多年无案件、无责任事故、无重大差错和无行政诉讼,确保了辖内各项工作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促进了金融服务工作和央行职责的有效履行。
一、当前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呈现新情况和问题
随着央行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办理金融业务和管理手段的科技现代化,如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支付系统、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及金融统计、征信管理等业务上线运行,改变了过去的传统业务操作模式和流程,基层央行业务范围、工作重点,以及风险控制点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呈现出了一些新变化、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会计核算业务主体发生了新的变化
随着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的上线运行,会计核算主体由县支行上升至中心支行,以中心支行为基本会计核算单位,各县支行为营业网点的集中式会计核算体系,会计核算由分散变为集中,会计账务组织、业务流程、操作办法以及组织机构、劳动组合和核算风险点控制等都发生了新的改变。
(二)县支行基础业务工作量呈下降趋势,主要风险由业务操作转变为管理风险
随着各种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各商业银行的行内系统均已接入人民银行内部系统,极大减少了县支行的往来业务,如原来县支行的联行业务在支付系统上线后都集中到了中支会计核算中心,县支行不在办理联行业务,业务量明显减少。会计核算业务集中后,县支行营业网点仅为会计核算系统前台的一个信息录入终端,业务操作相对简单,但所录入的信息则是核算系统后台处理业务的依据,信息录入质量的好与坏、真与伪,将直接影响到会计核算质量。因此,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的操作风险在不断向中支转移、集中的同时,也逐步转变为县支行业务管理的风险。
(三)网络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的运用,解决了远程信息传输问题,但在网络方面的风险也就随之而来。首先是网络入侵的风险,虽然人行系统内外连接的都是专线,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线,而是逻辑上划分网段的专线,如相关网关及各接入点控制不好,造成系统被入侵、客户信息被盗等风险;如网络线路一但中断,整个系统可能面临瘫痪的危险。
(四)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和问题
由于普洱地处少、边、山、穷地区,特殊的地理条件和历史原因,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目前辖内县支行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工作压力加大,受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外出交流和培训学习机会较少等影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员工出现一些消极思想情绪,主动辞(离))职和想提前退休员工不断增加;单位职工居住分散,有的职工退休后到外地居住,难以联系和监督管理,这些因素都给基层人行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和风险。另外,监督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县支行监督指导不够,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检查质效和预警防控性不高。
二、加强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监督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工作机制
围绕中心工作和“权、钱、人”等关键环节,把党内监督、案件防范、控制风险、制度落实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点,使监督检查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内审和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联动和协调配合,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联系会、通报检查情况及存在主义问题等形式,及时沟通交流,监督检查资源共享。
(二)教育与监督相结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各县支行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纪法规、反腐倡廉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害岗位人员,增强他们对职业的认同感和对岗位的荣誉感,自觉遵纪守法,防范道德风险。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自觉适应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在实践中不断加深认识,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继续加强员工“八小时以外”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发现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谈话的谈话、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对县支行的监督指导工作
中支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部门工作协调、集中监督检查、工作效果评价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县支行的监督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察和全面履职审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通过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职工大会提合理化建议、坚持行领导接待日制度、主动看望问候、加强联络沟通、推进心理减压等方式,把问题和矛盾妥善化解在萌芽阶段。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制度执行力
盯住涉及“钱、权、人”的重要部门、重点领域、要害岗位、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梳理查找风险隐患,完善制度机制,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增强制度执行力。对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分管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有效制止和防控风险隐患。中支业务部门要继续开展替岗检查、全面检查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业务操作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
(五)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
中支纪委和县支行纪检组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聚焦中心任务,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纳入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报告、谈话函询的内容。对贯彻落实不力、随意变通的,要批评教育、督促纠正整改;对恶意规避、阳奉阴违的,要严肃查处,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突出监督重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把县支行“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纳入监督重点,及时处置发现的线索。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大对同级“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提醒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和“三转”要求,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
所辖9个县支行通过组织实施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了制度、执行、监督并重,科学、严密、有效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工作机制,杜绝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管理、以情面代替纪律的现象。加大对基础业务流程、规章制度执行、业务风险控制的监督管理,促使业务部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管理,有效控制了业务差错和内控风险的发生,辖内国库、会计、发行等核算差错率明显下降,核算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全辖人行系统连续多年无案件、无责任事故、无重大差错和无行政诉讼,确保了辖内各项工作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促进了金融服务工作和央行职责的有效履行。
一、当前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呈现新情况和问题
随着央行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办理金融业务和管理手段的科技现代化,如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支付系统、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及金融统计、征信管理等业务上线运行,改变了过去的传统业务操作模式和流程,基层央行业务范围、工作重点,以及风险控制点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呈现出了一些新变化、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会计核算业务主体发生了新的变化
随着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的上线运行,会计核算主体由县支行上升至中心支行,以中心支行为基本会计核算单位,各县支行为营业网点的集中式会计核算体系,会计核算由分散变为集中,会计账务组织、业务流程、操作办法以及组织机构、劳动组合和核算风险点控制等都发生了新的改变。
(二)县支行基础业务工作量呈下降趋势,主要风险由业务操作转变为管理风险
随着各种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各商业银行的行内系统均已接入人民银行内部系统,极大减少了县支行的往来业务,如原来县支行的联行业务在支付系统上线后都集中到了中支会计核算中心,县支行不在办理联行业务,业务量明显减少。会计核算业务集中后,县支行营业网点仅为会计核算系统前台的一个信息录入终端,业务操作相对简单,但所录入的信息则是核算系统后台处理业务的依据,信息录入质量的好与坏、真与伪,将直接影响到会计核算质量。因此,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的操作风险在不断向中支转移、集中的同时,也逐步转变为县支行业务管理的风险。
(三)网络风险控制难度加大
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的运用,解决了远程信息传输问题,但在网络方面的风险也就随之而来。首先是网络入侵的风险,虽然人行系统内外连接的都是专线,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专线,而是逻辑上划分网段的专线,如相关网关及各接入点控制不好,造成系统被入侵、客户信息被盗等风险;如网络线路一但中断,整个系统可能面临瘫痪的危险。
(四)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和问题
由于普洱地处少、边、山、穷地区,特殊的地理条件和历史原因,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目前辖内县支行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工作压力加大,受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外出交流和培训学习机会较少等影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员工出现一些消极思想情绪,主动辞(离))职和想提前退休员工不断增加;单位职工居住分散,有的职工退休后到外地居住,难以联系和监督管理,这些因素都给基层人行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和风险。另外,监督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县支行监督指导不够,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检查质效和预警防控性不高。
二、加强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监督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县支行监督机制建设工作机制
围绕中心工作和“权、钱、人”等关键环节,把党内监督、案件防范、控制风险、制度落实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点,使监督检查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内审和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联动和协调配合,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联系会、通报检查情况及存在主义问题等形式,及时沟通交流,监督检查资源共享。
(二)教育与监督相结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各县支行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纪法规、反腐倡廉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害岗位人员,增强他们对职业的认同感和对岗位的荣誉感,自觉遵纪守法,防范道德风险。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自觉适应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在实践中不断加深认识,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继续加强员工“八小时以外”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发现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谈话的谈话、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对县支行的监督指导工作
中支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部门工作协调、集中监督检查、工作效果评价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县支行的监督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察和全面履职审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通过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职工大会提合理化建议、坚持行领导接待日制度、主动看望问候、加强联络沟通、推进心理减压等方式,把问题和矛盾妥善化解在萌芽阶段。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制度执行力
盯住涉及“钱、权、人”的重要部门、重点领域、要害岗位、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梳理查找风险隐患,完善制度机制,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增强制度执行力。对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分管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有效制止和防控风险隐患。中支业务部门要继续开展替岗检查、全面检查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业务操作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
(五)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
中支纪委和县支行纪检组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聚焦中心任务,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纳入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报告、谈话函询的内容。对贯彻落实不力、随意变通的,要批评教育、督促纠正整改;对恶意规避、阳奉阴违的,要严肃查处,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突出监督重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把县支行“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纳入监督重点,及时处置发现的线索。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大对同级“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提醒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和“三转”要求,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