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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浙江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全省面上数据看,以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三类主体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强劲.2011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5939家,入社成员91.19万个,带动非成员402.76万户,两者占全省家庭承包总农户的53.3%;全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6866家,农业种养大户22.37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