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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兼有石油和天然气勘探生产项目的世界246个对外合同区中,仅有31个对天然气项目规定了专门的优惠财税条款,大多数合同区(200个)都对油、气项目“一视同仁”,而少数合同区(15个)还实行气严于油的财税制度。有些国家对液化天然气项目有优惠政策,而在各类合同中广泛采用的基于收益率的滑动比例、基于R系数的滑动比例、资本超额回收和折耗税收减免等财税规定,对天然气项目都是有利的。从世界范围看许多国家有必要改善天然气项目的财税条款,否则有可能丧失开发利用天然气资源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