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成立以来,香港创业板发生违规的公司(尤其是民营公司)占相当比例,违规手段和种类多样化,因不受"重视"而致使一些轻微违规演变成了大案要案,上市公司保荐期满后"变脸"的情况时有发生。内地创业板运行后很有可能出现类似情况。内地创业板应该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从建立创业板市场的监管和分离机制、上市公司监管关口和重心前移机制、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与其利益相联系的奖惩机制、强化对保荐人和上市公司"合谋"的监管等角度完善现有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