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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外资法律体系从无到有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变化,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国际投资自由化和国内改革纵深推进影响下,现行外资法律体系弊端日益凸显,体系重构已是必然。未来改革应在结合现行外资法律体系自有特点、优势和国际投资趋势的基础上,通过集中立法方式制定单独、统一的外国投资法,并于其中确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基本外资管理模式、备案申报制和国家安全审查等核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