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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常常,我会坐在公交车上,然后神经质地在某站跳下,四处张望,企盼一个人向我奔过来。
今天,我又像往常一样。我沿着路边一步一步地走,高跟鞋硌得我的脚隐隐作痛。我数街灯,一盏,两盏……像天上的星星,好像不知道是谁的诗了。夜风吹起我的头发,一抬头,似乎看见家了。
可是,崇麦,他从来没有一次迎接过我。我们的关系,尴尴尬尬,没有公开的恋情,内里却早已突破男女防线。
我忽然浑身不自在,甚至常常感到绝望,我,竟似乎是他不敢公于人世的妾。
在你的眼里,我只是尘埃么?我问躺在身边的崇麦,“尘埃,你可真会想。累了,睡吧。”然后他合上了眼,不再看我一眼。他,永远在离我极远的地方,若即若离。
我疼痛得无法入睡,就从床上爬起,拿起剪刀,剪下了他白色衬衣上的第二枚纽扣。记不清是哪个女人在文章里写道:第二枚纽扣最靠近心脏。
我想要抓住他的心,可是,爱情是能靠一枚纽扣就拴住的么?
◇◇二◇◇
其实,我知道,我们心里都藏着一个人。崇麦,应该有个刻骨铭心的女人吧,所以从没有对我承诺过,有时他陷入回忆的神情,有时忽然莫名流露的笑容,都在光明正大地向我宣告:他在思念某个女人。
而我也一样,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很孤单,连骨子里也寂寞,即使遇见崇麦,我依旧孤单。温暖,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很早以前,我还是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外表风光,我花大把大把的钱,出入各种高档商场,随心所欲购买我想要的东西。华丽的衣裙、披风……然后出入各种疯狂的派对,唱歌、跳舞,当然也发生一夜情。
那是个英俊的男子,我很喜欢他的头,干净的短发,看起来很养眼,就连他的手,也跟他的人一样。孤独的人总能看懂另一个人的孤独,他朝我走过来:小姑娘,这不是你来的地方,快回家去吧。
我媚笑:这地方就只许你一个人来么?妹妹我年龄也不小了。我把手像蛇一样缠绕上去。
他吃了一惊。坐在我旁边,开始闷着头喝酒。可是,他似乎并不大会喝,他只喝了两杯,他的脸就像火烧云般红起来。喝醉了酒的他开始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看起来很干净,洗过一般,在我的心里充满了诱惑。
他告诉我,他很爱很爱的女人离开了他跟别人结婚了。她是不是很蠢,不要我这样的男人?我用力地点头。那你呢,为什么来这里,你也失恋了?
我微笑,我告诉他,我想帮我爸挥霍一些钱,他钱太多了。
你真是不孝女。
有谁知道我的悲哀:一个专制的父亲,有了钱,甩掉妻子,和无数年轻美貌的女人交往。从小到大,我都在夜里一个人悄悄想念母亲,想念母亲讲过的童话。越是思念,我就越加恨父亲,就越疯狂地挥霍他的钱。
后来,我扶着喝得不省人事的他摇摇晃晃地进了房间。他躺在床上,像个婴儿,那么红润,那么纯净。我俯下身来细细地亲吻他,他嘴里呢喃着一个女人的名字,然后翻身把我紧紧地搂在了怀里,很暖很暖的怀抱……
第二天,派对的全体会员合影留念,我心怀叵测地挨在了他旁边。而他,落荒而逃,跑到了另一边,我忧伤得转过脸……咔嚓一声,定格。
所以,那张照片,只留了我的一个侧脸,我想他早已忘记我。
◇◇三◇◇
正是这段感情,让我在崇麦面前卑微起来。我曾那样的爱恋一个男人,所以,我没有资格在崇麦面前提起任何的“爱”字。
见到献芝的时候我看见她正在上网,她电脑的桌面让我的血一下子涌上来,我的脸立马潮红起来。我装作满不在意地问:怎么拿我的照片当桌面了?
她咯咯地笑:里面的帅哥多呗,你看你看这个特英俊。她指着桌面上的某个男人兴奋不已。献芝说帅的人一定是他了,是的,她也和我一样寂寞。不过,她有很多男人,可谓阅尽秋色。
我静静地注视着照片,我想那个男人也许没有再找到那个念念不忘的女人,和我一样孤单吧?
我在你身上闻到了爱情的味道。献芝嘻嘻地盯着我瞧。
我忽然不安起来。是的,我从没有在献芝面前提过崇麦。这一段感情,我是认真的,我爱他,所以怕妩媚的献芝知道,所以在献芝这个好朋友面前不安。
照片上的你在哪里呢?我可是找了半天才找到你,那时候你真肥啊,像个胖娃娃。瞧瞧你现在,不知为谁憔悴得像排骨。而我恰恰相反,以前瘦得像竹竿,现在越来越富态了。
◇◇四◇◇
缠绵在宽大柔软的床上,崇麦强悍地揽我入怀,每一个吻,砸在身体上,都传递着热切需要的信息。我在极度疯狂之时在他的胳膊上狠狠咬下一个牙印。
是的,我们彼此安慰,彼此取暖,却无法给对方承诺。他从来不说,我亦是不问。我是自尊心如此强烈的女子。
有些东西,其实不必问,单用眼神就可以明白。
终于,还是忍不住地问:崇麦,你,到底爱怎么样的女人?
他淡淡地笑:我爱的那个人,是个不懂事的莽撞的小姑娘。
她在哪里?
我找不到了。
所以就这样对我吗?
什么?
没什么!
其实我很想朝他吼:你从来没有和我一起郊游,一起逛街,一起做饭吃,甚至连对白也少之又少,你不知道这样对我很残忍吗?
再怎么不爱,表面上的样子也可以做,很多男人不都是这样吗?
我发觉自己开始贪心,一个越想拥有全部的女人,也会越容易受伤吧?
◇◇五◇◇
又是一个夜晚,微风吹起我的长发和裙角,我躺在床上很久很久,我圈住自己细细的腰,涂着粉红指甲的手指在那里显得异常醒目。这时的我心烦气燥,在床上翻来覆去,毫无征兆的,崇麦忽然消失了很多天。我就在夜幕里憔悴,看到生命的苍白和颓废。我只好数纽扣,一颗、两颗……二十三颗,崇麦他来了二十三次,和我度过了二十三个缠绵的夜晚。只是,突然的,我感到忧伤。我看到了寂寞,纽扣的寂寞,它们没有了崇麦的体暖,它们哭了。
崇麦,他还会回来吗?这些纽扣什么时候能结束流浪?
崇麦不在的时候,我只好到献芝那里去排遣寂寞。至少她那里还有热热的开水,还有把人逗笑的肥皂剧,即使是短暂的欢娱,也让我津津乐道。
我和献芝仿佛是被诅咒的双鱼,我好运当头时,她必落败。反之亦然。比如那年高考我考上了大学,而献芝落榜了;当她的事业顺风顺水时,我却找工作连连碰壁。
所以,献芝似乎忙了起来,对我有点应付了事。我在她身上闻到了男人的气息。
献芝低头承认,她有男人了,而且是个不错的男人。献芝说她第一次有了结婚的念头。
献芝在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一动,能让献芝这样的女子想结婚的男人,一定是个不简单的人。
我突然想起了崇麦,消失的崇麦,你什么时候回来?
◇◇六◇◇
崇麦突然来找我了,而且是在白天,这让我有点不适应。在长满茂密草木的咖啡馆,我第一次看见崇麦看我的眼睛,萌动着不可名状的深意。
我突然紧张起来。崇麦,他……到底要说什么?我紧紧地抓住了杯子。
向阳,第一次看见你,觉得你很像一个人,一样孤单,一样冷傲而又无助。我陪着你,想伴你走过忧伤,可是我不能爱你。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找她,我以为找不到她了,可是,我和她重逢了。对不起,也许……我也爱上了你。
崇麦说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我忍不住落了泪,原来他爱过我,这就足够了。那些日子所有苦痛和寂寞,因了他这句话,都可以一笔勾销了。
◇◇七◇◇
我和二十三枚纽扣在夜里一起流浪。即便我潇洒地分了手,可是我依旧不能忘记他。我一个人在夜里总是喝很多很多的酒,然后泪流满面。
半个月后,我打电话给献芝,献芝声音清朗,她说:“向阳,今天不能陪你了,我有点事!”
“可是,献芝,我伤心死了。”
她沉默:“对不起,向阳,我在约会呢!你痛苦的时候我却快乐……”
“没事。”我挂断了电话。
没有人陪,我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像无所事事的郎当女到处闲逛。就在木铭街口,我忽然看见了崇麦和献芝手拉手,他们的手里都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我看见崇麦朝献芝扬起了脸,笑得很干净很灿烂。我一下子懵了,崇麦和献芝?意料之外的意外。
对着街上灿烂的阳光,我落下泪来。
献芝告诉我,崇麦曾经爱过一个女孩,他和那个女孩有过一夜情,可是他还来不及抓住她,她就离开了。他一直在找她,直到看到她电脑桌面上的照片……崇麦就和献芝在一起了。
她说哪天她和崇麦请我吃饭。
原来这样,原来崇麦要找的人竟是我?
我从来没有告诉崇麦的是,我就是和他在派对中过夜的女子。我以为,他会一直不齿于那夜。后来我们再次相遇,我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个六年不曾改变容颜的男子,这个依然干净明朗的男子,他已经不再认得我。即便如此,他仍然让我无法自拔,我们相爱,而他却仍然在寻找,寻找自己认为对的那个人。
谁又能分辨是对是错呢?爱情依旧像那东流水,无法挽回。
我辞了职,提着行李,带着二十三枚纽扣的寂寞,在这座城市的夜幕里,离开了。
责编:橘子洲 [email protected]
常常,我会坐在公交车上,然后神经质地在某站跳下,四处张望,企盼一个人向我奔过来。
今天,我又像往常一样。我沿着路边一步一步地走,高跟鞋硌得我的脚隐隐作痛。我数街灯,一盏,两盏……像天上的星星,好像不知道是谁的诗了。夜风吹起我的头发,一抬头,似乎看见家了。
可是,崇麦,他从来没有一次迎接过我。我们的关系,尴尴尬尬,没有公开的恋情,内里却早已突破男女防线。
我忽然浑身不自在,甚至常常感到绝望,我,竟似乎是他不敢公于人世的妾。
在你的眼里,我只是尘埃么?我问躺在身边的崇麦,“尘埃,你可真会想。累了,睡吧。”然后他合上了眼,不再看我一眼。他,永远在离我极远的地方,若即若离。
我疼痛得无法入睡,就从床上爬起,拿起剪刀,剪下了他白色衬衣上的第二枚纽扣。记不清是哪个女人在文章里写道:第二枚纽扣最靠近心脏。
我想要抓住他的心,可是,爱情是能靠一枚纽扣就拴住的么?
◇◇二◇◇
其实,我知道,我们心里都藏着一个人。崇麦,应该有个刻骨铭心的女人吧,所以从没有对我承诺过,有时他陷入回忆的神情,有时忽然莫名流露的笑容,都在光明正大地向我宣告:他在思念某个女人。
而我也一样,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很孤单,连骨子里也寂寞,即使遇见崇麦,我依旧孤单。温暖,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很早以前,我还是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外表风光,我花大把大把的钱,出入各种高档商场,随心所欲购买我想要的东西。华丽的衣裙、披风……然后出入各种疯狂的派对,唱歌、跳舞,当然也发生一夜情。
那是个英俊的男子,我很喜欢他的头,干净的短发,看起来很养眼,就连他的手,也跟他的人一样。孤独的人总能看懂另一个人的孤独,他朝我走过来:小姑娘,这不是你来的地方,快回家去吧。
我媚笑:这地方就只许你一个人来么?妹妹我年龄也不小了。我把手像蛇一样缠绕上去。
他吃了一惊。坐在我旁边,开始闷着头喝酒。可是,他似乎并不大会喝,他只喝了两杯,他的脸就像火烧云般红起来。喝醉了酒的他开始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看起来很干净,洗过一般,在我的心里充满了诱惑。
他告诉我,他很爱很爱的女人离开了他跟别人结婚了。她是不是很蠢,不要我这样的男人?我用力地点头。那你呢,为什么来这里,你也失恋了?
我微笑,我告诉他,我想帮我爸挥霍一些钱,他钱太多了。
你真是不孝女。
有谁知道我的悲哀:一个专制的父亲,有了钱,甩掉妻子,和无数年轻美貌的女人交往。从小到大,我都在夜里一个人悄悄想念母亲,想念母亲讲过的童话。越是思念,我就越加恨父亲,就越疯狂地挥霍他的钱。
后来,我扶着喝得不省人事的他摇摇晃晃地进了房间。他躺在床上,像个婴儿,那么红润,那么纯净。我俯下身来细细地亲吻他,他嘴里呢喃着一个女人的名字,然后翻身把我紧紧地搂在了怀里,很暖很暖的怀抱……
第二天,派对的全体会员合影留念,我心怀叵测地挨在了他旁边。而他,落荒而逃,跑到了另一边,我忧伤得转过脸……咔嚓一声,定格。
所以,那张照片,只留了我的一个侧脸,我想他早已忘记我。
◇◇三◇◇
正是这段感情,让我在崇麦面前卑微起来。我曾那样的爱恋一个男人,所以,我没有资格在崇麦面前提起任何的“爱”字。
见到献芝的时候我看见她正在上网,她电脑的桌面让我的血一下子涌上来,我的脸立马潮红起来。我装作满不在意地问:怎么拿我的照片当桌面了?
她咯咯地笑:里面的帅哥多呗,你看你看这个特英俊。她指着桌面上的某个男人兴奋不已。献芝说帅的人一定是他了,是的,她也和我一样寂寞。不过,她有很多男人,可谓阅尽秋色。
我静静地注视着照片,我想那个男人也许没有再找到那个念念不忘的女人,和我一样孤单吧?
我在你身上闻到了爱情的味道。献芝嘻嘻地盯着我瞧。
我忽然不安起来。是的,我从没有在献芝面前提过崇麦。这一段感情,我是认真的,我爱他,所以怕妩媚的献芝知道,所以在献芝这个好朋友面前不安。
照片上的你在哪里呢?我可是找了半天才找到你,那时候你真肥啊,像个胖娃娃。瞧瞧你现在,不知为谁憔悴得像排骨。而我恰恰相反,以前瘦得像竹竿,现在越来越富态了。
◇◇四◇◇
缠绵在宽大柔软的床上,崇麦强悍地揽我入怀,每一个吻,砸在身体上,都传递着热切需要的信息。我在极度疯狂之时在他的胳膊上狠狠咬下一个牙印。
是的,我们彼此安慰,彼此取暖,却无法给对方承诺。他从来不说,我亦是不问。我是自尊心如此强烈的女子。
有些东西,其实不必问,单用眼神就可以明白。
终于,还是忍不住地问:崇麦,你,到底爱怎么样的女人?
他淡淡地笑:我爱的那个人,是个不懂事的莽撞的小姑娘。
她在哪里?
我找不到了。
所以就这样对我吗?
什么?
没什么!
其实我很想朝他吼:你从来没有和我一起郊游,一起逛街,一起做饭吃,甚至连对白也少之又少,你不知道这样对我很残忍吗?
再怎么不爱,表面上的样子也可以做,很多男人不都是这样吗?
我发觉自己开始贪心,一个越想拥有全部的女人,也会越容易受伤吧?
◇◇五◇◇
又是一个夜晚,微风吹起我的长发和裙角,我躺在床上很久很久,我圈住自己细细的腰,涂着粉红指甲的手指在那里显得异常醒目。这时的我心烦气燥,在床上翻来覆去,毫无征兆的,崇麦忽然消失了很多天。我就在夜幕里憔悴,看到生命的苍白和颓废。我只好数纽扣,一颗、两颗……二十三颗,崇麦他来了二十三次,和我度过了二十三个缠绵的夜晚。只是,突然的,我感到忧伤。我看到了寂寞,纽扣的寂寞,它们没有了崇麦的体暖,它们哭了。
崇麦,他还会回来吗?这些纽扣什么时候能结束流浪?
崇麦不在的时候,我只好到献芝那里去排遣寂寞。至少她那里还有热热的开水,还有把人逗笑的肥皂剧,即使是短暂的欢娱,也让我津津乐道。
我和献芝仿佛是被诅咒的双鱼,我好运当头时,她必落败。反之亦然。比如那年高考我考上了大学,而献芝落榜了;当她的事业顺风顺水时,我却找工作连连碰壁。
所以,献芝似乎忙了起来,对我有点应付了事。我在她身上闻到了男人的气息。
献芝低头承认,她有男人了,而且是个不错的男人。献芝说她第一次有了结婚的念头。
献芝在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一动,能让献芝这样的女子想结婚的男人,一定是个不简单的人。
我突然想起了崇麦,消失的崇麦,你什么时候回来?
◇◇六◇◇
崇麦突然来找我了,而且是在白天,这让我有点不适应。在长满茂密草木的咖啡馆,我第一次看见崇麦看我的眼睛,萌动着不可名状的深意。
我突然紧张起来。崇麦,他……到底要说什么?我紧紧地抓住了杯子。
向阳,第一次看见你,觉得你很像一个人,一样孤单,一样冷傲而又无助。我陪着你,想伴你走过忧伤,可是我不能爱你。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找她,我以为找不到她了,可是,我和她重逢了。对不起,也许……我也爱上了你。
崇麦说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我忍不住落了泪,原来他爱过我,这就足够了。那些日子所有苦痛和寂寞,因了他这句话,都可以一笔勾销了。
◇◇七◇◇
我和二十三枚纽扣在夜里一起流浪。即便我潇洒地分了手,可是我依旧不能忘记他。我一个人在夜里总是喝很多很多的酒,然后泪流满面。
半个月后,我打电话给献芝,献芝声音清朗,她说:“向阳,今天不能陪你了,我有点事!”
“可是,献芝,我伤心死了。”
她沉默:“对不起,向阳,我在约会呢!你痛苦的时候我却快乐……”
“没事。”我挂断了电话。
没有人陪,我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像无所事事的郎当女到处闲逛。就在木铭街口,我忽然看见了崇麦和献芝手拉手,他们的手里都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我看见崇麦朝献芝扬起了脸,笑得很干净很灿烂。我一下子懵了,崇麦和献芝?意料之外的意外。
对着街上灿烂的阳光,我落下泪来。
献芝告诉我,崇麦曾经爱过一个女孩,他和那个女孩有过一夜情,可是他还来不及抓住她,她就离开了。他一直在找她,直到看到她电脑桌面上的照片……崇麦就和献芝在一起了。
她说哪天她和崇麦请我吃饭。
原来这样,原来崇麦要找的人竟是我?
我从来没有告诉崇麦的是,我就是和他在派对中过夜的女子。我以为,他会一直不齿于那夜。后来我们再次相遇,我一眼就认出了他,这个六年不曾改变容颜的男子,这个依然干净明朗的男子,他已经不再认得我。即便如此,他仍然让我无法自拔,我们相爱,而他却仍然在寻找,寻找自己认为对的那个人。
谁又能分辨是对是错呢?爱情依旧像那东流水,无法挽回。
我辞了职,提着行李,带着二十三枚纽扣的寂寞,在这座城市的夜幕里,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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