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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两大空调巨头的专利之争近日终于落下了帷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11月13日对美的、格力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广东高院认定美的公司侵权行为成立,责令其立刻停止销售侵权的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
这场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马拉松”虽然以格力的胜出而告终,但就在格力拿到胜诉判决沾沾自喜之时,美的又爆出猛料——美的目前主推的是格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变频空调,而美的涉嫌侵犯格力专利的技术产品目前已下市,由此不排除竞争对手有借机炒作之嫌……这场美的与格力的专利博弈,其背后究竟隐藏着何种玄机?在看似简单的专利侵权案中,是否还有商业利益的驱使?
专利博弈的始末
据广东高院的判决书显示,2007年4月,格力自主研发了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睡眠习惯控制房间温度变化,从而提高睡眠质量的技术(以下简称为“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随后,格力于当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发明专利,并于2008年9月获得了专利证书。格力又于2007年8月至11月期间,先后向市场推出了应用该技术发明专利的卧室空调“睡梦宝”、“睡美人”等系列产品。
2008年11月,格力在发现珠海市泰锋电业有限公司、国美电器北京朝外店等商场正在销售美的公司生产的“梦静星”系列空调产品后认为,美的生产的此款“梦静星”系列空调产品侵犯了格力的发明专利——“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当年12月,格力以美的涉嫌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要求美的立即停止对格力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对格力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随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受理此案并于2011年4月作出了一审判决:珠海中院认定美的在其生产的KFR-26GW/DY-V2(E2)等4款空调器产品中擅自使用涉案发明专利方法,侵犯了格力的发明专利权,并依法判决美的立即停止使用格力享有专利权的“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产品,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200万元。美的不服珠海中院做出的一审判决,后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经过审理后于近日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美的公司的上诉理由和上诉请求均不成立,依法应予驳回。
案件背后的炒作
“美的于2008年推出的‘梦静星’系列空调产品已经退市了……自2008年开始,美的开始主推变频空调,并且都是依赖自主知识产权。”美的一电器公共关系部负责人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的与格力的专利诉讼案件已长达三年有余,本来案件的审判情况已对美的非常不利,没想到竞争对手近期却借着这个机会作宣传,在广东本地大型纸媒上刊登了诉讼案的审判结果。”
记者后经调查发现,原来格力的确于11月14日在广州某媒体上刊登了近半个版面的《关于美的侵犯格力专利权的律师声明》(下称律师声明)。业内专家认为,美的利用与格力的专利官司为自己着实做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广告,此举大有穷追不舍的意味。随后,格力董秘办工作人员也表示,格力发明“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的时间明显早于美的,由此可认定,美的“梦静星”系列产品显然是抄袭了格力的“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专利。
相比格力“律师声明”的高调宣传,美的对于起诉格力专利侵权的相关诉讼似乎保持着一贯的低调。原来就在格力控告美的专利侵权期间,美的曾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格力“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发明专利无效。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该专利有效的情况下,美的随后又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格力发明专利的认定无效,但最终均以败诉而告终。
对此,行业专家分析指出,市场经济的成熟不仅表现在对法律规则的尊重,也同样表现在对竞争对手的尊重。“美的格力专利侵权案”判决生效后,也就意味着美的最近两年高调推出的系列睡眠空调产品将被勒令退出市场,而格力在此场专利之争中,不仅成功打败了竞争对手,还借官司之机为自己做了个免费宣传……此举的确难逃商业炒作之嫌。
“第一”,之争由来已久
记者通过对美的、格力两家产品的调查后发现,两大空调巨头在此次专利之争中所涉及的节能、静音产品的拉锯战可追溯到2007年。
2007年8月,美的率先发布了行业首款为睡眠打造的卧室空调“超静星”,挂机的最低噪音为24分贝。同年,美的推出了噪音值同样达到22分贝的“梦静星”空调新品。2007年底,格力电器空调高端新品直流变频“睡美人”也在全球同步上市。同时,格力电器还表示,这款由格力电器自主研发的正弦波直流变频技术空调被广东省科技厅评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2008年初,为了满足消费者对舒适度的要求,各大空调品牌都推出了强调静音功能的睡眠空调。亦有报道指出,当年大中电器里的空调新品,大约有60%都是注重这一特色功能的,如美的推出的第二代睡眠空调“梦静星”、格力的“睡梦宝”等等。
2008年以来,美的、格力主推产品突然转向变频空调市场,两家相继推出新的变频空调控制技术,争夺从10Hz到4Hz的“低频第一”的头衔。2008年底,美的抛出价值数十亿的直流变频零部件巨额采购大单,进而在业内率先发生变频空调价格战。2009年2月18日,格力又与日本大金公司在珠海签订了垒球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斥资9.1亿元成立生产变频压缩机、精密模具的工厂。
此前,针对美的在变频空调领域没有核心技术的“软肋”,格力总裁董明珠曾经公开表示,某些同行动辄吹嘘变频第一,实际上只是简单地拿国外变频零部件来贴牌生产,甚至有些根本就是假变频。而针对美的2010年的“战略宣言”,董明珠则认为,格力的第一从来不靠空谈,所谓的两强之争更不合实际。
对于美的与格力这起诉讼案。有投资者戏谑道:“200~"元的赔偿,早在侵权产品上赚回来了,所以抄袭还是划算的。”
从“价格战”到“技术站”
据了解,格力、美的并称为中国空调业的两大巨头,原先格力在空调业遥遥领先,近年来美的通过扩大上游压缩机产能、发力变频领域等举措,大有赶超格力之势。据格力2011年上半年年报显示,今年1-6月,格力空调的销售收入为372亿元,漆包线、压缩机、电容的收入为2.7亿元;而美的空调及零部件收入约为425亿元。显然,美的空调产业链的收入已超过格力,但是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曾透露,单纯就空调整机的销量而言,格力仍排行业第一位。此外,格力、美的、海尔三个品牌已占据了六成以上的国内空调零售额。今年第三季,空调业库存高企。但格力和美的都没有再走价格战的老路。据格力某经销商透露,格力、美的库存的空调均没有降价的消息。
由此,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美的和格力这起官司也说明了中国空调业竞争已实现了由以往的价格战转向技术战的升级。为了顺应全球节能环保潮流,变频空调已成为空调业的发展方向。这可从美的近年来在变频领域着力突破的成绩中得到证实,据悉,美的已连续三年获得国家信息中心颁发的“变频空调销量冠军”称号,但美的销售量的辉煌成绩也给同作为空调业巨头之一的格力带来了压力。也有专家指出,“美的剽窃格力专利技术”事件再次给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在当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描绘的大背景下,企业不能不择手段地“借用”他人的技术成果来实现自己的销售神话,相反,企业在鼓励保护自主创新的基础上,更要时刻关注自己的创新硕果不被竞争对手窃取。
这场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马拉松”虽然以格力的胜出而告终,但就在格力拿到胜诉判决沾沾自喜之时,美的又爆出猛料——美的目前主推的是格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变频空调,而美的涉嫌侵犯格力专利的技术产品目前已下市,由此不排除竞争对手有借机炒作之嫌……这场美的与格力的专利博弈,其背后究竟隐藏着何种玄机?在看似简单的专利侵权案中,是否还有商业利益的驱使?
专利博弈的始末
据广东高院的判决书显示,2007年4月,格力自主研发了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睡眠习惯控制房间温度变化,从而提高睡眠质量的技术(以下简称为“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随后,格力于当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发明专利,并于2008年9月获得了专利证书。格力又于2007年8月至11月期间,先后向市场推出了应用该技术发明专利的卧室空调“睡梦宝”、“睡美人”等系列产品。
2008年11月,格力在发现珠海市泰锋电业有限公司、国美电器北京朝外店等商场正在销售美的公司生产的“梦静星”系列空调产品后认为,美的生产的此款“梦静星”系列空调产品侵犯了格力的发明专利——“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当年12月,格力以美的涉嫌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要求美的立即停止对格力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对格力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随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受理此案并于2011年4月作出了一审判决:珠海中院认定美的在其生产的KFR-26GW/DY-V2(E2)等4款空调器产品中擅自使用涉案发明专利方法,侵犯了格力的发明专利权,并依法判决美的立即停止使用格力享有专利权的“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产品,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200万元。美的不服珠海中院做出的一审判决,后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经过审理后于近日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美的公司的上诉理由和上诉请求均不成立,依法应予驳回。
案件背后的炒作
“美的于2008年推出的‘梦静星’系列空调产品已经退市了……自2008年开始,美的开始主推变频空调,并且都是依赖自主知识产权。”美的一电器公共关系部负责人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的与格力的专利诉讼案件已长达三年有余,本来案件的审判情况已对美的非常不利,没想到竞争对手近期却借着这个机会作宣传,在广东本地大型纸媒上刊登了诉讼案的审判结果。”
记者后经调查发现,原来格力的确于11月14日在广州某媒体上刊登了近半个版面的《关于美的侵犯格力专利权的律师声明》(下称律师声明)。业内专家认为,美的利用与格力的专利官司为自己着实做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广告,此举大有穷追不舍的意味。随后,格力董秘办工作人员也表示,格力发明“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的时间明显早于美的,由此可认定,美的“梦静星”系列产品显然是抄袭了格力的“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专利。
相比格力“律师声明”的高调宣传,美的对于起诉格力专利侵权的相关诉讼似乎保持着一贯的低调。原来就在格力控告美的专利侵权期间,美的曾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格力“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发明专利无效。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该专利有效的情况下,美的随后又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格力发明专利的认定无效,但最终均以败诉而告终。
对此,行业专家分析指出,市场经济的成熟不仅表现在对法律规则的尊重,也同样表现在对竞争对手的尊重。“美的格力专利侵权案”判决生效后,也就意味着美的最近两年高调推出的系列睡眠空调产品将被勒令退出市场,而格力在此场专利之争中,不仅成功打败了竞争对手,还借官司之机为自己做了个免费宣传……此举的确难逃商业炒作之嫌。
“第一”,之争由来已久
记者通过对美的、格力两家产品的调查后发现,两大空调巨头在此次专利之争中所涉及的节能、静音产品的拉锯战可追溯到2007年。
2007年8月,美的率先发布了行业首款为睡眠打造的卧室空调“超静星”,挂机的最低噪音为24分贝。同年,美的推出了噪音值同样达到22分贝的“梦静星”空调新品。2007年底,格力电器空调高端新品直流变频“睡美人”也在全球同步上市。同时,格力电器还表示,这款由格力电器自主研发的正弦波直流变频技术空调被广东省科技厅评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2008年初,为了满足消费者对舒适度的要求,各大空调品牌都推出了强调静音功能的睡眠空调。亦有报道指出,当年大中电器里的空调新品,大约有60%都是注重这一特色功能的,如美的推出的第二代睡眠空调“梦静星”、格力的“睡梦宝”等等。
2008年以来,美的、格力主推产品突然转向变频空调市场,两家相继推出新的变频空调控制技术,争夺从10Hz到4Hz的“低频第一”的头衔。2008年底,美的抛出价值数十亿的直流变频零部件巨额采购大单,进而在业内率先发生变频空调价格战。2009年2月18日,格力又与日本大金公司在珠海签订了垒球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斥资9.1亿元成立生产变频压缩机、精密模具的工厂。
此前,针对美的在变频空调领域没有核心技术的“软肋”,格力总裁董明珠曾经公开表示,某些同行动辄吹嘘变频第一,实际上只是简单地拿国外变频零部件来贴牌生产,甚至有些根本就是假变频。而针对美的2010年的“战略宣言”,董明珠则认为,格力的第一从来不靠空谈,所谓的两强之争更不合实际。
对于美的与格力这起诉讼案。有投资者戏谑道:“200~"元的赔偿,早在侵权产品上赚回来了,所以抄袭还是划算的。”
从“价格战”到“技术站”
据了解,格力、美的并称为中国空调业的两大巨头,原先格力在空调业遥遥领先,近年来美的通过扩大上游压缩机产能、发力变频领域等举措,大有赶超格力之势。据格力2011年上半年年报显示,今年1-6月,格力空调的销售收入为372亿元,漆包线、压缩机、电容的收入为2.7亿元;而美的空调及零部件收入约为425亿元。显然,美的空调产业链的收入已超过格力,但是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曾透露,单纯就空调整机的销量而言,格力仍排行业第一位。此外,格力、美的、海尔三个品牌已占据了六成以上的国内空调零售额。今年第三季,空调业库存高企。但格力和美的都没有再走价格战的老路。据格力某经销商透露,格力、美的库存的空调均没有降价的消息。
由此,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美的和格力这起官司也说明了中国空调业竞争已实现了由以往的价格战转向技术战的升级。为了顺应全球节能环保潮流,变频空调已成为空调业的发展方向。这可从美的近年来在变频领域着力突破的成绩中得到证实,据悉,美的已连续三年获得国家信息中心颁发的“变频空调销量冠军”称号,但美的销售量的辉煌成绩也给同作为空调业巨头之一的格力带来了压力。也有专家指出,“美的剽窃格力专利技术”事件再次给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在当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描绘的大背景下,企业不能不择手段地“借用”他人的技术成果来实现自己的销售神话,相反,企业在鼓励保护自主创新的基础上,更要时刻关注自己的创新硕果不被竞争对手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