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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突出“依法治国”这一主题。指出“依法治国”贯穿于经济、政治、军事、外交各个领域是应有之义,强调“依法治国”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重要作用,强调“依法治国”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内涵、历史渊源及实施成效的回顾,进而强调该方略的重要性及在今天被重新强调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无规矩不成方圆,依法治国以法律为标准使得治理国家具有某种确定性,也就有了权威性和威慑力。人民普遍遵守,这便有利于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
依法治国,顾名思义,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人民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使得社会秩序井井有条,依法律治理国家。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即强调立法;中心环节是有法必依,即强调司法;关键是执法必严,即强调执法;必要保证是违法必究,即强调守法。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同时,也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二、依法治国的历史渊源
重视法治由来已久。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思想家柏拉图提倡“哲学王统治”,亚里士多德则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①他认为,已成立的法律应当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②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法家在两千年前便提出了“法治”思想,并为其推行采取了许多可行的措施,这也给现代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诸多可借鉴的经验。③
近代以来,邓小平同志提出“依法治国”伟大方略,开启了“法治”的新局面。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依法治国”写入宪法,融入现有的规范体系,获致了最高的法律效力。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作出了部署,且提出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思想,对依法治国方略进行了全面升华。
三、依法治国的成效
在邓小平同志提出依法治国以来,各国领导人不断提倡和完善,依法治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取得历史性成就。
在立法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
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门类,并由这些法律门类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相互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我国的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七个门类: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为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提供了保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在执法方面,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实施。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权力已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传统的“权力政府”正在走向现代的“责任政府”。
在司法方面,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有重要引领作用。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进一步健全。
在守法方面,全民法治意识逐渐确立。卢梭说过,“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⑤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无需刻在大理石上,也不必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中国的主体是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法治的主体力量。全社会加强了法律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这些重大成效,给我们一种强烈的感觉和信心:中国正在朝着建设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的方向,义无反顾地前行!经过这 30 余年的励精图治,怀揣着坚定的百年梦想,我们现在已经朝着“依法治国”迈进新的一大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增强了人们对政府的信赖感。各行各业、各族人民依法办事,凡事依照法律,不占法律漏洞,不碰法律红线,社会主义社会更加和谐有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
在经济飞快发展的今天,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标准,凡事模棱两可,将会不利于人民大众,不利于长远发展。在国家治理的航道上,依法治国就是指引前进的灯塔。如果治理国家不按照“依法治国”的航道行进,那么一个国家要么搁浅、要么触礁,而无论哪一种结果都会阻碍国家发展。“依法治国”这一伟大思想不是现在才有,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今天被重新强调有其重大意义。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对于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作用。
在经济方面,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需要法治来保障。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⑥新形势下,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规范和引导,规则意识、守法意识等需要法治的强化和塑造,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法律规定和调整。只有进一步形成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才能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在社会方面,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现代社会,依法治国是调节社会利益和社会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只有我们把法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牢固基石,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保护每个公民的每一项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最坚实的基础。”⑦
在发展方面,依法治国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如果说改革开放的前30 多年来中国的发展,更多依靠的是解放思想和对外开放,那么未来的中国要更加依赖制度的力量。”⑧要适应科学发展对法制建设的新要求,研究制定保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将依法治国贯穿于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等各个领域,强调法律在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等各个领域的作用是一个伟大进步。经济离不开法律,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的规范;政治离不开法律,国家治理、政府行政、人民参与都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外交离不开法律,国际社会需要法律的规范,国家之间也需要遵守联合国原则、遵守共同缔结的规范。
在国内,治理国家需要以法律为标准;在国外,国家运行也需要以法律为标准;国家之间交流、合作也需要以法律为标准。邓小平同志提出“依法治国”之所以伟大,不仅是因为这是一种治国方略,更是因为它是一种世界的眼光。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世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五、结语
只要我们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自上而下积极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局面。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⑩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律为标准,依法治国,不是空洞的话语,要切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长远、艰巨的过程,需要社会、组织、公民等的共同努力。将“依法治国”方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依法治国”的航道上扬起征帆,自始至终是应有之义。
注释:
①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67页.
②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99页.
③何潇.《“以法治国”对“依法治国”的启示——兼析法家的“法治”思想》.载于新乡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
④焦洪昌,唐彤.《论“依法治国”的宪法效力——兼谈“依法治国”宪法规范的界定》.载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5期.
⑤《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之三》.《人民日报》.2013年3月1日.
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光明日报》.2012年11月13日.
⑦袁曙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光明日报》.2012年11月28日.
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光明日报》.2012年11月13日.
⑨黄英.《法治中国:丰富和深化依法治国方略》.载于辽宁日报.2014年第 018 版.
⑩张居正.《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张文忠公全集》(秦疏三).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作者简介:
李雨晨.南京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硕士在读研究生。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无规矩不成方圆,依法治国以法律为标准使得治理国家具有某种确定性,也就有了权威性和威慑力。人民普遍遵守,这便有利于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
依法治国,顾名思义,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人民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使得社会秩序井井有条,依法律治理国家。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即强调立法;中心环节是有法必依,即强调司法;关键是执法必严,即强调执法;必要保证是违法必究,即强调守法。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同时,也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二、依法治国的历史渊源
重视法治由来已久。早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思想家柏拉图提倡“哲学王统治”,亚里士多德则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①他认为,已成立的法律应当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②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法家在两千年前便提出了“法治”思想,并为其推行采取了许多可行的措施,这也给现代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诸多可借鉴的经验。③
近代以来,邓小平同志提出“依法治国”伟大方略,开启了“法治”的新局面。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依法治国”写入宪法,融入现有的规范体系,获致了最高的法律效力。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作出了部署,且提出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思想,对依法治国方略进行了全面升华。
三、依法治国的成效
在邓小平同志提出依法治国以来,各国领导人不断提倡和完善,依法治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取得历史性成就。
在立法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根据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
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门类,并由这些法律门类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相互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我国的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七个门类: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为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提供了保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在执法方面,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实施。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权力已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传统的“权力政府”正在走向现代的“责任政府”。
在司法方面,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有重要引领作用。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进一步健全。
在守法方面,全民法治意识逐渐确立。卢梭说过,“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⑤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无需刻在大理石上,也不必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中国的主体是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法治的主体力量。全社会加强了法律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这些重大成效,给我们一种强烈的感觉和信心:中国正在朝着建设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的方向,义无反顾地前行!经过这 30 余年的励精图治,怀揣着坚定的百年梦想,我们现在已经朝着“依法治国”迈进新的一大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增强了人们对政府的信赖感。各行各业、各族人民依法办事,凡事依照法律,不占法律漏洞,不碰法律红线,社会主义社会更加和谐有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
在经济飞快发展的今天,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标准,凡事模棱两可,将会不利于人民大众,不利于长远发展。在国家治理的航道上,依法治国就是指引前进的灯塔。如果治理国家不按照“依法治国”的航道行进,那么一个国家要么搁浅、要么触礁,而无论哪一种结果都会阻碍国家发展。“依法治国”这一伟大思想不是现在才有,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今天被重新强调有其重大意义。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对于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作用。
在经济方面,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需要法治来保障。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⑥新形势下,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规范和引导,规则意识、守法意识等需要法治的强化和塑造,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法律规定和调整。只有进一步形成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才能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在社会方面,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则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现代社会,依法治国是调节社会利益和社会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只有我们把法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牢固基石,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保护每个公民的每一项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最坚实的基础。”⑦
在发展方面,依法治国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如果说改革开放的前30 多年来中国的发展,更多依靠的是解放思想和对外开放,那么未来的中国要更加依赖制度的力量。”⑧要适应科学发展对法制建设的新要求,研究制定保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将依法治国贯穿于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等各个领域,强调法律在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等各个领域的作用是一个伟大进步。经济离不开法律,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的规范;政治离不开法律,国家治理、政府行政、人民参与都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外交离不开法律,国际社会需要法律的规范,国家之间也需要遵守联合国原则、遵守共同缔结的规范。
在国内,治理国家需要以法律为标准;在国外,国家运行也需要以法律为标准;国家之间交流、合作也需要以法律为标准。邓小平同志提出“依法治国”之所以伟大,不仅是因为这是一种治国方略,更是因为它是一种世界的眼光。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有利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世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五、结语
只要我们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自上而下积极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就一定能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局面。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⑩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律为标准,依法治国,不是空洞的话语,要切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长远、艰巨的过程,需要社会、组织、公民等的共同努力。将“依法治国”方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依法治国”的航道上扬起征帆,自始至终是应有之义。
注释:
①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67页.
②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99页.
③何潇.《“以法治国”对“依法治国”的启示——兼析法家的“法治”思想》.载于新乡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
④焦洪昌,唐彤.《论“依法治国”的宪法效力——兼谈“依法治国”宪法规范的界定》.载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5期.
⑤《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之三》.《人民日报》.2013年3月1日.
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光明日报》.2012年11月13日.
⑦袁曙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光明日报》.2012年11月28日.
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光明日报》.2012年11月13日.
⑨黄英.《法治中国:丰富和深化依法治国方略》.载于辽宁日报.2014年第 018 版.
⑩张居正.《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张文忠公全集》(秦疏三).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作者简介:
李雨晨.南京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硕士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