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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9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一、免去黄景辉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张锦萍(女)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免去何天平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二、任命戈建城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