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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在于社区协商民主有效。然而,现实观察的结果是社区协商普遍有效性不足,居民主体参与度低。再聚焦于社区协商中居民主体参与,究竟在其中还存在着什么问题,又是什么因素导致。本文着重于划分社区民主协商制度的参与主体(居民、社区干部、基层政府党组织)以及整个运行程序进行陈述。本研究一定程度上拓展协商民主理论在基层治理研究中的解释力,也为新时代地方政府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实现城市社区精准治理提供新的改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