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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各项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实现科学发展是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精髓。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在经济上首要的就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认为突破以下“三大”瓶颈,是我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建设用地
我区地域辽阔,人口稀少,工业经济、城市建设和总的开发程度、强度均大大落后于东中部。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支持和国内市场的强力拉动下,内蒙古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时加速,建设用地量迅速增加,而国家基于年度性《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给我区的建设用地(包括工业用地),远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区内各盟市、旗县建设用地十分紧张。比如扎兰屯市为建设岭东区域中心城市,正在大力推进河西区建设,为此今年预计至少需要1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但用地指标只有3平方公里。兴安盟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指标8.9平方公里,上半年已全部用完尚欠13.41平方公里,近期入驻企业另需10.48平方公里。其他盟市、旗县、开发区的情况与此大同小异。“调结构、转方式”不但需要存量的提高,更需要增量的加入。目前我区面临的形势是:即使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技术增量,也因为没有建设用地而难以获批、无法落地。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环境容量本是地域空间概念,地域面积、空间体积越大,环境容量也越大。即使考虑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现实,拥有118.3万平方公里的内蒙古,也比东中部各省市有更大的环境容量,但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核定给内蒙古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分别为92.1万吨和140万吨,而面积合计为102.6万平方公里(只有我区的86.7%)的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中部六省区,同期得到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合计为321.8万吨和531.6万吨,分别是我区的3.5倍和3.8倍;面积合计为85.34万平方公里(仅为我区总面积的72.1%)的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东部六省,同期由国家核定的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为381.4万吨和625.4万吨,分别是内蒙古的13.8倍和4.7倍。用单个省市的数据比较,差距更为悬殊。这种不顾实际环境容量和质量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给我区工业发展造成的制约,不亚于建设用地。
三、能耗政策
在矿产资源富集地区就近发展能源重化工业,是国家基于经济合理性、发展科学性而进行产业布局的基点,如“西电东送”就是国家基于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提出并实施的强制性工程。
作为上述产业布局的成果之一,我区自2002年以来的电力装机平均每年以700多万千瓦的速度增长,煤化工也以平均每年百万吨的速度发展。这些行业尽管普遍采用了国际国内先进技术装备,但每万元产值的能耗仍然是东南沿海玩具、服装、食品等轻加工行业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这就形成了特殊产业结构条件下内蒙古总的能源消耗量和单位GDP能源消耗量双高的特点。
从全国的角度看,这种能耗的“双高” 是产业分工的必然,是国家总体“降耗”的需要。对我区在能源输出、能源消耗、资源减少等方面对全国的贡献,以及在生态恢复、环境建设、排放减少等方面的承担,国家、受益地区理应通过转移支付和市场方式予以补偿,但现在除国家有部分转移支付外,尚没有受益地区的价值反哺,电力价格也完全由国家按照“高来高走,低来地去”的原则决定。不解决这一制度安排问题,我区能源重化工业的优势发挥将面临重大考验,“多元、延伸、升级”战略也将难以实施。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上述全国“一刀切”的体制、机制,显然属于妨碍科学发展的被改革之列。我们应抓住时机,组建得力团队,深入调查研究,尽早拿出改革方案,及时上报国家,早日突破“三大”瓶颈,加快推进科学发展。
(作者系内蒙古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处长)
一、建设用地
我区地域辽阔,人口稀少,工业经济、城市建设和总的开发程度、强度均大大落后于东中部。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支持和国内市场的强力拉动下,内蒙古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时加速,建设用地量迅速增加,而国家基于年度性《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给我区的建设用地(包括工业用地),远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区内各盟市、旗县建设用地十分紧张。比如扎兰屯市为建设岭东区域中心城市,正在大力推进河西区建设,为此今年预计至少需要1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但用地指标只有3平方公里。兴安盟经济开发区规划用地指标8.9平方公里,上半年已全部用完尚欠13.41平方公里,近期入驻企业另需10.48平方公里。其他盟市、旗县、开发区的情况与此大同小异。“调结构、转方式”不但需要存量的提高,更需要增量的加入。目前我区面临的形势是:即使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技术增量,也因为没有建设用地而难以获批、无法落地。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环境容量本是地域空间概念,地域面积、空间体积越大,环境容量也越大。即使考虑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现实,拥有118.3万平方公里的内蒙古,也比东中部各省市有更大的环境容量,但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核定给内蒙古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分别为92.1万吨和140万吨,而面积合计为102.6万平方公里(只有我区的86.7%)的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中部六省区,同期得到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合计为321.8万吨和531.6万吨,分别是我区的3.5倍和3.8倍;面积合计为85.34万平方公里(仅为我区总面积的72.1%)的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东部六省,同期由国家核定的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为381.4万吨和625.4万吨,分别是内蒙古的13.8倍和4.7倍。用单个省市的数据比较,差距更为悬殊。这种不顾实际环境容量和质量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给我区工业发展造成的制约,不亚于建设用地。
三、能耗政策
在矿产资源富集地区就近发展能源重化工业,是国家基于经济合理性、发展科学性而进行产业布局的基点,如“西电东送”就是国家基于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提出并实施的强制性工程。
作为上述产业布局的成果之一,我区自2002年以来的电力装机平均每年以700多万千瓦的速度增长,煤化工也以平均每年百万吨的速度发展。这些行业尽管普遍采用了国际国内先进技术装备,但每万元产值的能耗仍然是东南沿海玩具、服装、食品等轻加工行业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这就形成了特殊产业结构条件下内蒙古总的能源消耗量和单位GDP能源消耗量双高的特点。
从全国的角度看,这种能耗的“双高” 是产业分工的必然,是国家总体“降耗”的需要。对我区在能源输出、能源消耗、资源减少等方面对全国的贡献,以及在生态恢复、环境建设、排放减少等方面的承担,国家、受益地区理应通过转移支付和市场方式予以补偿,但现在除国家有部分转移支付外,尚没有受益地区的价值反哺,电力价格也完全由国家按照“高来高走,低来地去”的原则决定。不解决这一制度安排问题,我区能源重化工业的优势发挥将面临重大考验,“多元、延伸、升级”战略也将难以实施。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上述全国“一刀切”的体制、机制,显然属于妨碍科学发展的被改革之列。我们应抓住时机,组建得力团队,深入调查研究,尽早拿出改革方案,及时上报国家,早日突破“三大”瓶颈,加快推进科学发展。
(作者系内蒙古政府研究室综合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