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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世界范围内出现港口产业规制改革浪潮,竞争机制和私人部门被更多地引入.那么在港口产业规制的新框架下,有必要对规制契约进行重新设计,以满足港口规制实践的需要.对包括价格上限规制、投资规制等在内的港口产业规制契约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说明,并探讨了契约重新设计中若干关键要素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