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存在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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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校教师评价的定义
  
  高校教师评价应是在正确的教育评价原则的指导下,由学校根据自己的教育目标和教师应承担的任务,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广泛收集评价信息、对教师个体的工作质量进行价值的判断,从而为教师改进工作,为学校领导加强和改进教师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及进行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1]
  对教师工作进行评价是十分必要的,评价可以使被评价者有既定的奋斗目标,对教师产生积极的激励作用,同时,评价可以使教师得到信息的反馈,及时修正自己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不足。在教育评价的大范畴中,高校教师评价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存在的问题
  
  目前教师评价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理念上重视近期利益,模式上偏重定量评价,内容上偏重量化的科研成果,形式上比较单一,程序上比较随意等。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不仅难以起到科学鉴定业绩,有效激励工作的作用,而且有时候还会人为的造成高校教师人际关系紧张,现行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无论是内容方法还是主体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足。具体来说,存在如下方面的问题:
  1.高校教师评价目的
  目前比较普遍的看法在与高校教师评价的目的在于以评价促发展。促进教师对教学工作形成全面而客观的认识,培养教师求实进取的精神;主动地找出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不断地提高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使评价指标成为教师日常学习与教学工作的出发点、选择与决策的依据,不断进行更新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评价促交流。教师评价过程中,通过教师的广泛讨论,有利于教学新思想的传播,好的教改实践或实践经验的交流,帮助教师知彼知己,树立合理竞争的观念。以评价促管理。教学管理是学校全部管理工作的中心。[2]
  然而在具体的评价实践中,奖惩与发展性评价却走向了对立面。高校教师评价似乎更注重评价的诊断和总结功能。这种评价目的也表现在评价的组织方式是由上而下进行的,即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布置评价教师的任务。这种方式会让教师感到是被动的检查,容易产生较强的抵触情绪,评价很难得到教师的支持和认可,从而影响了评价的客观性和有效性。这样评价目的指导下的评价活动使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偏离了正确的评价目的,更侧重于奖惩性的评价,而实际上奖惩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却是不可割裂开来的。从理论上说,评价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判断活动,本来就包括对长处、优点和价值方面的估计,因此,鉴定、评判、奖惩与改进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使教师评价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保证教学质量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把奖惩作为评价的目的之一来论述是不妥的,将教师评价按评价目的分为奖惩性教师评价和发展性教师评价,以对立关系进行探讨就更不妥。奖惩只是一种手段,是评价实施者达到某种目的的一种手段,手段的背后才是目的。评判某位教师是否履行了职责,是想通过某种措施使教师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履行职责,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促进教师的未来发展。可见,教师评价的目的原本就是发展性的,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绝对的奖惩性评价或没有奖惩的发展性评价,教师评价不可能是“以奖惩为目的”的,“以奖惩为目的的教师评价”是一种错误的说法。[3]
  2.高校教师评价主体
  对于评价主体的一元与多元,也是高校教师评价中一个重要的问题。
  目前在高校教师评价主体上有一种倾向是过于看重学生评教。许多研究表明。单纯依赖于学生评价将会产生如下问题或弊端:首先,纯粹依靠学生的评价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教学实际。其次,仅仅根据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改进教学。甚至将其用于教师聘任、晋职和决定薪金等人事决定方面,将会影响评价的科学性。第三,单纯运用学生评价主体的做法会引起学生课程成绩或分数膨胀、课程教学贬值的后果。[4]
  高校教师评价中还长期存在着主体一元化的“管理主义倾向”。学校领导永远是教师当然的评价者,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产生了分离和对立,这种分离和对立导致学校领导凌驾于教师之上,处于权威的主体地位作为评价主体的学校领导往往凭借他们的权力和资质对教师进行评价,而并不一定具备评价所需要的专门素质。他们往往凭借主观的感觉或印象,个人的教学经验与资历等,通过几次随机的听课获得相对片面,表面化的信息对教师作出评价。由于缺乏评价所需要的专门素质和获取信息的不全面性会影响评价的效果。[5]
  另外,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一个重要的问题就在于缺少教师的自我评价。相对他人来说, 教师本人一般更了解自己,特别是对于自己的发展潜力的评价会更准确。心理学的研究还表明,人们有机会参加绩效评价, 可以提高对个人的激励作用, 认同和接受教师评价。没有教师参与的评价, 使得教师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出现, 认为评价只是领导的事, 对评价工作漠不关心, 这对学校和教师个人来说都是不利的。
  3.高校教师评价内容
  教师评价的内容是否科学会直接影响教师评价的质量。完整的教师评价应包括绩效评价、能力评价、态度评价和潜能评价等方面,评价内容应全面反映高校对教师的素质要求。然而到底教师评价应当包含哪些行为内容,而行为内容应该是具体的还是概括性的?应具体到什么程度?概括到什么程度?怎样的评价内容体系才具有高的有效性?所有这些问题至今人们还很少探究。这一状况无疑使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内容设计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性。
  当前我国高校对教师的评价, 内容仍然主要集中于对教师本人工作的考核上, 如教师的教学效果、完成工作量、科研成果等, 过于注重对教师日常工作的量化考核。在这其中又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首先:教学与科研孰重孰轻。其次,对科研的评价是不是仅以发表多少论文和出版多少著作来衡量,也就是科研是不是就等于论文。第三,教师人格品质的评价是否应该包括在内。
  (1) 教学与科研
  目前各高校的普遍做法是重研轻教,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重研轻教造成的后果是教师把大量的时间花在科研上,无心教学,导致教学质量低下。对一节课的教学准备而言,有的教师可以准备一天甚至几天,而有的甚至是课前的几分钟。长期下去,受害最大的莫过于学生。[6]如果按照利益的距离和权利的距离来分析高校的科研与教学, 当科研距离教师自身利益近,越容易吸引教师的精力,而教学离教师自身利益越远,越容易排斥教师的精力,因学与科研的关系才显得异常重要。
  (2) 科研与论文
  目前对各高校对科研的评价通行的做法是把公开发表的论文数量或出版的学术专著,作为一个“硬指标”。这种过分注重结果和表现的做法,造成了学术上的急功近利,结果就出现了剽窃他人成果、跟编辑拉关系、一人写作多人署名、一稿多投,更有甚者一稿多人多投等学术腐败的现象。这样的学术腐败现象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对我国整个学术界的发展都是存在很大的危害的。注重教师的科研成果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我们应该存在一个正确的态度,科研绝对不等于论文,一个教师科研精神的培养、科研态度的端正、科研工作的过程都是反映其科研素质的重要因素,单纯的论文很难反映出教师的付出和水平。同时由此滋生的各种学术腐败现象也给教师评价带来了许多不客观不科学的因素。
  (3) 教师人格品质的评价
  现代高校教师应该具备正确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优秀的心理素质。
  政治思想素质是高校教师素质中最重要的素质。高校教师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高校教师还应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问题。高校教师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要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发展党的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一切。现代高校教师的心理素质对教育教学效果有着很大的影响,同时,对学生的心灵的塑造有着强烈的感染力。[7]这些内容都应该包含在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之中。
  4.高校教师评价方法
  (1) 质的评价与量的评价
  目前我国各高校普遍重视对教师的量化评价,然而这样的评价方式却是不符合高校教师的工作特点的。高校教师的工作具有知识性、创造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8]量化评价导致教师更侧重于量的追求而忽视了质量的要求。在高校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过分注重论文的发表数量, 或者出版著作等, 因而出现了拼凑文章甚至抄袭剽窃文章的现象,文章或著作在质量上很难得到保证。量化指标和权重的偏颇对学校的管理工作也会造成很大影响。量化的核心在于各项工作之间的权重关系。其方便之处是可以通过调整指标权重的诚意来有效地贯彻学校的政策。但是权重关系中任何一项指标的不合理或遗漏都会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片面强调定量分析和标准化要求显然是不符合高校教师工作的实际的,严重的甚至影响教师的专业发展。更有甚者,许多学校所谓的量化评价,充其量只是运用了小学数学知识中的求和平均和初中的加权平均,但就是这么简单的量化,很多学校还嫌麻烦,干脆就以学习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依据。如此量化评价,把活生生的教师僵死化、简单化和表面化,它不仅无法保证从本质上对客观性的承诺,而且往往丢失了教师个体中最有意义、最根本的内容。[9]
  相对于量化评价方法中依据实证主义哲学基础来判定评价效度与信度的做法,guba及lincoln提出了在质的评价方法中用“吻合度”的概念来代替“普遍性”。它对结果产生的过程的关注胜过对结果本身的重视,并强调评价过程的情境性。教师评价的“质的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由于实证主义范式轻内部观念,轻质的分析的弊病。质性评价具有重视过程评价、强调评价过程中人与人交流、方法灵活且针对性强、重视评价中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等优点;但也存在总体效益较低、主观性强、对评价者个体依赖性较大、易受干扰等缺点。[10]因此,在高校教师评价工作中,孤立地使用任何一种评价方法都是不科学的,在实际的评价工作中,我们应该深刻领悟两种评价方法的优点和弊端,合理的将其运用于教师评价工作中。
  (2) 高校教师评价的反馈
  反馈环节是教师评价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反馈工作,教师可以正确认识和把握自己工作的不足,从而通过不断的修正来获得提高。然而在许多高校的实际评价工作中,这恰恰是教师评价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具体表现在教师对评价的结果不知道,或者只知道最后的成绩而不清楚这种成绩的真实意义,也不清楚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评价结果只是放进档案作为管理人员奖惩的依据。[11]这样的评价工作只是一种手段,而作为一种手段要达到的终极目的,使教师获得提高却无法实现,可见,缺乏反馈环节的高校教师评价工作是不完整的,也是不科学的。
  高校教师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这样一个高知识性、高专业性的群体作出合理科学的评价,不仅有利于高校教师自身的长足发展,激励他们教学和科研的热情,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更有着异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使高校教师评价体系能够真正起到促进教师发展,促进学生发展,促进高校发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忠年.高校教师评价刍议[J].中国成人教育,2003(5):35-36.
  [2] 姜伏莲,张丽.普通高校教师评价指标体系[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1).
  [3][9][10] 张其志.教师评价的矛盾与分析[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6(4).
  [4]易宣,朱方长.高校教师评价体系建构的合理性问题研究[J].高等农业教育,2004(3):56-58.
  [5][11]熊岚.高校教师评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西华大学学报,2006(2).
  [6]严月娟.对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反思[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3).
  [7] 徐文花.现代高校教师评价的若干思考.四川教育学院学报[J].2005,(5).
  [8]周川.简明高等教育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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