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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是政府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公民权利是政府合法性的逻辑前提和重要来源之一,政府合法性则是公民权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公民权利经过了权利缺失、权利扩展和权利本位的变迁过程,是政府模式由统治型、管理型向服务型嬗变的内在动力之一。公民权利越是得到更多的实现和保障,政府就越是拥有合法性;政府合法性程度越高,就越注重公民权利的增量性实现。而以公民权利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正是这一逻辑关系下应对合法性问题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