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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分析1951~1994年我国车祸的流行病学特征及其影响因素,为车祸的预防和控制提供依据。43年中我国车祸发生数增加了42倍,死亡人数增加了77倍。1984~1994年车祸年死亡率由2.43/10万人上升到5.56/10万人,平均年增长率为12.9%。广东、浙江、辽宁、四川和江苏是车祸最多的省份,5省的车祸发生数占全国总发生数45%,死亡人数占38%。1994年30个省市区的车祸死亡率以北京市为最低(3.41/10万人),浙江省最高(12.09/10万人),广东省的升幅最大。致死性车祸多发生于天气晴朗时的平直路段,以20~50岁的农民和职工居多,死者2/3为行人、骑自行车者和乘车者。各类事故的原因中驾驶员责任、无证开车、骑自行车人责任和行人过失等人的因素占90%。驾驶员肇事原因主要是违章行车、判断错误或疏忽大意。车辆增加、运输繁忙和道路不足、交通条件欠完善是导致车祸的主要因素。预防和控制车祸的根本措施在于改善交通环境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