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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贵州、江苏、云南等地设立环保法庭以来,环境诉讼案件的审理也开始了专业化审判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环保事业的进步。但从目前各地环保法庭受案情况的现状来看,依然存在着案源不足,公益诉讼制度不健全以及审判队伍专业素质不高等一系列问题,对我国环保法庭与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通过逐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来完善环保法庭的建设,促进公益诉讼制度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