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住建部日前印发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以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全面实行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