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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rn今年3月8日,某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某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并于当日将刑事判决书送达胡某,同时送达了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但看守所没有将其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但没有提到被判缓刑的被告人是否应立即释放的问题.请问:一审法院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应在何时释放被告人?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