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进口商合作:反倾销应诉的重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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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商能作为相关利益方在反倾销应诉中提供必要的帮助,发挥他们独特的作用,为应诉的胜利增加砝码。
  在我国频繁遭遇国外反倾销调查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已经逐渐意识到积极应诉才能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尽管国外在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不公正的裁决方法,但只要积极应诉,采取一定的应诉策略,胜诉或保住市场或减少损失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在面临反倾销投诉时,涉诉产品的出口商和国外进口商的立场基本是一致的。由于许多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很有竞争力,经营中国产品的进口利润比较可观。如果国外裁定中国出口商品存在倾销行为,国外进口商要缴纳高额的保证金或关税外,会导致商品的销售成本升高,从而总体利润下降。
  因此在应诉中与对方国家的进口商合作,充分发挥进口商的积极作用是应诉获得成功的重要策略之一。
  
  充分利用进口商进行损害问题的有效抗辩
  
  在美国对华糖精钠反倾销一案中,美国进口商的证词起了关键作用。证词称,如果中国糖精钠不能进入美国市场,则美进口商只能进口韩国糖精钠,而韩国糖精钠的价格比中国的价格还低。该证词使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办案人员意识到,如中国糖精钠不能进入美国市场,美国工业仍然不能受益,而韩国糖精钠生产商将获益,所以判定中国糖精钠对美国国内工业没有造成损害。
  
  充分利用进口商说服国外最终用户在调查中协助中方
  
  国外进口商和自己国内的最终用户有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故国外最终用户与我出口商也有利益上的一致性。
  首先,最终用户可以在反倾销调查中为中国积极抗辩。
  在欧盟对原产于委内瑞拉、巴西、中国等硅铁的反倾销案中,1998年欧盟铁合金工业联合委员会提起日落复审。欧盟硅铁用户联盟在复审中争辩说,这些反倾销措施严重抑制了欧盟市场的硅铁供应来源,人为提高了硅铁价格:原产于中国、乌克兰、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硅铁进口几乎全部停止,巴西和委内瑞拉的硅铁进口被限制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上。欧盟外的钢生产者可以购买到免反倾销税的硅铁,成本相应低于欧盟的钢生产者,所以欧盟用户处于竞争劣势。欧委会考虑了上述因素,认为终止反倾销措施对欧盟整体利益是有利的,最终作出了终止征收反倾销税的裁定。
  同样,在美国对华碳化硅案中,美国进口商说服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使用中国碳化硅最多的用户为中国抗辩,最后此案在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抗辩中获得成功。
  其次,最终用户可以利用政治因素对反倾销机构施加压力。
  美国对华硫化染料反倾销案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美最终用户从英国、中国、印度进口染料并送到位于南卡罗纳州的工厂进行混合,该工厂为该州提供了很多就业机会,所以他们成功地说服了两名一贯对中国极不友好的参议员写信为中国强烈辩护,参议员必须考虑本州的就业问题,因此支持进口中国的硫化染料。来自政治方面的压力更容易使反倾销机构作出无损害的结论。
  
  充分利用进口商协助找到相对低的替代国价格
  
  由于中国还未普遍的被认为是市场经济国家,所以在部分案件中就会涉及到用“替代国价格”来计算倾销幅度,从而确定反倾销税税率。在美国对华癸二酸反倾销案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一种副产品——辛醇。美国起诉方要求使用本公司辛醇的价格作为替代国价格,则中国的倾销幅度将可能是使用印度辛醇为替代计算出的3倍。美国国内进口商和分销商成功说服商务部,认定印度辛醇和癸二酸的副产品是相似产品,从而降低了中国出口商的倾销幅度。
  
  充分与进口商协商从而降低应诉成本
  
  有些进口商在其经营的中国产品被反倾销时往往很着急,甚至出高价聘请律师参加应诉。即使国外的进口商不聘请律师,有时通过协商他们也会同意分担一部分律师费,使中国公司应诉成本大为降低。
  总之,我国企业应积极主动地与对方国家的进口商联系、协商、合作,让进口商能作为相关利益方在反倾销应诉中提供必要的帮助,发挥他们独特的作用,为应诉的胜利增加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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