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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的中国,历史正在波澜壮阔地演进着!然而,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然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法律体系。1949年2月,王明发挥“余热”,起草了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体系的文件,并由中共中央发布了这个《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文件指出:“国民党的全部法律是保护地主与买办官僚资产阶级反动统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