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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地制度创新模式的构建。应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分三阶段逐步梯度演进,一是现阶段继续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积极推进农地承包权的物权化进程;二是实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向集体所有、家庭租赁经营的中期创新模式转换;三是实现集体所有、家庭租赁经营向农地产权制度的远期模式——国有永佃制转换,、这三个阶段的划分既与我国经济发展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相衔接,又与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