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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和谐思想是儒家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淀和结晶,在我国社会文化体系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将儒家和谐思想应用到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文化整合中,从儒家和谐思想的角度分析事务所合并后文化整合的动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事务所文化整合的相应策略。
【关键词】 儒家和谐思想; 传统文化;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 文化整合
【中图分类号】 F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8-0115-03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06年以来,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多个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政策措施,在这些政策措施的指导下,众多会计师事务所走上了合并的道路。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合并扩大了事务所规模、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有一些事务所在合并后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甚至使原有的审计服务质量有所下降。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并当中会出现诸多问题,特别是合并后质量参差不齐。事务所合并质量出现差异的原因,主要是由事务所合并后各方资源的整合情况不同造成的。事务所合并后不仅要重视有形资源的整合,而且要重视无形资源的整合,特别是事务所文化的建设。
会计师事务所的文化整合离不开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支撑,儒家和谐思想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其中人和、和而不同以及中和等思想,都对事务所的文化整合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显然,将儒家和谐思想应用到会计师事务所的文化整合过程中,构建具有民族特色的事务所文化,是会计师事务所文化整合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质量的重要途径。
二、基于儒家和谐思想的事务所文化整合动因分析
(一)应对文化冲突
和谐思想中的“和而不同”思想,通常解释为存在差异的事物也可以和谐相处。和而不同,首先,要承认彼此的差异,这是和谐相处的前提;其次,在差异的前提下,寻找共同之处,做到求同存异。
文化冲突是指两种以上文化形态或文化因素在接触过程中,由于相互间的差异导致的不可融合的状态[ 1 ]。由于事务所在合并前都各自拥有独特的事务所文化,这些文化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一旦合并,这些差异会尤为突显,导致文化冲突加剧。事务所合并后的文化冲突有:(1)因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同产生的物质文化冲突;(2)因工作人员在学习、工作过程中的行为不同产生的文化冲突;(3)因原有管理制度不同形成的制度文化冲突;(4)因价值观念和精神文化不同形成的精神文化冲突[ 2 ]。只有承认存在文化差异,寻找文化可融之处,在“和而不同”思想的指导下进行文化整合,会计师事务所才能较好地应对文化冲突,在合并后取得成功。
(二)推动文化创新
儒家思想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与时偕行”、“革故鼎新”等思想,是中华民族与时俱进、变革创新精神的思想源泉。
文化创新,是社会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一个民族永葆生机和凝聚力的重要保证。文化具有时代性,在一个时代是先进的文化,在另一个时代可能就是落后的文化。一个优秀的事务所文化,如果拒绝学习其他事务所文化的长处,不愿意对自己的文化进行创新,就会停滞不前甚至落后。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的事务所认识到文化创新的重要性,在事务所合并的过程中主动吸收对方文化中的优秀特质,摒弃原有的过时文化。事务所只有进行文化整合,不断创新自己的文化,才能在新时期的竞争中取得优势,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文化整合的影响因素
(一)领导者行为因素
事务所文化主要由其历届领导者创立、更新和维护,体现了一个事务所的精神风貌。领导者的自身行为、价值观和经营哲学是事务所文化的重要体现,也是事务所文化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当事务所环境发生变化时,原有的事务所文化不再适应事务所的发展需要,这时就需要领导者发挥作用,制定有效的有利于事务所发展的新文化。领导者对合并后事务所文化整合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到文化整合能否顺利完成。
(二)员工行为因素
虽然事务所文化主要由领导者创立、更新和维护,但这并不意味着领导者单方面就可以完成文化整合工作。员工是事务所经营活动的主要参与人,是事务所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要贡献者。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团队观念和价值观念,构成了事务所文化的一部分。事务所文化是否能发挥其指导、凝聚以及激励等方面的作用,主要依赖于员工对事务所文化的认同程度。事务所文化只有被其员工接受并喜爱,才能成为真正的竞争力。员工的态度和行为,会对文化整合工作带来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
(三)文化特质因素
事务所文化具有差异性和可融性。差异性导致事务所在合并整合过程中必然会遭遇文化冲突,但是文化冲突不一定只会带来消极影响,积极的有利于经营发展的文化冲突,可以促进文化整合的进行。文化的可融性使得事务所合并后相互吸收对方的优秀文化,取长补短,促进事务所的文化变革。事务所的文化整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合并各方文化的差异程度、文化的适应能力、文化类型的匹配程度等,这些文化特质因素都会影响事务所的文化整合。
(四)模式选择因素
文化整合模式的选择,主要由合并方式、文化宽容度、文化整合成本等因素决定。除了这几个主要因素外,被合并方对于文化整合的特殊需求也应该受到重视,否则可能导致合并后的文化不被接受,直接影响事务所的凝聚力。我国事务所的文化整合模式主要有注入式和新设式两种,由于文化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因此对文化整合模式的选择要慎重。
1.注入式文化整合模式
注入式文化整合模式通常是指在吸收合并方式下,合并方将其原有文化全部保留,被合并方放弃自己的文化全盘接受合并方文化的整合模式。这种文化整合模式一般对合并方的文化宽容度要求不高,文化整合成本也较低,整合速度相对较快。对于被合并方而言,原有价值观和管理理念不再适用,需要更长时间来熟悉并接受外来文化,这应该是很困难的事情。因此,此种模式可能导致剧烈的文化冲突,使文化整合陷入较高的风险之中。
【关键词】 儒家和谐思想; 传统文化; 会计师事务所合并; 文化整合
【中图分类号】 F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8-0115-03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06年以来,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多个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政策措施,在这些政策措施的指导下,众多会计师事务所走上了合并的道路。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合并扩大了事务所规模、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有一些事务所在合并后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甚至使原有的审计服务质量有所下降。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并当中会出现诸多问题,特别是合并后质量参差不齐。事务所合并质量出现差异的原因,主要是由事务所合并后各方资源的整合情况不同造成的。事务所合并后不仅要重视有形资源的整合,而且要重视无形资源的整合,特别是事务所文化的建设。
会计师事务所的文化整合离不开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支撑,儒家和谐思想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其中人和、和而不同以及中和等思想,都对事务所的文化整合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显然,将儒家和谐思想应用到会计师事务所的文化整合过程中,构建具有民族特色的事务所文化,是会计师事务所文化整合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质量的重要途径。
二、基于儒家和谐思想的事务所文化整合动因分析
(一)应对文化冲突
和谐思想中的“和而不同”思想,通常解释为存在差异的事物也可以和谐相处。和而不同,首先,要承认彼此的差异,这是和谐相处的前提;其次,在差异的前提下,寻找共同之处,做到求同存异。
文化冲突是指两种以上文化形态或文化因素在接触过程中,由于相互间的差异导致的不可融合的状态[ 1 ]。由于事务所在合并前都各自拥有独特的事务所文化,这些文化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一旦合并,这些差异会尤为突显,导致文化冲突加剧。事务所合并后的文化冲突有:(1)因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同产生的物质文化冲突;(2)因工作人员在学习、工作过程中的行为不同产生的文化冲突;(3)因原有管理制度不同形成的制度文化冲突;(4)因价值观念和精神文化不同形成的精神文化冲突[ 2 ]。只有承认存在文化差异,寻找文化可融之处,在“和而不同”思想的指导下进行文化整合,会计师事务所才能较好地应对文化冲突,在合并后取得成功。
(二)推动文化创新
儒家思想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与时偕行”、“革故鼎新”等思想,是中华民族与时俱进、变革创新精神的思想源泉。
文化创新,是社会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一个民族永葆生机和凝聚力的重要保证。文化具有时代性,在一个时代是先进的文化,在另一个时代可能就是落后的文化。一个优秀的事务所文化,如果拒绝学习其他事务所文化的长处,不愿意对自己的文化进行创新,就会停滞不前甚至落后。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的事务所认识到文化创新的重要性,在事务所合并的过程中主动吸收对方文化中的优秀特质,摒弃原有的过时文化。事务所只有进行文化整合,不断创新自己的文化,才能在新时期的竞争中取得优势,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文化整合的影响因素
(一)领导者行为因素
事务所文化主要由其历届领导者创立、更新和维护,体现了一个事务所的精神风貌。领导者的自身行为、价值观和经营哲学是事务所文化的重要体现,也是事务所文化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当事务所环境发生变化时,原有的事务所文化不再适应事务所的发展需要,这时就需要领导者发挥作用,制定有效的有利于事务所发展的新文化。领导者对合并后事务所文化整合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到文化整合能否顺利完成。
(二)员工行为因素
虽然事务所文化主要由领导者创立、更新和维护,但这并不意味着领导者单方面就可以完成文化整合工作。员工是事务所经营活动的主要参与人,是事务所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要贡献者。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团队观念和价值观念,构成了事务所文化的一部分。事务所文化是否能发挥其指导、凝聚以及激励等方面的作用,主要依赖于员工对事务所文化的认同程度。事务所文化只有被其员工接受并喜爱,才能成为真正的竞争力。员工的态度和行为,会对文化整合工作带来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
(三)文化特质因素
事务所文化具有差异性和可融性。差异性导致事务所在合并整合过程中必然会遭遇文化冲突,但是文化冲突不一定只会带来消极影响,积极的有利于经营发展的文化冲突,可以促进文化整合的进行。文化的可融性使得事务所合并后相互吸收对方的优秀文化,取长补短,促进事务所的文化变革。事务所的文化整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合并各方文化的差异程度、文化的适应能力、文化类型的匹配程度等,这些文化特质因素都会影响事务所的文化整合。
(四)模式选择因素
文化整合模式的选择,主要由合并方式、文化宽容度、文化整合成本等因素决定。除了这几个主要因素外,被合并方对于文化整合的特殊需求也应该受到重视,否则可能导致合并后的文化不被接受,直接影响事务所的凝聚力。我国事务所的文化整合模式主要有注入式和新设式两种,由于文化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因此对文化整合模式的选择要慎重。
1.注入式文化整合模式
注入式文化整合模式通常是指在吸收合并方式下,合并方将其原有文化全部保留,被合并方放弃自己的文化全盘接受合并方文化的整合模式。这种文化整合模式一般对合并方的文化宽容度要求不高,文化整合成本也较低,整合速度相对较快。对于被合并方而言,原有价值观和管理理念不再适用,需要更长时间来熟悉并接受外来文化,这应该是很困难的事情。因此,此种模式可能导致剧烈的文化冲突,使文化整合陷入较高的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