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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业务文书的制作,属于知识性、技能性相结合的脑力劳动,需要制作人拥有专门的知识素质、技能素质。实行公安文书制作专业化,对提高公安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安机关分工的科学化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实践中,我国公安文职队伍的探索,为公安文书制作专业化提供了人员保障;法院、检察院实行的书记员职业化制度,为公安文书制作专业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具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