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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山地丘陵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68.3%,其中6到25度的低丘缓坡占土地总面积的32.86%,适宜综合开发利用的低丘缓坡土地面积约为289.27万公顷。2012年,广西国土资源厅通过转变城乡发展思路,创新保障发展用地和保护模式,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推动工业建设上山上坡,综合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