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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木材产销方式,是指国有林场在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木材生产环节向社会公开招标,中标工程队按国有林场的造材要求进行木材生产,并将木材运到指定的货场,由国有林场按销售指导价销售木材的一种方式。该方式的主要缺点在于:难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合理造材,资源综合利用率不高,处理材数量较多,木材产销成本较高,木材定价受场领导的决策水平影响较大,因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木材销售价格容易受到客户的操纵或垄断.经济效益难以提高。因此.如何改变传统的木材营销方式.提高经济效益,一直是林权所有者致力研究探索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