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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3月21日证监许可[2011]423号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