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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从家庭暴力的预防、发现、事后处置等方面对儿童利益的保护做出了积极的规定,但本次立法缺少儿童视角,未设立家暴受虐儿童保护专章,未充分体现对儿童利益特殊保护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儿童权益,从实体视角对《反家庭暴力法》提出增加儿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类型、建立完善的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专门的儿童庇护所、建立国家监护制度、明确对受虐儿童隐私权的保护等建议;从程序视角提出完善家事法庭的建设、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建立专门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