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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论述了必须坚持以教育引导为重点,营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氛围,必须坚持以一岗双责为重点,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必须坚持以不断创新为重点,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成效,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创新
长期以来,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组织应努力探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思路、新途径,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推动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坚持以教育引导为重点,营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氛围
(一)深化对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个别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也表现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委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把其当成额外负担;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特别是进行责任追究容易得罪人;有的没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作是提升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这些问题的存在,关键是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从加大反腐败力度的高度来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并把它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政正职要对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责任区党政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政副职要对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党政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各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各自责任,尤其是落实好落实责任制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的责任。
(三)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的示范作用,带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层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总揽全局,处于领导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推进责任制落实的过程中,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落实和检查考核,切实做到“一岗双职”,才能有力地推动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组织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定期主持会议听取汇报和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阅批重要信访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检查分管部门或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
二、坚持以一岗双责为重点,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
(一)责任分解要明确具体,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统一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能量化的要进行量化,不能量化的要进行准确定性,使责任者知道该做什么,如何做,从而便于检查考核。在内容上要体现单位、部门和分管工作的差异性,既要体现共性要求,也要体现个性要求,既要有整体工作目标,也要有具体细节规定,既要规定如何落实责任,也要规定如何进行监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写入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引导领导干部结合自己分管业务的特点,自觉落实“一岗双责”,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深化管理入手,定期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检查、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责任区内廉洁勤政的“小气候”,为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考核要全面客观,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针对性。个别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满足于开会作布置、发文提要求,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有的单位督促落实的方法单一,常常是上级有要求,抓一下,上级不要求,放一放,工作主动性欠缺。责任制考核应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要针对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反腐败任务的完成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分管单位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还要明确考核的方法、程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等。
(三)责任追究要坚决有力,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往往注重对案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处理,真正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比较难;往往以“集体责任”淡化责任人的责任;甚至个别单位怕搞责任追究影响班子团结,从而不愿追究,不主动追究。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要抓落实,而抓落实的关键则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把领导干部履行廉政建设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作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力,造成责任范围内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进行通报批评。
三、坚持以不断创新为重点,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成效
(一)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逐步完善配套各项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比如,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制度,下级党组织要向上级党组织每年总结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干部要每季度要形成一份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书面报告;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席分析会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部门的作用,定期组织由组织人事、信访、综治、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分析会,提高责任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实行多元化监督,提高职工群众的满意度。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制定责任目标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合理吸收群众建议,责任目标确定后要向群众公开,便于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制检查要根据需要,尽可能组织职工代表、党风廉政巡视员等各方面的人员参与,在检查中要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对落实责任制中群众关注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公开述职述廉,既要谈遵守廉洁自律的情况,又要谈如何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上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三)注重创新,不断增强工作活力。在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上多做开创性的工作,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成效。要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加强對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尤其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工程招投标等事项,要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并按照规定开展业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结束语
总之,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创新
长期以来,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组织应努力探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思路、新途径,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推动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坚持以教育引导为重点,营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氛围
(一)深化对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个别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也表现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委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把其当成额外负担;有的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特别是进行责任追究容易得罪人;有的没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作是提升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这些问题的存在,关键是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从加大反腐败力度的高度来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并把它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政正职要对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责任区党政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政副职要对分管单位、部门和责任区党政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各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各自责任,尤其是落实好落实责任制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的责任。
(三)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的示范作用,带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层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总揽全局,处于领导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推进责任制落实的过程中,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落实和检查考核,切实做到“一岗双职”,才能有力地推动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组织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定期主持会议听取汇报和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阅批重要信访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检查分管部门或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
二、坚持以一岗双责为重点,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
(一)责任分解要明确具体,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可操作性。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统一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能量化的要进行量化,不能量化的要进行准确定性,使责任者知道该做什么,如何做,从而便于检查考核。在内容上要体现单位、部门和分管工作的差异性,既要体现共性要求,也要体现个性要求,既要有整体工作目标,也要有具体细节规定,既要规定如何落实责任,也要规定如何进行监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写入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引导领导干部结合自己分管业务的特点,自觉落实“一岗双责”,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深化管理入手,定期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检查、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责任区内廉洁勤政的“小气候”,为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考核要全面客观,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针对性。个别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满足于开会作布置、发文提要求,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有的单位督促落实的方法单一,常常是上级有要求,抓一下,上级不要求,放一放,工作主动性欠缺。责任制考核应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要针对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反腐败任务的完成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分管单位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还要明确考核的方法、程序和考核结果的运用等。
(三)责任追究要坚决有力,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往往注重对案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处理,真正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比较难;往往以“集体责任”淡化责任人的责任;甚至个别单位怕搞责任追究影响班子团结,从而不愿追究,不主动追究。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要抓落实,而抓落实的关键则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把领导干部履行廉政建设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作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力,造成责任范围内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进行通报批评。
三、坚持以不断创新为重点,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成效
(一)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逐步完善配套各项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比如,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制度,下级党组织要向上级党组织每年总结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干部要每季度要形成一份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书面报告;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席分析会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部门的作用,定期组织由组织人事、信访、综治、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分析会,提高责任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实行多元化监督,提高职工群众的满意度。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制定责任目标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合理吸收群众建议,责任目标确定后要向群众公开,便于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制检查要根据需要,尽可能组织职工代表、党风廉政巡视员等各方面的人员参与,在检查中要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对落实责任制中群众关注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公开述职述廉,既要谈遵守廉洁自律的情况,又要谈如何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职代会(或职工大会)上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三)注重创新,不断增强工作活力。在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上多做开创性的工作,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成效。要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加强對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尤其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工程招投标等事项,要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并按照规定开展业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结束语
总之,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