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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进入到21实际以来我国的招投标事业蒸蒸日上,相关法律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推出后,不断的趋向健全完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也如雨后春笋,招投标的法律体系已基本趋向完善。招投标制度在我国的项目建设中广泛实施,它属于竞争性的承揽方式,不仅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优势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就是充分竞爭。由于我国招投标制度在不断的发展,投标现状中仍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招投标;现在;问题;对策
1.招投标工作现状
随着招投标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不断健全,各行各业市场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进一步的规范化,现在的招标工作打破了传统受地域、文化、民族等的限制,让所有具备条件的供应商都能参与到公平竞争中来。在此基础上,企业看准今后市场发展的趋势,加大外部市场的开发,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组织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投标体系。但是由于很多因素的影响,招投标的质量仍存在很多问题:
1.1盲目进行招标,缺乏对招标工程的整体认识
通过公开招标可以在较为广泛的市场选择技术管理方面具有优势的承包商,但是招标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石油行业中一些投资较小、地理环境较为特殊的项目,招标周期较长招标成本较高,一般不易盲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商。还有一些企业招标人员对于招标项目没有明确的认识,对于整个项目的招标内容没有理性的划分,盲目的进行招标工作,造成招标不明确,效果不明显。
1.2招标人自身招标工作质量把控不到位
招标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是否有一份严谨的招标文件。一份严谨的招标文件,一般取决于组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条款编制否是严谨。
现阶段企业负责招标的一些人员素质和水平有一定的差距,对待招标的结果没有明确的心理预期,同时由于招标前期的市场调研不足,以及对相关承包商实力不够了解,在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写时,对承包商的资质要求不够明确,评分标准也比较模糊无法体现供应商的根本实力,招标过程中有些企业资质招标人并没有严格审查,造成中标的承包商没有资格去承担项目的建设工作,有一些中标企业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造成施工质量事故频发,延后工期等现象。给招标企业项目建设造成严重的危害,甚至造成项目建设无法顺利完工。
招标文件编制中也不要过高地设定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一定要与招标项目的内容相适合。过高的条件,会妨碍有效竞争,最终损害的是招标人的利益。
1.3招标单位倾向严重
有些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带有严重的倾向性。它们一方面与自己的关系单位互相串通,针对关系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招标公告中提出苛刻、不符合规定的条件,资格条件设置中有一些“莫名其妙”的限制条款排除一些符合该项目性质的潜在投标单位;另一方面,在制定评标方法上,根据关系单位的情况,设定评定内容,甚至违反规定设定加分内容和分值,以确保关系单位在客观上占有明显优势。
1.4明标暗定结盟陪标
目前存在很多单位在公开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接触,相互勾结,从中选定中标企业,然后通知内定的中标企业通过围标、陪标的形式串通其他企业,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最终达到公开招标的目的。也有很多投标企业,在进行投标前,通过利益输送,拉拢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进而达到中标的目的。
1.5滥用职权人为干预
有的地方政府或是企业为了本地、本企业的利益或是个人利益,以种种方式设置障碍,排出或是限制外地企业或是非本系统企业参与投标;一些有着特殊权利的地方部门,凭借职权向有关企业或是单位推荐供应商,或是向总包单位推荐分包队伍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存在大大降低了公开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性,也严重影响到招标企业自主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的权利,对最后的施工或是服务质量埋下了严重的隐患。这种现象在工程投标活动中屡见不鲜,也屡禁不止,只是方式较从前更加的隐蔽。
2.改进招标工作的措施
2.1对招投标依法进行行政监督
法律授权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对招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行政监督执法部门要坚持遵循《招投标法》中规定的法律条文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最终的目的就是将招投标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2.2加强企业自身的招投标监督管理
各地各行业的招投标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管理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监管工作实施也非常明确和具体。但是仍存在很对规避监督管理的行为,究其根本就是缺乏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因此必须要加强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力度,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本质,保证招投标的严肃性。不仅如此还要建立跟踪制度场外监督管理,要从监督程序合法和向监督实质合法不断的转变,将管理过程中的各个部分进行有效的跟踪,保证招投标的准确合理合法。
2.3加强企业招标人员的个人专业素质
由于企业招标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有限,严重影响招标的内容和质量,造成实际施工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造成中标方无法满足招标需求。加强企业自身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理论梳理招标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以及招标资质和招标文件的编写,招标文件的编制在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中占有重要地位,招标人员应当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写,明确招标内容之间的内部关系。
3.结束语
一个健康积极的招投标制度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为原则,建立起来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竞争市场。针对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不断完善法规制度,明确分工职责,健全监督管理机构,强化过程监督措施,更好的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向正规化、法治化的道路平稳前进,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监督部门更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加强对招投标每个环节的监督,建立统一开发有序的招投标市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雷洪.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现状和问题分析[J].泸天化科技,2016(1):58-60.
[2]高小冬.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J].今日科苑,2014,000(002):P.110-110.
[3]林利珍.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及对策[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08,000(0S1):P.54-56.
关键词:招投标;现在;问题;对策
1.招投标工作现状
随着招投标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不断健全,各行各业市场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进一步的规范化,现在的招标工作打破了传统受地域、文化、民族等的限制,让所有具备条件的供应商都能参与到公平竞争中来。在此基础上,企业看准今后市场发展的趋势,加大外部市场的开发,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组织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投标体系。但是由于很多因素的影响,招投标的质量仍存在很多问题:
1.1盲目进行招标,缺乏对招标工程的整体认识
通过公开招标可以在较为广泛的市场选择技术管理方面具有优势的承包商,但是招标又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石油行业中一些投资较小、地理环境较为特殊的项目,招标周期较长招标成本较高,一般不易盲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商。还有一些企业招标人员对于招标项目没有明确的认识,对于整个项目的招标内容没有理性的划分,盲目的进行招标工作,造成招标不明确,效果不明显。
1.2招标人自身招标工作质量把控不到位
招标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是否有一份严谨的招标文件。一份严谨的招标文件,一般取决于组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条款编制否是严谨。
现阶段企业负责招标的一些人员素质和水平有一定的差距,对待招标的结果没有明确的心理预期,同时由于招标前期的市场调研不足,以及对相关承包商实力不够了解,在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写时,对承包商的资质要求不够明确,评分标准也比较模糊无法体现供应商的根本实力,招标过程中有些企业资质招标人并没有严格审查,造成中标的承包商没有资格去承担项目的建设工作,有一些中标企业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造成施工质量事故频发,延后工期等现象。给招标企业项目建设造成严重的危害,甚至造成项目建设无法顺利完工。
招标文件编制中也不要过高地设定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一定要与招标项目的内容相适合。过高的条件,会妨碍有效竞争,最终损害的是招标人的利益。
1.3招标单位倾向严重
有些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带有严重的倾向性。它们一方面与自己的关系单位互相串通,针对关系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招标公告中提出苛刻、不符合规定的条件,资格条件设置中有一些“莫名其妙”的限制条款排除一些符合该项目性质的潜在投标单位;另一方面,在制定评标方法上,根据关系单位的情况,设定评定内容,甚至违反规定设定加分内容和分值,以确保关系单位在客观上占有明显优势。
1.4明标暗定结盟陪标
目前存在很多单位在公开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接触,相互勾结,从中选定中标企业,然后通知内定的中标企业通过围标、陪标的形式串通其他企业,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最终达到公开招标的目的。也有很多投标企业,在进行投标前,通过利益输送,拉拢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进而达到中标的目的。
1.5滥用职权人为干预
有的地方政府或是企业为了本地、本企业的利益或是个人利益,以种种方式设置障碍,排出或是限制外地企业或是非本系统企业参与投标;一些有着特殊权利的地方部门,凭借职权向有关企业或是单位推荐供应商,或是向总包单位推荐分包队伍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存在大大降低了公开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性,也严重影响到招标企业自主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的权利,对最后的施工或是服务质量埋下了严重的隐患。这种现象在工程投标活动中屡见不鲜,也屡禁不止,只是方式较从前更加的隐蔽。
2.改进招标工作的措施
2.1对招投标依法进行行政监督
法律授权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对招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行政监督执法部门要坚持遵循《招投标法》中规定的法律条文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最终的目的就是将招投标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2.2加强企业自身的招投标监督管理
各地各行业的招投标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管理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监管工作实施也非常明确和具体。但是仍存在很对规避监督管理的行为,究其根本就是缺乏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因此必须要加强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力度,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本质,保证招投标的严肃性。不仅如此还要建立跟踪制度场外监督管理,要从监督程序合法和向监督实质合法不断的转变,将管理过程中的各个部分进行有效的跟踪,保证招投标的准确合理合法。
2.3加强企业招标人员的个人专业素质
由于企业招标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有限,严重影响招标的内容和质量,造成实际施工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造成中标方无法满足招标需求。加强企业自身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理论梳理招标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以及招标资质和招标文件的编写,招标文件的编制在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中占有重要地位,招标人员应当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写,明确招标内容之间的内部关系。
3.结束语
一个健康积极的招投标制度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为原则,建立起来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竞争市场。针对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要不断完善法规制度,明确分工职责,健全监督管理机构,强化过程监督措施,更好的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向正规化、法治化的道路平稳前进,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监督部门更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加强对招投标每个环节的监督,建立统一开发有序的招投标市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雷洪.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现状和问题分析[J].泸天化科技,2016(1):58-60.
[2]高小冬.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J].今日科苑,2014,000(002):P.110-110.
[3]林利珍.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及对策[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08,000(0S1):P.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