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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教学正日益广泛地进入大学课堂,但并没有明确伦理学教学的不同类型及其特定的目的和任务,也没有在它们应有的共同理念和共性原理方面达成共识。大学伦理学教学目前尚处于无计划的自发状态之中。要改变这种状态,需要明确伦理学教学的三种不同类型,需要明确它们各自的目的和任务,需要明确它们所要贯穿和体现的共同理念和共性原理,以使之成为一种完善的伦理学课程教学门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