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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政府不懂得用减税来刺激经济的意义时,定然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经济越不发达,越加税;越加税经济越落后,税收越少;税收越少越要加税。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早在明代,中国就有相当发达的手工工场,这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萌芽。但此后这个萌芽却没有长成参天大树。鸦片战争之后,资本主义进入中国,但中国的民营资本并没有对这种刺激做出反应。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可以写一本书,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明清政府都采取了重税政策。明代先不去说它了,我们说说清末这一段吧。
清末加税的必然性
增加财政收入是任何一个政府的愿望,这无可厚非。不过,好的政府是通过发展经济扩大税基来增加税收,坏政府只用提高税率、增加税种来增加税收,并不管税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春秋时期的晋文公采用“轻关、易运、通商、宽税”的政策就是减轻税收、鼓励商业,这才有了以后晋国长达150年的霸业。各国在经济发展之初都采取了轻税政策。俾斯麦统一德国的目的就是消除各公国林立的关卡,以减轻税赋。可惜清王朝后期的统治者不懂这一点。也许是清王朝财政实在太紧张,穷疯了,也许是他们想做的好事或坏事太多了,中国正在走向现代化,需要减轻税收时,却征收了历史上少见的重税,甚至连康熙承诺的“永不加赋”都放弃了。
加税是地方政府带的头,在镇压天平天国时,中央政府实际无力支付军费。1853年,国库仅存银41000两,除皇宫支出外不能支付任何费用,财政实际上已经破产。前方将帅收不到户部拨来的实银,只有一纸他省协饷的公文,筹集军费的任务落到地方身上。于是,许多省利用各种名目加捐加税。例如,四川的按粮津贴和随粮捐输;江苏、安徽的亩捐;广东的沙田(由泥沙冲击形成的土地)捐;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的漕粮折色(改实物税为货币税)等等。而且,各级官员又层层加收,中饱私囊。如此重的赋税地主和农民都不堪重负,哪有资本去发展手工工场或投资新兴工业?
罪恶的厘金
比加捐加税更严重的是新设的厘金。厘金是一种商品流通税,即设立关卡对通过的商品征税。最早是1853年在扬州江北大营主办筹饷的刑部侍郎雷以诚根据幕僚钱江的建议在扬州附近所设。1854年胜保发现此法甚有利于筹资,上旨建议各地推行。朝廷让各省酌情定夺,并把征收厘金的权力下放到各省督抚手中,于是在全国普及。到1886年,已有19个省征收厘金。
厘金属于商税,对工商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尤其是把征收的权力下放后,各地出于敛钱的目的乱收、重收,简直成为工商业发展的灾难。仅在苏北,征收机构就有江北大营、江南大营、南河总督、袁甲三军营四大系统,名目有卡捐、饷捐等20余种。江西厘金卡局达56处,湖北高达480处。而且,原本厘金的规矩是百抽一,但实际上各省自己规定的税率平均为百分之四五,高者达20%。如此沉重而又极为任意的税收制度,私人工商业如何发展?根据历史学家罗玉东先生在《中国厘金业》中估计,从1853年到1864年间,厘金收入高达1.1亿两。许多学者认为,实际数字恐怕比这还大。如果把这笔钱用于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又该有多大?实际上,这笔钱用于洋务运动的也并不多,主要还是用于军费支出和各级官员的贪污。
关税猛于虎
自从鸦片战争以后,关税的重要性在不断提高。1849年,关税收入为221万两,1864年增至787万两,1871年突破了千万大关,1908年到达3290万两。
当时的关税分为进口税、子口税、复进口税、出口税、船鈔税、机器制造货出厂税、洋药厘金等7种。进口税是对进口洋货征收的税,税率为5%。子口税按海关进出口税之半,即2.5%。复进口税又称沿岸贸易税,是本国物品納完出口税之后由这个口岸转运到其他通商口岸时又交纳的进口税,税率为2.5%。船鈔税是在各通商口岸向往来船舶所征收的税,按船的吨位计税,又称吨税。机器制造货出厂税是所有洋商在中国口岸或华商在中国各地用机器制成棉纱、棉布需缴纳的出厂税,其数量数倍于进口关税。各厂商缴纳出厂税后,可免纳出口正税、出口加税、复进口半税、以及销场税等。洋药厘金是对鸦片进口时所征收的正税与厘金。光绪年间,每百斤鸦片征税100两。宣统三年(1911年)加至350两。
由此可知,清末的关税是相当重的。一个国家在开始发展时,进出口是十分重要的。借助于劳动力的低成本,靠劳动密集型产品打入世界市场,对资本积累有重要意义。同时,在自己技术落后的情况下,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高关税似乎有保护国内市场的作用,但国内需求不足,又急需进口经济起飞所必要的生产要素时,高关税岂不害了自己?
当卖官费成为“暗税”
清政府敛财的方法除了上述种种税收之外,还有重要的一项是卖官。自康熙之后,卖官从未停止过。尽管道光皇帝对此事颇为不满,但出于财政需要不得不为之。咸丰皇帝则把卖官作为重要收入来源,甚至打折出卖。1854年,同样官位的价格只有1846年的七五折。出钱买官的人不仅要一个身份,而且也将买官作为一种投资,补上实缺后就要把投入收回并能获大利。他们不仅在可能的范围内加大税收和厘金,而且处处刁难到衙门办事的人,包括为从事经济活动需要从政府领取执照或办其他手续的人,这就加大了经济活动中的交费成本。
著名发展经济学家、诺奖获得者刘易斯曾指出: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是税收过高以及税收不规范,税收不规范尤其是企业经营最大的风险。清政府这两种障碍都存在,且相当严重。
[编辑 萧三匝]
E-mail:[email protected]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早在明代,中国就有相当发达的手工工场,这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萌芽。但此后这个萌芽却没有长成参天大树。鸦片战争之后,资本主义进入中国,但中国的民营资本并没有对这种刺激做出反应。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可以写一本书,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明清政府都采取了重税政策。明代先不去说它了,我们说说清末这一段吧。
清末加税的必然性
增加财政收入是任何一个政府的愿望,这无可厚非。不过,好的政府是通过发展经济扩大税基来增加税收,坏政府只用提高税率、增加税种来增加税收,并不管税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春秋时期的晋文公采用“轻关、易运、通商、宽税”的政策就是减轻税收、鼓励商业,这才有了以后晋国长达150年的霸业。各国在经济发展之初都采取了轻税政策。俾斯麦统一德国的目的就是消除各公国林立的关卡,以减轻税赋。可惜清王朝后期的统治者不懂这一点。也许是清王朝财政实在太紧张,穷疯了,也许是他们想做的好事或坏事太多了,中国正在走向现代化,需要减轻税收时,却征收了历史上少见的重税,甚至连康熙承诺的“永不加赋”都放弃了。
加税是地方政府带的头,在镇压天平天国时,中央政府实际无力支付军费。1853年,国库仅存银41000两,除皇宫支出外不能支付任何费用,财政实际上已经破产。前方将帅收不到户部拨来的实银,只有一纸他省协饷的公文,筹集军费的任务落到地方身上。于是,许多省利用各种名目加捐加税。例如,四川的按粮津贴和随粮捐输;江苏、安徽的亩捐;广东的沙田(由泥沙冲击形成的土地)捐;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的漕粮折色(改实物税为货币税)等等。而且,各级官员又层层加收,中饱私囊。如此重的赋税地主和农民都不堪重负,哪有资本去发展手工工场或投资新兴工业?
罪恶的厘金
比加捐加税更严重的是新设的厘金。厘金是一种商品流通税,即设立关卡对通过的商品征税。最早是1853年在扬州江北大营主办筹饷的刑部侍郎雷以诚根据幕僚钱江的建议在扬州附近所设。1854年胜保发现此法甚有利于筹资,上旨建议各地推行。朝廷让各省酌情定夺,并把征收厘金的权力下放到各省督抚手中,于是在全国普及。到1886年,已有19个省征收厘金。
厘金属于商税,对工商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尤其是把征收的权力下放后,各地出于敛钱的目的乱收、重收,简直成为工商业发展的灾难。仅在苏北,征收机构就有江北大营、江南大营、南河总督、袁甲三军营四大系统,名目有卡捐、饷捐等20余种。江西厘金卡局达56处,湖北高达480处。而且,原本厘金的规矩是百抽一,但实际上各省自己规定的税率平均为百分之四五,高者达20%。如此沉重而又极为任意的税收制度,私人工商业如何发展?根据历史学家罗玉东先生在《中国厘金业》中估计,从1853年到1864年间,厘金收入高达1.1亿两。许多学者认为,实际数字恐怕比这还大。如果把这笔钱用于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又该有多大?实际上,这笔钱用于洋务运动的也并不多,主要还是用于军费支出和各级官员的贪污。
关税猛于虎
自从鸦片战争以后,关税的重要性在不断提高。1849年,关税收入为221万两,1864年增至787万两,1871年突破了千万大关,1908年到达3290万两。
当时的关税分为进口税、子口税、复进口税、出口税、船鈔税、机器制造货出厂税、洋药厘金等7种。进口税是对进口洋货征收的税,税率为5%。子口税按海关进出口税之半,即2.5%。复进口税又称沿岸贸易税,是本国物品納完出口税之后由这个口岸转运到其他通商口岸时又交纳的进口税,税率为2.5%。船鈔税是在各通商口岸向往来船舶所征收的税,按船的吨位计税,又称吨税。机器制造货出厂税是所有洋商在中国口岸或华商在中国各地用机器制成棉纱、棉布需缴纳的出厂税,其数量数倍于进口关税。各厂商缴纳出厂税后,可免纳出口正税、出口加税、复进口半税、以及销场税等。洋药厘金是对鸦片进口时所征收的正税与厘金。光绪年间,每百斤鸦片征税100两。宣统三年(1911年)加至350两。
由此可知,清末的关税是相当重的。一个国家在开始发展时,进出口是十分重要的。借助于劳动力的低成本,靠劳动密集型产品打入世界市场,对资本积累有重要意义。同时,在自己技术落后的情况下,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高关税似乎有保护国内市场的作用,但国内需求不足,又急需进口经济起飞所必要的生产要素时,高关税岂不害了自己?
当卖官费成为“暗税”
清政府敛财的方法除了上述种种税收之外,还有重要的一项是卖官。自康熙之后,卖官从未停止过。尽管道光皇帝对此事颇为不满,但出于财政需要不得不为之。咸丰皇帝则把卖官作为重要收入来源,甚至打折出卖。1854年,同样官位的价格只有1846年的七五折。出钱买官的人不仅要一个身份,而且也将买官作为一种投资,补上实缺后就要把投入收回并能获大利。他们不仅在可能的范围内加大税收和厘金,而且处处刁难到衙门办事的人,包括为从事经济活动需要从政府领取执照或办其他手续的人,这就加大了经济活动中的交费成本。
著名发展经济学家、诺奖获得者刘易斯曾指出: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是税收过高以及税收不规范,税收不规范尤其是企业经营最大的风险。清政府这两种障碍都存在,且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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