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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民众意见,给予利益相关民众对政策的决定权,这样不仅民众有了主人翁意识,而且在行政实践中少一些对外在形象的重视,多一些对百姓生活的考量,何乐而不为?
市容市貌的改造历来都是民众关注的热点,一来这与我们的居住环境密切相关,二来这与我们缴纳的税收密切相关。这就造成城市环境不好,百姓埋怨政府不作为;政府花大力气整治环境,又往往遭致百姓“劳民伤财”的质疑。近日,长沙市又被推上了这场争论的风口浪尖。
如今,大搞环境整治的城市不在少数,而为何这次舆论将矛头对准长沙,长沙市原市委副书记朱尚同的一封实名公开信或可能是最主要的缘由,朱尚同在信中批评该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是在搞“面子工程”。这似乎是给民众一个信号,原來长沙的这次整治行动连原体制内的领导都看不过去了,可见其劳民伤财到何种地步。对此,长沙市的回应也十分及时而且有力,称这是民生工程,非面子工程,列举事实回应媒体质疑,并积极表态欢迎各界监督。
不论这场争论最终的结果如何,最起码现在看来这场积极的政民互动已经产生了良性反应,那就是通过民众积极行使监督权,迫使有关部门以事实说话,从而使政务信息得以公之于众,否则我们不会知道这次改造的方案、投入以及预期成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相信长沙市的积极表态会给民众带来一定的心理安慰。最起码在一双双眼睛的注视下,权力寻租的空间已经被大大压缩。
但是,从长沙市的回应当中,笔者更为关注的是这样一种思维逻辑:我搞的是民生工程,而且有证据证明这项整治确实是为了长沙的百姓,但是百姓是否需要这样的环境整治却不得而知。这实际上是一种“当家者”的思维方式,即我为你服务,但如何服务与你无关。百姓只有接受服务的权利,并对这项服务的细节进行评估和监督,但是否接受这项服务的决定权却不在百姓这里。
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我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服务”需要从方式和理念两个层面加以落实。方式属于操作层面,比较容易实现,比如政务信息公开、官民网络互动、政务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等都已在中央和地方等各级行政管理创新实践中广泛开展。理念属于意识层面,较难转变,计划经济时代一些烙印还停留在个别地方官员的思维逻辑中,大包大揽,把自己看作是民众的“家长”。理念上的问题恰恰是在构建服务型政府过程中需继续转变的。
以此次长沙市的社区整治行动为例,民生工程之所以在一些民众眼中被异化为面子工程,根源就在于这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缺乏民意基础。按照市政府的回应,“本次整治走访居民2万余户次,赢得了多数居民的理解和配合。”这意味着,在前期吸纳民意的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是本着“目的既定,寻求配合”的思路去进行走访的,而民众对这项措施是否支持则不在考虑范围。
所谓目的不能自动证明手段的正当性,民生工程在这样的思维逻辑下很容易演变为面子工程。正是由于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缺乏民意的参与,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难以符合民意,这般以“当家者”的态度来“服务”民众,往往适得其反。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类似的争论,需要切实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转变服务理念,从“当家者”转变为“服务者”。人在檐下,方知屋漏瓦全;人在草野,方知政之得失。在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民众意见,给予利益相关民众对政策的决定权,这样不仅民众有了主人翁意识,而且在行政实践中少一些对外在形象的重视,多一些对百姓生活的考量,何乐而不为?
市容市貌的改造历来都是民众关注的热点,一来这与我们的居住环境密切相关,二来这与我们缴纳的税收密切相关。这就造成城市环境不好,百姓埋怨政府不作为;政府花大力气整治环境,又往往遭致百姓“劳民伤财”的质疑。近日,长沙市又被推上了这场争论的风口浪尖。
如今,大搞环境整治的城市不在少数,而为何这次舆论将矛头对准长沙,长沙市原市委副书记朱尚同的一封实名公开信或可能是最主要的缘由,朱尚同在信中批评该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是在搞“面子工程”。这似乎是给民众一个信号,原來长沙的这次整治行动连原体制内的领导都看不过去了,可见其劳民伤财到何种地步。对此,长沙市的回应也十分及时而且有力,称这是民生工程,非面子工程,列举事实回应媒体质疑,并积极表态欢迎各界监督。
不论这场争论最终的结果如何,最起码现在看来这场积极的政民互动已经产生了良性反应,那就是通过民众积极行使监督权,迫使有关部门以事实说话,从而使政务信息得以公之于众,否则我们不会知道这次改造的方案、投入以及预期成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相信长沙市的积极表态会给民众带来一定的心理安慰。最起码在一双双眼睛的注视下,权力寻租的空间已经被大大压缩。
但是,从长沙市的回应当中,笔者更为关注的是这样一种思维逻辑:我搞的是民生工程,而且有证据证明这项整治确实是为了长沙的百姓,但是百姓是否需要这样的环境整治却不得而知。这实际上是一种“当家者”的思维方式,即我为你服务,但如何服务与你无关。百姓只有接受服务的权利,并对这项服务的细节进行评估和监督,但是否接受这项服务的决定权却不在百姓这里。
构建服务型政府是我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服务”需要从方式和理念两个层面加以落实。方式属于操作层面,比较容易实现,比如政务信息公开、官民网络互动、政务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等都已在中央和地方等各级行政管理创新实践中广泛开展。理念属于意识层面,较难转变,计划经济时代一些烙印还停留在个别地方官员的思维逻辑中,大包大揽,把自己看作是民众的“家长”。理念上的问题恰恰是在构建服务型政府过程中需继续转变的。
以此次长沙市的社区整治行动为例,民生工程之所以在一些民众眼中被异化为面子工程,根源就在于这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缺乏民意基础。按照市政府的回应,“本次整治走访居民2万余户次,赢得了多数居民的理解和配合。”这意味着,在前期吸纳民意的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是本着“目的既定,寻求配合”的思路去进行走访的,而民众对这项措施是否支持则不在考虑范围。
所谓目的不能自动证明手段的正当性,民生工程在这样的思维逻辑下很容易演变为面子工程。正是由于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缺乏民意的参与,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难以符合民意,这般以“当家者”的态度来“服务”民众,往往适得其反。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类似的争论,需要切实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转变服务理念,从“当家者”转变为“服务者”。人在檐下,方知屋漏瓦全;人在草野,方知政之得失。在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民众意见,给予利益相关民众对政策的决定权,这样不仅民众有了主人翁意识,而且在行政实践中少一些对外在形象的重视,多一些对百姓生活的考量,何乐而不为?